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振阳薄绒制品有限公司:
你司报来的《关于申请延长经营期限的报告》和有关材料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盐城振阳薄绒制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营期限延长3年,即由原来的合作经营17年调整为20年。
二、公司的《合同》、《章程》中涉及上述内容的有关部分条款作相应修改,其余条款不变。
三、此批复不涉及对公司《合同》、《章程》中其他条款和此前原审批机构有关公司设立或变更的批复文件内容的确定和修改。
希接此批复后,即抓紧时间办理批准证书、营业执照的变更手续。
2009年9月14日 二○○九年四月一日
抄送:市外经贸局、工商局,县工商局、外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