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20924346090410C/2008-12445 组配分类 业务工作
发布机构 市场监督局 发文日期 2008-5-30 0:00:00
文号 射质技监发[2008]22号 主题分类 其他
体裁分类 议案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举办锅炉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和职业资格考核工作通知

盐城市射阳质量技术监督局

射阳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射质技监发[2008]22号

 

关于举办锅炉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和

职业资格考核工作的通知

 

县各锅炉使用单位:

为了进一步提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业务水平和操作技能,推动和促进特种设备安全运行,杜绝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发生。根据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和国家质检总局《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2005年1月颁布,同年7月1日起实施)、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招用技术工种从业人员规定》(2000年第6号令)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必须经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和劳动保障部门培训考核合格,取得国家质检总局颁发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和劳动保障部门颁发的职业资格证后,方可从事相应的特种设备作业。现决定委托县质量技术监督学会举办一期锅炉作业人员(含管理人员)培训班,由质监部门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和劳保部门的职业技能鉴定中心负责考核发证。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1、全县所有锅炉使用单位未取得作业证、职业资格证的安全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

2、今年到期的锅炉作业证需要复审换证人员。

二、培训内容

1、国家《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招用技术工种从业人员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

2、蒸汽锅炉、导热油锅炉基础知识;

3、锅炉运行作业技能、维护、保养、常见故障处理;

4、锅炉安全管理知识。

三、费用及其它

1、根据省物价局苏价费函[2000]43号、省财政厅苏财字[2000]78号文件的有关规定,特种设备作业新取证300元/人,复审换证220元/人。其中作业证工本费2.5元,培训材料、资料费37.5元,新取证培训费260元,复审培训费180元。职业技能鉴定费:初级工160元/人,中级工210元/人。

2、食宿费用自理。

四、报名要求

1、年龄18周岁以上60周岁以下、初中以上文化;

2、身体健康、无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禁忌疾病;

3、带身份证、毕业证复印件、健康证明各一份,近期一寸照片2张,参加职业资格考核的人员另需二寸免冠黑白照片2张;

4、复审需带在有效期内的旧证原件(过期作废)。

五、报名、培训考核时间、地点

1、报名时间:2008年6月10日至7月6日,过期不再受理报名。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请到县城人民西路100号,县行政服务中心二楼质监窗口,填写作业人员考核申请表,联系人:陈克俭,电话:82396866。职业技能鉴定请到县行政服务中心二楼劳保局窗口,填写职业资格鉴定人员登记表,联系人:张秀娟,电话:82324511。

2、培训、考核时间:2008年7月7日至2008年7月17日,参加培训人员请到质监局五楼会议室(县城解放路8号,县消防大队西侧),联系人:王军、王桂富,电话:82310114。

请各镇(区)质量安全监督员、劳动保障所根据特种设备安全检查的情况及时组织好辖区内作业人员的参培工作,确保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持证率达100%,不得出现持证(老板证)不上岗、上岗无证件的现象,如一经发现,将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特此通知。

 

 

二00八年五月三十日

 

 

主题词:特种设备  安全  培训  考核  通知

抄  送:市质监局、市劳保局,县政府,县安委会

盐城市射阳质量技术监督局办公室   2008年5月30日印发

共印:15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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