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核定合德镇镇级收入范围的通知
各国税分局、地税分局,合德镇财政所:
为了准确划分合德镇镇级收入,加强税收征管,严肃预算纪律,经研究,现将合德镇镇级收入范围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给合德镇的企业(名单详见附表)及县城范围内个体工商户作为合德镇镇级收入范围,其缴纳的收入作为合德镇镇级收入。县城范围内门临开票收入仍然作为县级收入。除另有规定外,县城范围内其他单位缴纳的税收都作为县级收入。
二、合德镇新办企业收入实行财政核准制度。合德镇新办企业在实现税收之前,由合德镇财政所向县财政局报送有关材料,主要包括企业名称、投资项目及金额、项目引进单位、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内容,县财政局根据其有关材料按现行财政体制规定核准其企业纳税级次,并通知征收机关执行。凡合德镇未申报和县财政暂未明确级次的新办企业税收一律先划入县级收入。
三、本通知从2009年1月1日起执行。1-3月份县、镇入库收入与通知规定口径不一致的,由征收机关核对后报县财政局核准,并送县人行统一在镇级国库中作相应调整。
以上通知,希即贯彻执行。
二〇〇九年三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