射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下达2009年二季度新增贷款投放任务指标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9-04-23 00:00 来源:政府办 浏览次数: [字体: ]

各镇人民政府,各区管委会,县各委、办、局,各金融机构和有关单位:

  为抢抓发展机遇,加大信贷投放,促进全县经济、金融协调发展,确保实现经济工作“双过半”,现下达2009年二季度新增贷款投放任务指标。

  一、任务指标

  二季度,全县金融机构新增贷款投放力争14亿元,确保10亿元。其中,县农商行力争3亿元,确保2亿元;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各力争2亿元,确保1.5亿元;农发行、江苏银行各力争1.5亿元,确保1亿元。其中,工业贷款占新增贷款总投放量的60%以上。

  二、推进措施

  (一)深化金融合作。各金融机构要深化与县内投融资机构的合作,建立稳定的投融资合作关系,有效发挥融资平台作用。农商行与金诚公司、建行与城投公司、中行与交投公司、农行与水投公司、江苏银行与经济开发区投资公司,工行与临港工业区投资公司都要建立相对稳定的投融资合作关系。二季度,建行确保投放3000万元,中行、农商行、江苏银行确保各投放2000万元,工行、农行确保各投放1000万元。

  (二)创新对接方式。创新政银企对接方式,提高对接实效。二季度,以带着工业信贷投放项目向上级金融机构汇报对接为主。其中,5月上旬在市召开较大规模的金融汇报会。县内各金融机构在坚持相互合作的基础上,每家侧重帮扶10家以上企业(名单见附表)。

  (三)坚持旬报制度。县经贸委、人民银行、各金融机构要认真贯彻落实射政办发[2009]48号《关于建立金融工作旬报制度的通知》,确保及时、全面、准确上报工业信贷投放动态信息。

  (四)严格考核奖惩。县政府将制定考核奖惩办法,对完成二季度投放任务指标的金融机构给予重奖,对完不成投放任务指标的实行问责。

  特此通知

  附:全县金融机构2009年二季度贷款投放任务分解表
 

                            二〇〇九年四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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