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居)委会,镇直、双管各单位:
为切实加强我镇麻疹疫苗强化免疫工作的领导,顺利完成麻疹疫苗强化免疫任务,根据射阳县卫生局射卫〔2009〕19号文件:《射阳县2009年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活动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我镇实际情况,特制定《盘湾镇2009年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活动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希认真贯彻执行。
射阳县盘湾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九年三月十四日
盘湾镇2009年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活动实施方案
麻疹是急性呼吸道传染病。自实施儿童计划免疫之后,我镇的麻疹发病率得到有效控制,最低的年份发病率控制在1/10万以下。但自2005年以来,受周边地区的影响,我镇的麻疹疫情出现较大的波动,特别是去年底周边县城爆发了麻疹疫情,对我镇的麻疹疫情产生了一定的影响,防制形势比较严峻,因此为迅速遏制麻疹疫情的上升势头,落实《射阳县消除麻疹行动计划(2007—2012年)》,有效控制并消除麻疹,根据省、市、县统一部署,决定在今年3月16-31日,对我县8个月-14周岁的儿童开展一次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活动,为保障本次活动的顺利实施,特制定本方案。
一、实施范围、目标及时间
(一)强化免疫地区和对象
全镇所有1994年9月1日(初二年级以下)~2008年6月30日出生的儿童(包括流动儿童)均进行强化免疫,除非在强化免疫接种前28天内有明确的麻疹疫苗、麻风疫苗、麻腮疫苗、麻腮风疫苗等麻疹类疫苗接种史者外,不论其既往麻疹疫苗接种史和麻疹患病史如何,不管其居住地与出生地,均作为本次强化免疫对象。
上述强化免疫对象中,所有幼儿园在园儿童接种1剂次麻疹-腮腺炎二联疫苗;其余对象均接种1剂次麻疹疫苗。
(二)工作目标
以镇 、幼儿园和学校为单位,目标儿童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接种率达100%;分年龄组的接种率达100%。
(三)时间安排
强化免疫活动分宣传发动、调查摸底、预约、实施接种、检查验收等几个阶段进行,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1、宣传发动阶段:2009年3月10日前逐级开展强化免疫活动的动员与培训,完成接种人数的估算、各种统计报表的印发,疫苗预算、采购和落实等各项准备工作;以多种形式向群众宣传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活动的政策和意义。3月14日召开全镇各社区卫生服务站负责人,及分管计划免疫医生会议。3月16日召开全镇各学校校长会议,安排具体接种工作。
2、摸底调查和预约阶段:2009年3月14日前进行适龄对象调查摸底、登记,3月15日前对摸底登记质量进行核查、做好疫苗冷藏运输、分发工作,填写麻疹疫苗强化免疫应种儿童登记与接种记录表,确定接种对象,并告知接种时间和地点。
3、接种实施阶段:疫苗接种时间统一于2009年3月16-26日进行(3月16-18日接种对象为散居儿童、流动儿童,地点在镇卫生院防保科,3月23日-26接种对象为在校学生及幼儿园儿童,地点在各学校及幼儿园),3月27日—3月30日为查漏补种时间。儿童预防接种信息系统中的适龄儿童,强化免疫接种史均需录入系统。
4、资料汇总及上报阶段:各学校接种结束后积极协助镇卫生院核对人数完成相关表格,确保在 2009年4月5日前将麻疹强化免疫活动汇总资料 及总结报县疾控中心。
二、组织保障
(一)政府统领,落实部门职责
此次麻疹疫苗强化免疫工作涉及面广、任务重、难度大、要求高,各单位应积极做好强化免疫活动的统一领导工作,积极配合责任单位完成任务,在工作经费、人员等方面给予支持,组织制定实施计划,积极落实各项措施,保证麻疹疫苗强化免疫顺利实施,圆满完成各项目标任务。
卫生部门负责麻疹强化免疫的具体组织、实施、协调、监督和评价工作;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做好学校、托幼机构麻疹疫苗强化免疫的宣传、发放接种告知书、摸底调查、查验预防接种证和学校学生接种的组织工作;财政行政部门负责落实麻疹疫苗强化免疫实施所必需的经费;公安部门提供人口数据,在必要时参与维护麻疹强化免疫现场秩序;宣传部门负责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有关事项的宣传、报道;镇卫生院防保科负责麻疹强化免疫的业务指导、技术培训、疫苗及注射器的分发、现场督导等各项工作。
(二)成立工作小组,强化组织领导
为了更好开展麻疹疫苗强化免疫,各单位要成立麻疹疫苗强化免疫领导小组,镇卫生院还要成立技术指导小组、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应急处理小组等。负责本地麻疹疫苗强化免疫的计划、组织、实施等工作,在开展活动之前,做好动员部署,统一安排,统一行动,以确保活动的顺利开展。
(三)广泛宣传,全面动员
我们要利用广播、报纸、网络、手机短信、社区通知等方式,让儿童家长获取准确的信息;在学校、市场、集市等人口密集地区可采用宣传专栏、宣传画、宣传单、流动宣传车、标语、开展现场咨询、发放接种通知等多种形式,使群众充分了解麻疹强化免疫活动的重要意义、接种对象、接种时间、地点等具体安排,提高群众的认识及自觉参与意识。特别要加大对人口流动性大、计划外出生人口、偏远地区和常规免疫薄弱地区等重点地区、重点人群的宣传力度,确保重点地区、重点人群达到较高的接种率。
(四)政府支撑,落实经费保障
此次强化免疫活动所用疫苗和注射器全部免费,严禁向儿童家长收取任何费用。麻疹强化免疫所需疫苗和注射器采购和运输经费由省财政负责安排;地方政府将根据强化免疫宣传发动、培训指导、资料印制、冷链设施及运转、调查摸底、疫苗接种、督导评估等工作需要,安排必要的经费及接种补助经费。
三、技术措施
(一)人员培训
镇卫生院在实施强化免疫前,要对所有参加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活动工作人员,按照《实施方案》要求及县级培训内容进行认真培训,培训工作必须在预防接种实施前完成;要针对方案内容对所有参加接种的技术人员,就应种儿童摸底登记、接种准备、接种技术和异常反应处理、安全注射、疫苗注射器的管理、相关表格的填写、汇总等内容进行具体、详细的讲解,以确保接种工作顺利进行。
(二)目标儿童摸底登记和通知
摸底工作必须在实施接种前完成,要求摸底登记儿童数要超过登记在册建卡儿童数。
1、摸底工作人员组成:由乡村医生、医院防保科医生组成;学校和幼托机构由班主任老师承担。
2、摸底登记时间要求在3月17日前完成。
3、摸底登记方法:(1)入户摸底:农村和社区8月龄~14周岁散居及辍学儿童应由摸底登记人员挨家逐户的拉网式摸底调查,将目标儿童分村(居委会)、分年龄组登记在《摸底与接种情况登记表》,同时给家长发放接种告知书(通知单),告知家长接种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对学龄前儿童应告知家长接种时携带预防接种证。(2)学校及幼儿园摸底:在园、在校儿童由学校教师分年级、班级提供名单,遵循属地化管理原则,交镇卫生院防保科专职人员,由其按班级单独造册,登记在《摸底与接种情况登记表》,由学校将接种告知书统一发放给学生带给家长,告知其接种时携带接种证及注意事项。(3)接种时必须持告知书接种。
4、厂矿、企业按属地化管理原则实施强化免疫活动。
5、摸底调查应重视流动儿童、计划外生育儿童以及边远地区和少数民族聚集地儿童的登记。对发现的7岁以下未建卡或未完成常规免疫接种的儿童,应给予补建卡、证,并纳入儿童免疫规划管理。
6、镇卫生院要对摸底登记结果进行核查、汇总,初步填写《摸底与接种情况汇总统计表》,并根据摸底儿童数、接种点数,计算出各接种点每日可接种儿童数,制定出详细的接种实施时间日程表,上报县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7、为保证摸底调查质量,接种前要开展摸底调查质量评估,抽查10-50名适龄儿童,重点是散居儿童和流动儿童,对未达要求的地区要进行补漏或重新开展调查。
(三)疫苗运输和后勤保障
镇卫生院防保科必须保证疫苗的运输、贮存要符合有关法规的要求。为保证疫苗冷藏运输、储存质量,开展强化免疫前,各类冷链设备应保持机械和制冷系统的良好状态。在开展接种前1~2日做好疫苗、注射器、表格等物资的领取和储存工作,并做好详细的进、出库记录,避免浪费现象。
由于本次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接种服务范围大、应种目标儿童多,各单位要合理调配人力、物资、车辆等资源,切实做好后勤保障工作。
(四)接种形式、场所及人员设置
1、接种方式。散居儿童的接种定点在镇卫生院防保科的预防接种门诊进行;学校、幼儿园的接种工作,在学校、幼儿园内选择适宜的、符合预防接种条件的,能保证接种安全有效的接种场所,设置预防接种门诊室进行接种,并配备应对接种反应紧急处理的人员和药品。对于未到接种点接种的儿童,要通过再通知再动员等措施,确保所有应种儿童到指定接种地点接种。接种期间如发现未摸底登记的目标儿童,应作为应种儿童进行登记、接种,并计入应种汇总数。
2、接种点的设置。为保证入学儿童的接种率,应在学校医务室、办公室、空教室等地设立临时接种点,设立检查、登记、接种、观察程序,禁止在进行教学活动的教室开展群体接种。各接种点要准备好消毒器材、体检器材、肾上腺素等急救药品、安全注射器材等;接种时维持好接种现场秩序;要有醒目的标记,张贴强化免疫宣传画、横幅、接种禁忌告知等。
3、接种点人员的配备。每个接种点应配备现场组织员、现场记录员和现场接种员等3类工作人员,现场工作人员数量要根据每天预约的接种对象数量进行适当调整。现场组织员一般由村(居)委会干部、学校班主任或校医担任,负责应接种儿童的通知、接待及接种现场的组织工作,并负责在现场向儿童家长宣传强化免疫相关政策和知识。现场记录员由镇卫生院派专人担任,负责询问儿童健康状况、有无禁忌症,对可疑发热儿童测量体温,对无禁忌症的应种儿童进行核实和接种登记;对已接种儿童进行标记。现场接种员必须由经过培训且考核合格,具备预防接种人员资质的医护人员担任,负责对应种儿童进行接种,并在接种前再次询问儿童禁忌症情况。接种现场还必须备有急救药品,配备1-2名临床医生负责疑似异常反应的应急处置。
(五)设立巡回搜索组
各单位根据人口数量设立巡回搜索组,在强化免疫集中接种的后期,分片包干负责搜索所辖区域的适龄儿童,并通知儿童到指定地点接种。在集贸市场、车站、码头、城郊结合部都要设立巡回搜索组,反复巡回搜索未接种的适龄儿童,通知其到指定地点接种。
(六)现场接种
1、核实接种对象。接种工作人员应查验儿童预防接种证、卡,核对受种者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确认是否为本次受种对象。对于因有接种禁忌而不能接种者,工作人员应当对其监护人提出医学建议,告知预防麻疹的相关知识,并在接种卡(薄)、接种证及接种告知书上记录。需要补种者,工作人员应交代补种的地点和时间。
2、接种前告知和健康状况询问。接种工作人员在实施接种前,应当告知受种者或者其监护人所接种麻疹疫苗的作用、禁忌、不良反应以及注意事项,同时询问受种者的健康状况以及是否有接种禁忌等情况,对可疑发热儿童应测量体温。告知、问诊情况在知情同意和接种通知单上记录,并要求受种者或其监护人签字。
3、实施接种并做好登记。对受种对象实施疫苗接种,并做好接种登记,所有接种必须保证疫苗在冷藏保存条件下进行,儿童接受接种后必须休息观察30分钟后方能离开接种点。学龄前儿童应将接种记录登记到预防接种证上。无证或未带接种证者,应做好记录,强化免疫结束后及时予以补证或补登。在实施现场接种期间,实行日报告制度,由镇卫生院每日向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上一日接种人数、疫苗使用、疑似异常反应监测等情况。
4、严格安全注射措施。应按照《预防接种工作规范》要求,在疫苗接种中、接种后严格执行安全注射规定。本次强化免疫使用一次性注射器,必须做到“一人一针一管”。注射器领发、使用和销毁要进行登记,指定专人管理。所有使用过的注射器必须放入专用容器,统一回收交由指定单位销毁和处理。
5、麻疹疫苗接种禁忌症及缓种原则。
下列情况之一均为麻疹疫苗接种禁忌症:
(1)患有严重疾病、急性或慢性感染者、发热者。
(2)有过敏史者(特别是对鸡蛋过敏者)。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缓种麻疹疫苗:
(1)已注射免疫球蛋白者,至少应间隔4周以上方可接种麻疹疫苗;在接种麻疹疫苗后,至少间隔2周后方可注射免疫球蛋白。
(2)强化免疫期间如遇有28天内注射过减毒活疫苗者,可暂缓接种,并在间隔28天后再补种麻疹疫苗。
(七)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和处理
在开展麻疹疫苗强化免疫过程中,一旦发现麻疹疫苗接种疑似异常反应,应按照《预防接种工作规范》、《预防接种异常反应鉴定办法》和卫生部的有关技术要求及时进行报告、调查、诊断和鉴定。特别是在集体单位发生接种反应后,要立即隔离处置,严防引起群体性心因性反应和接种纠纷。如出现群体心因性反应或不良反应、人员死亡时应按《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进行报告和处理。
四、督导
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督导计划,成立强化免疫活动督查小组,对强化免疫活动进行全程督导,以确保强化免疫活动的质量。界时县疾控中心要派专人到各镇进行定点督导,县卫生局巡回督导组现场督导,督导内容包括当地强化免疫活动的组织实施、社会宣传、人员培训、后勤保障、摸底调查以及现场接种质量等。在接种前进行督导时,重点督导各单位的应种儿童摸底登记、宣传、培训、物资和接种的准备情况;进行现场实施阶段督导时,重点了解摸底调查质量、现场接种工作组织情况、知晓率等情况;进行后期评估阶段督导时,重点进行接种率快速调查、了解资料整理、汇总和报告质量等情况。督导人员在督导活动过程中,将督导结果及时反馈到被督导单位,对发现的错误要及时纠正,妥善解决。
五、评估
(一)摸底阶段评估
强化免疫现场接种前,各级督导员应对前期宣传动员、摸底登记进行评估,进行家长知晓率调查。目标儿童摸底调查质量评价可参考以下指标:
1、1~6岁各年龄组摸底儿童数≥当地计划生育目标考核调查人口数和出生率估算的各年龄组出生人数(不考虑婴儿死亡率);
2、1~6岁摸底儿童数≥2006年当地小学1年级(一个年龄组)入学儿童的6倍;
3、 1~6岁各年龄摸底儿童数≥既往脊灰疫苗强化免疫同队列应种数;
4、群众知晓率、接种通知单发放率在现场接种开始前不低于95%。
(二)接种率快速评估
强化免疫接种完成后,县组织开展强化免疫接种率快速评估。快速评估的重点是容易被漏种的人群和区域,如流动人口聚居地、边远地区、城乡结合部和由于各种原因导致的常规免疫管理薄弱的区域。快速接种率评价的方法及要求如下:在强化免疫现场接种工作结束后的三天之内,由县级定点督导员进行快速调查。
1、抽查方法为:以乡卫生院(街道办事处)为中心在近、中、远距离各抽查1个村(居委会),每个村(居委会)随机入户调查10名适龄儿童,每个乡镇(街道办事处)共调查适龄儿童30名,其中8月龄~2岁、3岁及以上(含未入学儿童)年龄组各15人。
2、随机选定小学、幼儿园各1所,每校(园)调查30名学生,每校(园)随机抽取3个年级,每个年级各抽取1个班,每班随机调查10名儿童。
如遇有儿童在强化免疫现场接种期间不在本地,也要调查但不计入统计结果。接种结果的判定以儿童或者儿童家长回忆,并核查接种记录为准。评估中发现未按要求免疫的儿童,应进行登记并通知其家长或老师送其到指定的地点进行补种。
完成快速评估后,要及时汇总分析资料。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接种率要求不低于95%,或在上述每类地区(城区、乡村和学校)或每个年龄组发现1例漏种(接种禁忌、缓种对象除外),提示被调查单位该类地区或该年龄组接种率可能未达到相应要求,应开展查漏补种工作。
六、资料收集和上报
各单位在活动结束后应对本次活动进行全面总结,包括组织动员、经费保障、宣传发动、培训、疫苗供应、冷链运转、摸底登记、现场接种、异常反应监测、督导评价、接种率调查、接种数据汇总等各个方面,并按时序要求镇卫生院于4月5日前上报总结与汇总表;同时将本次活动所有相关资料,包括相关文件、宣传、培训、接种报表等进行整理存档。
二00九年三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