射阳县通洋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通洋镇“四有”试点村建设方案》的
通 知
各村(居)、各单位:
《通洋镇“四有”试点村建设方案》已经镇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希认真组织实施。
“四有”示范村建设工作,作为盐城市委、市政府的重点工作,已被列入盐城市政府为民办实事工程,同时,也被列入射阳县政府为民办实事工程。全镇各村(居)各单位都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镇政府将对此严格进行督查考核,确保完成各阶段工作任务。
二00九年四月二日
通洋镇“四有”试点村建设方案
根据盐劳社[2008]42号《关于印发〈2008年全市“四有”示范村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和盐劳社[2008]46号《关于印发〈全市“四有”示范村建设三年工作规划〉的通知》以及2009年度盐城市政府、射阳县政府为民办实事工程的具体要求,决定开展“四有”试点村创建工作,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总体目标
曙光居委会为“劳有所得、老有所养、病有所医、学有所教”的“四有”试点村。2009年,80%以上有劳动能力尚未就业的人员实现就业;符合参加企业养老保险或新型农村养老保险条件的村民参保率达60%以上,符合参加城镇职工或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率达到60%以上,其他村民参加新农合;有技能培训需求的村民90%以上参加实用技能培训。
二、工作机构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镇政府成立“四有”试点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镇长苏广军同志任组长,副镇长唐玲玲同志任副组长,陈锦龙、张友标、周汝法、裔兆龙、蔡为国等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人力资源中心,主要负责宣传服务和协调推进工作。
二是完善服务平台。在完善村级劳动保障服务平台的基本上,依托“镇镇通”工程,实施“村镇通”工程,抓好“四有”试点村信息平台建设,实现县、镇、村三级联网,共享劳动保障服务信息。曙光居委会要建立劳动保障站,达到“五个一”标准:配备1名专职工作人员(享受村(居)主任待遇);配有1间办公室、1台电脑、1部传真机、1部电话。开办经费由上级财政负责,年终经县、镇两级联合考核后,拔付相应工作经费。
三是指导服务。领导小组每月至少召开1次专门会议,总结前一阶段创建经验,部署下一阶段工作重点和工作措施;领导小组成员每月到试点村调查研究并现场解决问题不少于1次;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每周到试点村指导服务1天。
三、推进措施
一是抓好宣传发动。试点村党组织要积极配合镇人力资源中心,利用广播、标语、会议、宣传手册等多种途径,全方位宣传“四有”试点村建设的目的、意义和内容,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政策,增强村民对“四有”工作的认识,增强村民对村劳动保障站的了解,增强村民的就业和社会保障意识,使村民切身感受到“四有”试点村建设给自身带来的实惠,认识到试点村建设是党和政府改善和保障民生为民办的实事、好事,从而使“四有”试点村建设得到群众的拥护和支持。
二是做好基础工作。详细调查“四有”试点村所有村民的人口、就业等基本情况,确保做到“五清”,即家庭情况清、收入情况清、技能状况清、就业愿望清、社保情况清。通过调查摸底,全面掌握所有村民特别是下岗失业人员、“零转移家庭”人员的就业和社保情况,经过梳理分类,建立资料台帐。
三是促进“学有所教”一是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充分利用县、镇各类教育培训资源,根据市场需求和村民的择业意向,确定培训方向和重点。二是注重培训的实效性。强化订单培训和定位培训,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职业技能培训,努力使村民足不出户就能学到实用的技能,不断提高村民的就业能力和职业转换能力。三是突出重点人群。优先对初高中毕业后未能继续升学的“两后生”、退伍军人、“零转移家庭”成员等重点人群开展技能培训。四是加大扶持力度。优先对“四有”试点村的劳动力实施免费培训,“四有”试点村村民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的,实行减免职业技能培训及职业技能考核鉴定费用;对“四有”试点村的企业,愿意组织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给予培训补贴;对愿意到东台技工学校学习的青年,优惠相关培训费用,并帮助入学。
四是促进“劳有所得”。一是落实就业优惠政策。将“四有”试点村失业和大、中专毕业生纳入下岗失业人员管理,享受再就业的相关优惠。二是加大转移力度。根据所在村企业的用工需求,力争实现劳动力就地转移、就近转移、从快转移。对“零转移家庭”做到发现一户、登记一户、帮扶一户,实现动态管理、动态消除。三是组织“四送”活动。对有就业愿望和创办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的村民,送信息、送技能、送岗位、送执照;对选择创业的村民,免费代办相关审批手续。四是加大维权力度。优先受理“四有”试点村村民涉及劳动保障待遇的举报和投诉,为农民工提供法律援助,及时帮助村民解决涉及劳动保障方面的困难和问题。
五是促进“老有所养”。一是做好新农保制度实施工作。全面推进新农保制度,实施捆绑式高龄养老补贴,确保“四有”村村民参保率达60%以上,力争应保尽保。二是做好养老保险关系接续工作。村民属于企业下岗失业人员的,在做好就业服务的同时,对符合条件的人员逐步落实社会保险补贴。下岗失业人员从事个体经营和灵活就业的,鼓励其以个人身份继续参加社会保险。三是做好养老保险关系的转接工作。进一步完善老农保与新农保、农保与城保之间的转接机制,建立多层次、可选择的养老保险体系。
六是促进“病有所医”。村民可以根据意愿,自主选择参加社会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实行互通对接。各村(居)、各单位要与镇人力资源中心密切配合,共同做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与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衔接工作。
四、实施步骤
在前期准备和摸清情况的基础上,认真实施以下步骤:
一是沟通协调(4月1日—4月20日)。主要做好以下工作:一是明确村组干部及专职协理员的工作责任及量化指标;二是明确制定开展工作的时间及具体步骤;三是落实宣传途径及内容;四是落实奖惩措施。
二是宣传发动(4月10日—5月30日)。根据不同阶段的工作内容,广泛深入地开展宣传活动,通过举办业务培训班、在村组板报和画廊上开设试点村建设宣传栏、编制宣传单、在镇广播、有线电视进行专题宣传,同时对村组干部进行业务培训。具体内容由镇人力资源中心提供。
三是调查摸底(4月15日—4月30日)。主要包括:符合农村养老补贴申领人员、符合老转新条件人员、领取人员生存核查、以前参保情况、今年参保意愿等,在此基础上,进行面对面的讲解社保有关知识。
四是对应衔接(4月10日—4月20日)。根据调查摸底的基础台帐及村民的自我申报情况,进行对应分类和分项衔接。对自愿参保人员进行申报办理。并对养老补贴申报人员、符合参保条件人员的财政补贴、老农保转新农保人员、农村居民补缴人员等进行公示,办理农保养老金及养老补贴人员调资等。
五是落实跟踪(4月20日—4月30日)。对公示无异议人员办理相关手续。重点是新农保参保人员,对照各人指标,进行针对性工作。视工作进度,提请镇政府召开专题会办会,以加大新农保扩面力度。
六是年中考核(4月25日—4月30日)。按照试点村建设要求,对照新农保扩面任务指标进行阶段性重点工作考核奖惩。
七是“三有”扩面(4月30日—7月30日)。对“劳有所得、病有所医、学有所教”三方面进行重点突破,完成预定目标任务。
八是检查验收(8月1日—9月30日)。按照试点村建设要求,组建专门工作班子,落实具体人员,对照年初要求,进行逐一验收考核。同时,积极做好迎接盐城市“四有”试点村建设检查验收的各项准备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是高度重视试点村建设工作。开展“四有”试点村建设是促进社会和谐、全面实现更高水平小康社会的重要举措,是县委、县政府关注民生、保障民生、改善民生的实际行动。所在村(居)要高度重视“四有”试点村建设工作,落实推进措施,加强服务指导。
二是加强督查考核。镇政府将加大对“四有”试点村建设工作的考核力度,每月进行通报,每季进行督查,表扬先进,鞭策后进。年终对劳动保障各项工作考核,“四有”试点村建设工作考核实行一票否决。对工作成绩突出、并经市县劳动保障部门考核通过的“四有”试点村,在保证正常工作经费的基础上,对相关人员进行奖励。
三是加强经验总结。“四有“试点村建设是一项创新性的试点工作,尚无先例可循。要在工作过程中及时总结经验,弥补差距,不断完善和健全各项体制和机制,充分发挥试点村的示范和先导作用,为全镇开展“四有”试点村建设工作提供经验。
二00九年四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