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宏朝纺织有限公司:
你司报来的《关于申请调整出资方式的报告》及有关材料收悉,经我局初审,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盐城宏朝纺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出资方式由“以现汇出资750万美元,占93.75%;以设备出资50万美元,占6.25%”调整为“以现汇出资785万美元,占98.125%;以设备出资15万美元,占1.875%”。
二、公司的总投资和注册资本不变。公司的投资总额为2000万美元,注册资本为800万美元,由英属维京群岛宏朝纺织有限公司以785万美元现汇和15万美元设备出资。
三、公司的《章程》中涉及上述内容的有关部分条款作相应修改,其余条款不变。
四、此批复不涉及对公司《章程》中其他条款和此前原审批机构有关公司设立或变更的批复文件内容的确定和修改。
希接此批复后,即抓紧时间办理批准证书、营业执照的变更手续。
二○○九年四月十七日
抄送:市外经贸局、工商局,县工商局、外管局、农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