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9年粮食直补和农资综合直补工作的实施意见
各镇(区)财政所、农技中心,县直有关单位:
根据《省“一办两厅”关于抓紧做好2009年粮食直补和农资综合直补工作的通知》(苏农改办[2009]7号文件)要求,现就2009年粮食直补和农资综合直补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主要政策
1.粮食直补和此次发放的农资综合直补仍按去年补贴政策执行。今年国家对种粮农民的农资综合补贴将适当增加,但为支持灾区抗旱保收和农村春耕生产,今年提前发放农资综合直补和粮食直补,农资综合直补目前先按2008年标准发放,按核定面积每亩补贴69元。粮食直补(即水稻直补)标准仍维持上年标准不变,每亩补贴20元。
县对各镇(区)、各有关单位的粮食直补和农资综合直补面积仍按去年面积进行下达。各镇、村原则上应按去年核定到户面积进行发放,如需调整,必须报县审批。去年补贴面积存在虚报、并户等问题的,必须重新核定到户面积。
2.两项补贴实行一次性发放,在4月30日前通过“一折通”直接发放到农户。
二、工作步骤及时间安排
(一)3月15日至3月25日,召开会议部署工作,制订补贴方案。
1、县农林局、财政局召开粮食直补和农资综合直补工作会议,部署具体工作,明确纪律要求。
2、各镇(区)召开村组干部会议,组织村组核定到户面积,3月25日前将面积审核表、公示清册及书面说明材料报县农林局,经县农林局审核同意后准备进行公示。
(二)3月25日至4月10日,全县统一进行公示,开展政策宣传。
1、各镇(区)农技中心打印公示清册(每页加盖农技中心章印),张贴在村组公示栏进行公示,对村干部和补贴面积在10亩以上的大户必须单独造册、单独公示。公示期间,镇(区)农技中心牵头组织对各村公示情况进行督查,对群众提出异议的,进行复核纠正。
2、各镇(区)财政所通过镇有线电视、广播进行政策宣传,公布咨询举报电话,告知村民到村组公示栏查看核对补贴面积。
3、县财政局、农林局通过有线电视、广播在全县面上进行宣传,将全县补贴面积电子清册在射阳政务网、县财政局、农林局网站上进行公示,通过县电视台《现代农业》专栏节目宣传补贴政策,开通补贴政策咨询电话,对各镇(区)、各单位公示及宣传情况进行督查。
(三)4月10日——4月25日,审核汇总数据,发放补贴资金。
1、各镇(区)农技中心根据公示结果,调整录入最终到户面积数据,交财政所核对“一折通”信息后,打印全镇(区)粮食直补发放清册和村干部及大户补贴清册两种各一式三份,加盖章印后装订成册连同电子清册,在4月10日前报县农林局。
2、县农林局对各镇(区)到户面积清册进行审核,在4月15日前将审核无误并加盖章印的清册提供给县财政局。
3、县财政局组织各镇(区)财政所,按照“一折通”软件操作要求,对补贴数据进行审核汇总,打印清册连同电子数据在4月22日前送县信用联社,并将资金划入信用社账户。
4、各镇(区)信用社网点根据财政部门提供的《粮食补贴资金发放清册》,在4月30日前将补贴资金划入农户“一折通”账户。
5、各镇(区)财政所到各村张贴公告,将补贴资金数额、打入存折的时间、提款方法等情况及时告知农户,按要求及时上报“一折通”和农民补贴网信息数据,将资料整理装订存档。
三、工作要求
1、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粮食直补和农资综合直补能否按政策真正落实到位,已直接影响到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对此,各镇(区)财政所、农技中心、各有关单位要充分提高思想认识,增强责任意识,要把贯彻落实粮食直补和农资综合直补政策,做好两项直补发放工作,作为当前一项中心工作来抓,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确保粮食直补和农资综合直补政策落实到位。
2、进一步加大政策宣传力度。粮食直补和农资综合直补发放工作能否顺利进行,主要取决于农民群众的支持和配合。各镇(区)财政所、农技中心、各有关单位要进一步加大政策宣传和信息公开力度,要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多渠道向农户公布补贴信息,增强农户的维权意识,增强村组干部政策和法制观念。县财政局、农林局也将在全县面上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延长公示时间,拓宽公示渠道,让农户充分了解补贴政策和自已享受补贴的情况,确保在发放前能够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彻底杜绝收取存折、面积并户等违规行为。
3、进一步严明工作纪律。粮食补贴工作要坚决做到“五到户、五严禁”,即政策宣传到户、面积核定到户、张榜公示到户、发放通知到户、资金兑付到户;严禁截留、挤占和挪用补贴资金,严禁虚报面积冒领补贴资金,严禁村干部收回“一折通”专用存折代领补贴资金,严禁将农户应补贴面积转到其他农户名下代扣补贴资金抵扣农户上交费用,严禁将粮食直补和农资综合直补资金用于高效农业补贴。在政策落实过程中,县财政局、农林局将会同纪检、监察等部门组成检查组,对“五到户、五严禁”纪律执行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对违反规定的,将提请镇(区)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对相关人员作出严肃处理。
4、继续认真做好信访接待工作。各镇(区)财政所、农技中心、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涉农补贴农民信访工作,要继续实行“谁接访、谁牵头处理”的责任制,确保群众反映的问题有人过问、交办事项有人落实。对经调查核实存在的问题,必须即查即纠,确保把问题解决在基层,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坚决杜绝因粮食直补和农资综合直补政策执行不到位引发农民集体上访、重复上访、越级上访。
附件:
1、2009年粮食直补和农资综合直补面积审核表
2、2009年粮食直补和农资综合直补公示(发放)清册
3、2009年村干部及补贴大户粮食直补和农资综合直补公示(发放)清册
4、2009年粮食直补和农资综合直补发放清册汇总表
5、2009年粮食直补和农资综合直补发放清册汇总封面
二〇〇九年三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