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209240143874297/2009-08936 组配分类 业务工作
发布机构 特庸镇 发文日期 2009-4-16 0:00:00
文号 特政发[2009]14号 主题分类 其他
体裁分类 意见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时效性

关于实施推进农民进镇购房创业的意见

特政发[2009]14号

关于实施推进农民进镇购房创业的
意   见

各村(居)、各中心、机关各部门:
    为了进一步落实科学发展观,节约农村土地,促进集镇房地产业及三产服务业健康发展,加速小城镇建设,推进农村土地流转步伐,提高集镇的城镇化率,引导农民进镇创业.经研究,决定在全镇实施推进农民进镇购房创业,提高集镇城镇化率,现意见如下:

一、目标及任务

    镇对各行政村(居)、中心、机关各部门、驻镇各单位下达任务指标,每个村(居)30套,中心、部门、驻镇单位各5套,镇机关中层以上各3套,教育30套。

二、实施时间 

    从3月1日起,止12月30日,凡列入考核且有目标任务的村(居)、中心、部门、驻镇单位等,与镇内房地产开发企业对接和落实订房、购房。 

三、推进政策

    1、凡在2009年6月30日前,农民进镇购房的,享受政府出台的优惠政策(县政府2008年12月3日《关于促进全县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

    2、鼓励企业为职工购买集体居住公寓房; 

    3、集镇建设拆迁安置,优先考虑购买安置房; 

    4、对一次性一定量的团购房,房产开发企业给予一定优惠; 

    5、农民进镇购房,镇协调金融部门、镇内担保企业为农民进镇购房创业提供资金帮助。镇内房产开发企业为农民购房创业提供购房按揭贷款的金融企业,为购房者提供经济保障; 

    6、农民进镇购房兴办创业对象,镇人力资源部门免费提供劳动力就业培训,推荐到企业,自主择业,免费帮助办理工商户、私营企业手续;

    7、房产开发商为进镇农民购房提供一流服务和设施齐全、功能配套、一流的宜居环境。土地证、房产证可由房产开发商代为服务办理,费用由购房户自理; 

四、主要措施 

    (一)为了使农民进镇购房创业工作取得实效,调动推进工作积极性,镇从集镇开发收益中安排一定资金,用于对组织推进工作突出,成效显著的村(居)、中心、部门、单位给予奖励,并经政府审核认可,对组织和推进落实1套两证办齐全的奖励1000元,如完成政府下达任务的每套再奖励500元;对组织和推进落实与开发商签订协议房1套的且交纳履约金,每套奖励500元,视同完成任务,交房时再奖励500元; 

    (二)镇政府对近年来在农村道路、集镇建设和征地等项目所形成的到期债务,有计划安排一定比例债务,与开发商对接,以房偿债,按房价50%交现金再配50%的债务,鼓励债权人购房。

    (三)对进镇买房农民保留原承包地,为农民提供充分保障。严禁农村个人零散建房。对已审批的中心村原则上控制集中居住户数,鼓励农民进镇。严格执法力度,对擅自乱批、私自乱建的人和事严肃查处,确保集镇健康有序发展。

    (四)严格考核。镇成立专门班子,对此项工作进行规划、推进、督查和考核,并将农村城镇化率列入三个文明考核内容,对完成任务低于70%的村(居)、中心、部门、驻镇单位实行综合先进奖和先进单位评比“一票否决”。

 

射阳县特庸镇人民政府

二00九年四月十五日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