索引号 1132092473013967X3/2008-09950 组配分类 业务工作
发布机构 经信委 发文日期 2008-6-10 0:00:00
文号 射经贸[2008]39号 主题分类 其他
体裁分类 其他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时效性

关于下达2008年度防汛抢险物资代储任务的通知

 

射经贸[2008]39号


县各有关企业:


  防汛物资储备是防汛工作的重要内容。为确保我县今年安全度汛,按照“统筹安排,统一调度,分散储备,分级管理”的原则,根据县防指有关要求及通知精神,请各有关企业做好物资代储工作(代储任务见附表)。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明确防汛物资储备责任。防汛物资储备是提高防汛应急能力的重要物质保障,在防汛工作中起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各防汛物资代储企业要充分认识防汛物资代储的重大意义,切不可存在侥幸心理而给防汛工作造成被动,以高度负责的态度,明确专人负责,将防汛物资代储工作认真组织落实到位。


  二、保质保量,规范管理。各防汛物资代储企业要对储备的物资严格把关,保证质量,不得虚报数字,不得以次充好,确保防汛抢险时能及时调用。防汛物资储备要求定点存放,帐物相符,规范管理,确保储得足、管得好、调得出、用得上。


  三、统一调度使用。防汛物资实行统一调度、统筹安排,未经同意一律不允许擅自动用。对挪用、滥用防汛物资的行为,将予以严肃处理。


  各相关企业要迅速落实防汛物资代储工作,接受县防指对防汛物资代储情况的检查。


  特此通知。

 

                                  二〇〇八年五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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