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新办工业项目实行“零收费”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9-03-11 00:00 来源:政府办 浏览次数: [字体: ]


各镇人民政府,各区管委会,县各委、办、局,县各直属单位:

  为简化审批程序,优化发展环境,经县政府研究,决定对全县新办工业项目县级行政审批事项实行“零收费”。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零收费”项目

  由县级收取的所有行政事业性收费及部分经营服务性收费予以免收。具体项目为:散装水泥专项基金、新型墙体发展基金、解困金、人防易地建设费(非民用建筑)、基础设施配套费、食品卫生许可审查费、白蚁防治费、建筑垃圾处理费、防雷装置设计施工图纸专业审核技术服务费、防雷装置施工和质量监督及竣工检测技术服务费、施工图及抗震设计审查费、建筑工程交易综合服务费、建筑档案编审和保管费。

二、“零收费”范围

  县内从2009年1月1日起立项开工的工业项目、“两提一扩”项目均实行“零收费”(非工业项目收费标准仍执行“一费制”规定及有关优惠政策)。

三、“零收费”办法

  (1)所有工业项目的审批一律在县行政服务中心办理,县行政服务中心专门设立重大项目服务窗口;相关窗口只办理不收费。

  (2)执收单位应收取的相关费用按有关优惠政策标准由县财政予以贴补,每季度集中支付一次;县行政服务中心会同县财政局核实执收单位应收费用,报县政府审批后及时拨付。

  (3)县优化办、财政局、审计局等部门对财政贴补经费进行跟踪监管、定期会审,保证公开、公平、公正。

  新办工业项目县级审批实行“零收费”后,相关服务部门要进一步提升服务水平,提高办事效率,不断优化我县的投资环境。

  以上通知,希即贯彻执行。

二○○九年三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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