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20924014383153R/2009-09732 组配分类 业务工作
发布机构 公安局 发文日期 2009-3-21 0:00:00
文号 射公发(2009)05号 主题分类 其他
体裁分类 议案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关于印发《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本局各单位:
    现将《射阳县公安局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单位实际,认真抓紧落实。
    附:《射阳县公安局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实施方案》

                                                          二〇〇九年三月二十一日
附件:
射阳县公安局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县委关于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部署和要求,结合公安工作实际,局党委决定,从今年3月到8月,用6个月左右的时间,在全局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以下简称“学习实践活动”)。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组织全局民警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准确把握科学发展观的重大意义、科学内涵、精神实质和工作要求,进一步解放思想、实事求是、改革创新,切实增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和坚定性;把科学发展观贯彻落实到公安工作的各个方面,着力转变不适应不符合科学发展观的思想观念,着力提高公安工作改革创新、服务发展、保持稳定、促进和谐的能力,着力解决影响和制约科学发展的突出矛盾,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着力构建充满活力、富有效率、有利于公安工作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为实现“全市一流、苏北领先”目标、加快新射阳建设进程提供坚强保证。
 
    二、主要原则 
    为确保学习实践活动健康开展,在活动中应着重把握以下主要原则: 
   (一)坚持解放思想。以解放思想为先导,以改革创新为动力,进一步提高认识,进一步更新发展观念、转变发展思路、破解发展难题、完善体制机制,使公安工作和公安队伍建设更加符合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更加符合经济社会的发展规律,更加符合科学发展观的要求。
   (二)突出实践特色。坚持知行统一、学以致用、注重实践、取得实效。注重把开展学习实践活动,与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结合起来,与服务经济发展、建设平安和谐射阳的生动实践结合起来,与推动当前工作、解决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结合起来,始终将实践特色贯彻活动全过程。
   (三)贯彻群众路线。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等多种方式,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的意见和建议,主动接受批评和监督,积极回应人民群众的新期待和新要求,把人民群众是否满意作为检验学习实践活动成效的重要标准。
   (四)正面教育为主。坚持高标准、严要求,认真组织广大民警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实事求是查找存在的问题,深刻分析产生问题的原因,全面总结经验教训,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进一步明确努力方向。

    三、目标要求
    按照“党员干部受教育、科学发展上水平、人民群众得实惠”的总体要求,开展深入学习实践活动,学习要突出解放思想,实践要突出开拓创新,使公安工作更加符合科学发展的要求,更好地顺应人民群众的新期待,更有力地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更有效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具体要实现以下目标:
   (一)提高思想认识。进一步加深广大民警特别是领导干部对科学发展观的理解,增强在各项公安工作中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和坚定性;进一步强化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的思想,转变不适应、不符合科学发展要求的思想观念和执法理念,把思想认识统一到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上来。
   (二)解决突出问题。努力解决一线民警最关心、影响和制约公安工作科学发展的体制性、机制性、保障性等方面的突出问题;努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与人民群众关系最直接的问题以及影响社会稳定的突出问题,切实改变少数民警存在的反应迟、节奏慢、胆子小、标准低、思维旧、作风虚等问题,进一步提高广大民警的整体素质和服务基层、服务群众的意识,进一步提升领导干部善于学习、开拓创新、科学决策、领导指挥和统筹协调的能力,推动广大党员民警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
   (三)创新体制机制。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积极探索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工作体制机制,在开拓工作思路、破解长期困扰公安工作的热点难点问题上大胆探索,建立完善科学合理的执法工作机制、警务运行机制、队伍管理机制,加快推进公安信息化建设、执法规范化建设、和谐警民关系的构建,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社会安全、公平正义、公共服务等方面的新需求,更好地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推动科学发展。
   (四)促进科学发展。坚持把务求实效作为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通过学习实践活动,把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转化为推进公安工作科学发展的坚强意志、谋划科学发展的正确思路、领导科学发展的实际能力、促进科学发展的政策措施、增强党性修养提高思想觉悟的自觉行动,努力促进公安工作再上新的台阶。

    四、方法步骤
    根据县委安排,此次学习实践活动的参学对象是全局民警、职工。学习实践活动从3月开始至8月结束,分3个阶段、6个环节有序推进。
   (一)学习调研阶段(3-4月)
学习调研是整个学习实践活动的基础,这一阶段重点抓好学习调研、解放思想讨论2个环节。
    一是深入动员发动。县局召开学习实践活动动员大会,对学习实践活动进行全面部署,动员大会结束后,各单位要迅速召开全体民警会议,传达县委有关文件精神,按照县局部署要求,结合本部门实际,对学习实践活动作出具体安排。
    二是集中学习、深入调研。各单位要制定学习计划,采取集中学习的方法,组织民警、职工认真学习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毛泽东邓小平江泽民论科学发展》和《科学发展观重要论述摘编》、胡锦涛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及县委徐书记讲话精神,进一步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各单位组织集中学习不少于10次20个学时,集体和个人都要备有学习记录。各单位要结合本职工作,着重围绕建立健全保障公安工作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服务科学发展等方面进行调研。局党委班子成员都要结合职责分工确定重点调研的课题,带队开展调研、广泛听取意见建议,带头认真撰写调研报告,初步梳理出在科学发展上存在的突出问题,并及时进行调研成果的交流。
    三是围绕科学发展进行解放思想的讨论。各单位要在调研的基础上,就如何解决影响科学发展的认识问题开展解放思想的讨论,同时组织开展“我为射阳科学发展献一策”和“我为射阳公安科学发展献一策”活动,大力倡导“干就干成、干就干好”的工作要求、“团结奋斗、勇争一流”的团队精神、“拼搏进取、奉献人生”的精神追求,动员广大民警进一步更新观念,开阔眼界,理清思路,创新举措。
   (二)分析检查阶段(5-6月)
    这一阶段是把认识成果转化为实践成果的关键阶段,重点抓好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形成分析检查报告2个环节。
    一是认真进行自我剖析。紧扣党的十六大以来本单位的发展实践,紧密联系本单位作风建设的实际,系统全面梳理个人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公安工作和服务发展中反映出来的突出问题、党性修养和作风建设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实事求是分析存在问题的主客观原因,特别是主观方面的原因。
    二是认真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局党委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各单位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围绕“三查三看”进行剖析,即“查思想,看科学发展意识是否明显增强;查工作,看科学发展能力是否明显提高;查作风,看践行科学发展观的实效是否明显”。生活会召开前,班子成员之间、民警之间、领导与民警之间要互相谈心,交换看法,沟通思想,增进理解,要认真听取群众意见,认真撰写发言材料,做好充分准备。局党委成员要出席分管单位的专题组织生活会。
    三是精心撰写分析检查报告。局党委和各级班子撰写领导班子分析检查报告,要充分运用前段深入调研、开展解放思想讨论、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的成果,突出检查分析问题、理清科学发展思路这个重点,避免写成一般的工作性报告。各单位主要领导要全程主持分析检查报告的撰写。初稿形成后,要以适当方式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反复修改完善。各单位的分析检查报告要报县局学习实践活动办公室。
四是全面接受社会评议监督。领导班子分析检查报告形成后,要认真组织评议,广泛征求党员、群众的意见。着重从领导班子对科学发展的认识深不深、问题查找准不准、原因分析透不透、发展思路清不清、改进措施可不可行等方面进行评议。要采取灵活多样的评议方式,尊重党员群众的评议意见,使群众评议的过程成为上下交流、取得广泛共识的过程。分析检查报告和评议结果要向本单位党员民警公开。
   (三)整改落实阶段(7-8月)
    这一阶段重点抓好制定整改落实方案、解决突出问题2个环节。
    一是制定整改落实方案。以分析检查报告为依据,针对查摆出来的突出问题和需要完善的制度,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落实的目标、方式和时限要求,并向社会作出公开承诺。整改落实情况要向党员、民警、群众公布,接受监督。各级领导和广大民警要从我做起,自觉按照科学发展观要求,带头转变观念,带头探索科学发展之路,带头破解科学发展难题,争做科学发展排头兵、争当科学发展践行者,努力做科学发展的典范。
    二是集中解决突出问题。进一步明确科学发展的工作思路、工作方向和工作方法,切实解决查找出来的、通过努力能够解决的问题。解决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尽力而为、量力而行,什么问题突出就重点解决什么问题,能改的要马上改,多为人民群众办看得见、摸得着、促进科学发展的实事。围绕保增长促发展、保稳定促和谐,继续深化“三服务”活动,切实帮助企业和群众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
    三是完善各项规章制度。从促进公安工作科学发展的需要出发,结合射阳公安实际,认真研究解决制约科学发展的制度缺失和体制障碍等突出问题。各单位从学习实践活动一开始,就要高度重视做好创新体制机制的工作,充分借鉴学习调研成果,充分运用领导班子分析检查报告,勇于突破制约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束缚。
    四是组织干部群众测评。学习实践活动基本完成时,要及时做好总结工作,并采取适当方式向党员群众通报。同时要开展干部群众满意度测评工作,主要测评两项内容:一是解决突出问题的满意度;二是对活动开展情况的满意度。要客观公正地评判活动的开展情况和效果,并根据测评情况,进一步完善整改落实措施,认真抓好落实。

    五、组织领导
   (一)建立领导责任制。学习实践活动,在县委统一领导下进行。县局成立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曹志祥同志为组长,戴元峰、戴广飞同志为副组长,其他局党委成员为领导小组成员。下设办公室,周永生同志为办公室主任,政工、纪委监察、督察部门同志为办公室成员。各单位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负责本单位学习实践活动的具体工作。
   (二)建立领导干部联系点制度。按照要求,局党委成员要结合各自的分工,确定分管的单位为学习实践活动联系点。通过参加联系点的学习、督促检查、具体指导等方式,帮助联系点找准并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一中心六大队”领导班子成员也要结合各自的分工,确定联系点,加强具体指导,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三)建立督促检查制度。学习实践活动开始后,县委指导检查组将对县局学习实践活动进行指导检查。同时,县局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也将派出督查组,了解各单位学习实践活动的进展情况,提出工作建议,督促解决问题。

    六、有关要求
   (一)落实领导责任。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是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政治生活的一件大事。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履行好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切实加强对学习实践活动的领导和指导,把学习实践活动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做到思想上高度重视、工作上落实责任、组织上提供保障,确保学习实践活动的各项要求落到实处。各级领导干部要充分发挥表率作用,带头学习调研,带头查找剖析问题,带头研究解决问题。
   (二)搞好舆论引导。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学习实践活动的宣传工作,建立活动宣传专栏和学习园地,及时总结推广学习实践活动中的好做法、好经验,及时报道学习实践活动取得的实际成效,为学习实践活动的顺利开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学习实践活动的相关活动信息要及时报县局学习实践活动办公室(联系电话:56025,联系人:卢锦龙)。各单位也要明确联络人员,确保上下协调,联系畅通,同时要建好台帐,以备查考。 
   (三)坚持统筹兼顾。当前,公安工作任务十分繁重。各单位要把学习实践活动当作推动工作的重要机遇和强大动力,统筹兼顾,合理安排,通过学习实践活动促进各项业务工作,做到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用各项业务工作的实际成果来衡量和检验学习实践活动的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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