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20924014387461J/2009-08985 组配分类 业务工作
发布机构 新坍镇 发文日期 2009-9-16 0:00:00
文号 坍政发[2009]18号 主题分类 其他
体裁分类 议案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时效性

关于印发《新坍镇重大动物疫病预防控制应急预案》的通知

关  于  印  发
《新坍镇重大动物疫病预防控制应急预案》的
通       知

各村(居)委会,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江苏省动物防疫条例》、国务院《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为预防、控制重大动物疫病在我镇发生和流行,现将《新坍镇重大动物疫病预防和控制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希认真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
     
                                                                                                                                                                                                       二00九年一月一日


主题词:动物防疫  应急预案  通知                                
抄  送:县政府办公室,射阳县防治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              
射阳县新坍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9年1月1日印发
                            共印:60份
新坍镇重大动物疫病预防控制应急预案

江苏省将口蹄疫、猪瘟、绵羊痘、山羊痘、禽流感(H5、H9)、鸡新城疫、狂犬病、猪链球菌病、高致病性猪蓝耳病列为重大动物疫病。
为了确保在发生重大动物疫病疫情时,能够做到及时、迅速、高效、有序地进行应急处理,确保我镇畜牧业的正常发展,保护人体健康,维护社会安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江苏省动物防疫条例》、国务院《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制定本预案。
各村(居)委会,各有关单位,应当按照本预案规定,做好控制重大动物疫病疫情所需经费、物资等储备。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工作应当坚持加强领导、密切配合、依靠科学、依法防治、群防群控、果断处置的方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技术等手段,遵循属地管理,实行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分工负责、逐级建立责任制的原则。按照本预案规定,做到统一指挥,部门协作,采取预防、控制等措施,做到疫情及时发现,快速反应,严格处理,将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一、应急指挥领导小组的职责、组成以及成员单位的分工。
(一)指挥机构
根据国家、江苏省设立防治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的做法和要求,设立射阳县新坍镇防治重大动物疫病领导小组,由畜牧兽医、财政、公安、工商、卫生、交通等有关部门组成,领导全镇重大动物疫病疫情的防控工作,决策有关重大事项。
镇防治重大动物疫病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畜牧兽医站。镇政府有关部门派联络员参加,按照指挥部决策,负责统一指挥紧急疫情的控制工作;收集、分析疫情及发展态势,及时提出启动、停止以及有关本预案的建议;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地区落实本预案,并监督实施。
各村(居)委会设立相应的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挥和实施本行政区域内重大动物疫病疫情的控制和扑灭工作。
(二)部门职责
1、畜牧兽医部门:
(1)调集动物防疫和防疫监督有关人员开展防疫、疫情控制工作;
(2)作好疫情的监测、预报,开展流行病学调查,迅速对疫情作出全面评估;
(3)诊断疫病,划定疫点、疫区、受威胁区,提出封锁建议,并参与组织实施;
(4)参与组织对疫点内染疫动物和同群动物的扑杀及其产品的无害化处理工作;
(5)组织对疫区、受威胁区内的易感动物实施紧急免疫接种;
(6)监督、指导对疫点、疫区内污染物和场所实施消毒和处理;
(7)对疫区、受威胁区内的易感动物及其产品生产、贮藏、运输、销售等活动进行检疫和监督管理;
(8)建立紧急防疫物资储备库,储备疫苗、药品、诊断试剂、器械、防护用品、交通及通讯工具等;
(9)评估疫情处理及补贴所需资金,安排资金使用计划;
(10)培训防疫人员,组织成立疫情处理预备队;
(11)组织对疫点、疫区、受威胁区及周围群众的宣传工作。
2、财政部门:负责安排口蹄疫、禽流感、猪败血型链球菌等疫苗经费、发病动物扑杀及免疫反应死亡补助经费、紧急防疫物资储备所需经费、消毒补助经费、疫情监测经费、县、镇两级动物防疫工作经费、疫情应急处理预备金、基本建设项目配套经费。
3、交通部门:
(1)优先运送控制扑灭疫情人员、物资、药品和器械;
(2)加强出入境车辆的检查,配合公安、动物防疫部门搞好畜禽及其产品的交通运输检疫;
(3)加强对车船驾驶人员进行动物防疫知识宣传教育,增强他们的法制意识,保证凭检疫证明装运动物及动物产品,不到疫区装运动物及其产品并对运输车船进行消毒;
(4)在发生疫情的情况下,要密切配合动物防疫部门做好对疫点的封锁、消毒,以防疫情扩散蔓延。
4、公安部门:
(1)协助做好强制免疫、检疫、消毒及疫区封锁和强制扑杀等工作,以防疫情扩散;
(2)严肃查处阻挠、妨碍执行动物防疫公务的违法行为,积极支持、配合动物防疫监督机构搞好动物防疫工作;
(3)发生动物疫情的情况下,做好进出封锁疫区车辆的监督检查,做好疫区安全保卫和社会治安管理;
(4)负责在养犬的批准和发证工作,并且负责野犬和狂犬的捕杀工作。
5、工商部门:
(1)加强监督检查,加大对违法经营动物及其产品行为的打击力度,严格把好市场准入关,实行'三不'制度。即:(1)不准未经检疫和无免疫标识的动物及产品进场。(2)不准检疫不合格的动物及产品进场。(3)不准腐败变质肉品和注水肉品进场;
(2)建立诚信档案,设立'放心消费市场',协助兽医部门做好对动物及动物产品经营户的动物防疫知识宣传教育工作;
(3)严格动物防疫责任考核和失职追究,对因检查人员玩忽职守、徇私舞弊造成重大动物疫情发生和流行的,要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
(4)协助做好市场内动物及动物产品经营户的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工作。
(5)根据对疫区封锁情况,关闭疫区内的动物及其产品交易市场。
6、纪检部门:协助畜牧兽医部门做好动物防疫监督检查工作,查处追究重大违法违章事件和导致发生重大动物疫情的相关责任人责任。
7、卫生部门:
(1)加强监督检查,严格把好宾馆、饭店、学校、工厂等集伙单位的动物及其产品进货质量关,要求其建好进货台帐,保存备查,杜绝未经检疫或检疫不合格的动物及其产品进入集伙单位;
(2)加强对奶制品的管理工作,禁止未经布病、结核病检测或检测不合格的奶牛的产品入市,确保食奶安全;
(3)做好人畜共患传染病防治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严防人畜共患病在人群中的流行;
(4)人畜共患病的信息资源要及时与农牧部门沟通。
二、重大动物疫情的监测、信息收集、报告和通报。
(一)镇畜牧兽医站负责重大动物疫情的监测。
(二)各村(居)委会以及从事动物饲养、屠宰、加工、运输、经营等活动的有关单位和个人,发现动物出现群体发病或死亡的,立即向镇畜牧兽医站报告。
(三)镇畜牧兽医站接到报告后,立即派人赶赴现场调查核实。怀疑是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的,在2小时内将情况报县兽医主管部门;兽医主管部门及时通报县卫生主管部门。
(四)重大动物疫情报告包括下列内容:
1.疫情发生的时间、地点;
2.染疫、疑似染疫动物种类和数量、同群动物数量、免疫情况、死亡数量、临床症状、病理变化、诊断情况,是否有人员感染;
3.流行病学和疫源追踪情况;
4.已采取的控制措施;
5.疫情报告的单位、负责人、报告人及联系方式;
(五)重大动物疫病由动物防疫监督机构采集病料。
(六)发生重大动物疫情可能感染人群时,卫生主管部门对疫区内易受感染的人群进行监测,并采取相应的预防、控制措施。卫生主管部门和兽医主管部门及时相互通报情况。
(七)在重大动物疫情报告期间,动物防疫监督机构立即采取临时隔离控制措施;必要时,县人民政府作出封锁决定并采取扑杀、销毁等措施。
三、动物疫病的确认、重大动物疫情的分级和相应的应急处理工作方案。
(一)动物疫病的确认,县以上。
(二)疫情的分级,县以上。
(三)疫情的应急处理
镇畜牧兽医站必须加强对辖区内从事动物饲养、经营及产品生产、经营的单位和个人的监督管理,发现可疑重大动物疫病疫情或接到可疑重大动物疫病疫情报告时,按照'早、快、严、小'的原则,必须立即派人赶赴现场,进行流行病学调查。同时立即上报。并对发病动物及同群动物实行临时隔离、消毒等措施的实施。
重大突发动物疫情和重大突发动物疫情的应急响应:
1、镇人民政府
⑴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参与突发重大动物疫情的处理。
⑵根据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处理需要,调集本行政区域内各类人员、物资、交通工具和相关设施、设备参加应急处理工作。
⑶报请县政府发布封锁令,对疫区实施封锁。
⑷在本行政区域内采取限制或者停止动物及动物产品交易、扑杀染疫或相关动物,临时征用房屋、场所、交通工具;封闭被动物疫病病原体污染的公共饮用水源等紧急措施。
⑸组织交通等部门依法在交通站点设置临时动物防疫监督检查站,对进出疫区、出入境的交通工具进行检查和消毒。
⑹组织居委会、村委会,开展群防群控。
⑺组织有关部门保障商品供应,平抑物价,严厉打击造谣传谣、制假售假等违法犯罪和扰乱社会治安的行为,维护社会稳定。
2、畜牧兽医站
⑴根据需要组织开展紧急免疫和预防用药。
⑵对新发现的动物疫病,及时按照国家规定,开展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的培训工作。
⑶有针对性地开展动物防疫知识宣教,提高群众防控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
⑷组织专家对突发重大动物疫情的处理情况进行综合评估,包括疫情、现场调查情况、疫源追踪情况以及对扑杀动物、无害化处理、消毒、紧急免疫等措施的效果评价。
⑸做好突发重大动物疫情的信息收集、报告与分析工作。
⑹组织疫病诊断和流行病学调查,向兽医行政管理部门报告结果,提出并实施有针对性的防控措施。
⑺承担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理人员的技术培训。
疫区内所有畜禽及其产品按规定处理后,经过21天以上,未发现新的病例,经省级动物防疫监督机构按照国家规定标准,及时对疫点、疫区和受威胁区组织验收合格后,由县兽医行政管理部门向县人民政府申请解除封锁。
四、重大动物疫情疫源的追踪和流行病学调查分析。
(一)最初调查
县动物防疫监督机构接到畜禽场户怀疑发病的报告后,立即指派2名以上兽医技术人员,携带必要的器械、用品和采样用容器,在24小时以内尽快赶赴现场,核实发病情况。
调查内容包括发病畜禽场基本情况,病史、症状以及环境状况四个方面。
(二)现场调查
在最初调查无法排除重大动物疫病的情况下,对报告畜禽场户作进一步诊断和调查。
调查内容包括发病畜禽场/户的发病情况、周边地理地貌、野生动物分布、近期畜禽、产品、人员流动情况等,分析传染来源、传播途径以及影响疫情控制和消灭的环境和生态因素。
(三)追踪调查
追踪疫点传染源和传播媒介的扩散趋势、自然宿主的发病和带毒情况,为可能出现的公共卫生危害提供预警预报。
调查内容包括:①追踪出入发病养禽场/户的有关工作人员和所有畜禽、产品及有关物品的流动情况,并对其作适当的隔离观察和控制措施,严防疫情扩散。②对疫点、疫区的畜禽、候鸟等重要疫源宿主进行发病情况调查,追踪病毒变异情况。
完成追踪调查后,提交本次暴发疫情的流行病学调查报告。
五、预防、控制、扑灭重大动物疫情所需资金的来源、物资和技术的储备与调度。
1、资金保障
县、镇(区)财政根据国家、省、市财政部门相关文件规定,预算内安排县、镇(区)两级应承担的重大动物疫病疫苗经费;县、镇(区)两级财政根据疫情情况落实重大动物疫病免疫反应死亡和病畜扑杀经费,保证随用随补;根据重大动物疫病防治工作需要安排疫情监控专项经费、紧急防疫物资储备经费、防治工作经费、消毒补助经费、基本建设项目配套经费等,并列入财政预算(测算方案见附录三)。
新坍镇镇村级财政需要安排的动物疫病防治经费一览表
单位:万元 
2、资金使用:
(1)紧急防疫物资贮备:用于疫苗、诊断液、消毒药品、免疫耳标、免疫记录、免疫证等。
(2)免疫反应死亡与扑杀病畜补贴。
(3)疫情监控。
(4)组织指挥与监督检查。
(5)冷链维护运转。
(6)无害化处理。
(7)消毒补助。
(8)防治专项工作。
3、技术保障:
镇畜牧兽医站负责区域内的动物疫病监测和初步诊断工作。
4、人员保障:
(1)设立重大动物疫病临床诊断初诊工作组,负责为办公室提供控制和扑灭重大动物疫病的现场诊断和技术决策建议,其诊断结果作为现场处理的依据。
(2)镇级组建动物防疫员队伍,村组组建村级动物防疫员队伍,镇级监督村级防疫员具体实施动物防疫工作。
(3)镇防治重大动物疫病工作领导小组组建扑灭重大动物疫病防疫预备队。
六、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理设施和专业队伍建设
(一)应急预备队伍人员组成:镇村两级(包括属地管理单位)畜牧兽医、工商、财政、卫生、城管、交通、公安、等部门人员组成。
(二)应急预备队员的培训与演练。
1.培训演练人员:
镇业务骨干培训各村居委会的应急预备队员。
2.培训演练内容:
(1)发生重大动物疫情及时向上级人民政府报告。
(2)组织疫病诊断和流行病学调查,向上级部门报告结果,提出并实施有针对性的防控措施。
(3)组织动物防疫监督站开展疫情调查与处理,划定疫点、疫区、受威胁区。
(4)受威胁区开展紧急免疫接种。
(5)在疫区进行封锁、隔离、消毒、扑杀工作。
(6)有针对性地开展动物防疫知识宣传,提高群众防控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
(三)重大动物疫情处置技术
1、封锁技术
(1)由所在地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划定疫点、疫区、受威胁区,疫点为病畜禽所在畜禽场,散养的为病畜禽所在自然村,疫区为疫点周围3公里内区域,受威胁区为疫区周边5公里内区域。
(2)封锁令的发布: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报请县级人民政府对疫区实行封锁,发布封锁令。
(3)封锁的实施:在疫区周围设置警示标志,在出入疫区的交通路口建立临时性检疫消毒站,指派专人,配备消毒设备,禁止易感染畜禽进出和易感染畜禽类产品运出,对出入人员和车辆进行严格消毒。
(4)封锁令的解除:疫区内所有畜禽类及其产品按规定处理后,经过21天以上的监测未出现新的传染源,由当地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向发布封锁令的人民政府申请解除封锁。
2、扑杀技术:家禽可采用扭颈的方法。根据禽只大小,一只手握住头部,另一只手握住体部,朝相反方向扭转拉伸。
3、无害化处理技术:所有病死畜禽、被扑杀畜禽及其产品、排泄物以及被污染的垫料等应当进行无害化处理。无害化处理可以选择深埋、焚烧等方法,饲料、粪便也可以发酵处理。
4、疫区清洗消毒技术。
(1)疫点的紧急防疫消毒
①用0.3%二氧化氯或0.3%过氧乙酸等溶液对病畜禽舍进行喷雾消毒。
②畜禽舍清理
彻底将畜禽舍内的污物、粪便、垫料、剩料等各种污物清理干净,并作无害化处理。可移动的设备和用具搬出畜禽舍,集中堆放到指定的地点清洗、消毒。
③火焰消毒
畜禽舍清扫后,应用火焰喷射器对畜禽舍的墙壁、地面、笼具等非易燃物品进行火焰消毒。
④冲洗
对畜禽舍的墙壁、地面、笼具,特别是屋顶木梁柁架等,用高压水枪进行冲刷,清洗干净。
⑤喷洒消毒药物
待畜禽舍地面水干后,用消毒液对地面和墙壁等进行均匀地、足量地喷雾、喷洒消毒。
⑥熏蒸消毒
关闭门窗和风机,用福尔马林密闭熏蒸消毒24h以上。
⑦畜禽舍外环境消毒
对疫点畜禽场内禽舍外环境清理后进行消毒。
(2)疫点、疫区交通道路、运输工具的消毒
①封锁期间,疫区道口消毒站对出入人员、运输工具及有关物品进行消毒。
②运输工具必须进行全面消毒。
(3)工作人员的消毒
参加疫病防控工作的各类人员应进行消毒,其中包括穿戴的工作服、帽、手套、胶靴及器械等,消毒方法可采用浸泡、喷洒、洗涤等;工作人员的手及皮肤裸露部位应清洗、消毒。
(4)疫区的终末消毒
在解除封锁前对疫区进行彻底消毒。消毒方法参照紧急消毒措施。
(5)污水处理
以上消毒所产生的污水应进行无害化处理。
附录一:射阳县新坍镇防治重大动物疫病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组成和工作程序
附录二:新坍镇动物疫情处理预备队
附录三:新坍镇动物防疫经费测算说明
附录四:补贴评估
附录五:新坍镇应急防疫物资储备及管理
附录六:新坍镇重大动物疫病现场临床初步诊断小组名单
附录七:新坍镇镇村级防疫人员名单


附录一:
新坍镇防治重大动物疫病领导小组
及其办公室组成和工作程序
一、新坍镇防治重大动物疫病领导小组组成
组  长:新坍镇人民政府镇长
副组长:镇政府副镇长
成 员:镇农水干事   
    派出所指导员
    镇财政所所长
        工商分局局长
    镇卫生院院长
镇食品站站长
镇兽医站站长
镇兽医站副站长
二、新坍镇防治重大动物疫病领导小组办公室
主 任:镇畜牧兽医站站长
成  员:畜牧兽医站
财政所
派出所
卫生院
工商分局
食品站
三、工作程序
1、疫情发生后,镇防治重大动物疫病领导小组办公室立即派人赶赴现场,进行流行病学调查,划定疫点、疫区、受威胁区;立即组建动物疫情处理预备队,提出疫情控制措施建议,并向县防治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报告,县防治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在报请市防治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后应当迅速了解疫情情况的发生,分析疫情趋势,制定详细的疫情扑灭方案和建议,报请市防治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办公室后执行。
2、新坍镇防治重大动物疫病领导小组根据办公室上报情况,分别采取以下措施:
(1)召开领导小组全体成员会议,根据领导要求,组织有关单位对疫点、疫区、受威胁区采取临时封锁、隔离、消毒、无害化处理、紧急免疫等应急处理措施,并且立即汇报县动防指。
(2)安排部署全镇紧急疫情控制工作。
(3)等紧急疫情控制后,根据上级指示决定停止实施紧急预案。
附录二:
新坍动物疫情处理预备队
一、动物疫情处理预备队组建
(一)兽医专业人员:包括兽医行政人员、临床诊断技术人员、动物免疫人员、动物检疫人员、动物防疫监督人员、动物疫病检验化验人员;
(二)消毒、扑杀处理辅助人员;
(三)公安人员;
(四)卫生防疫人员;
(五)其他方面人员。
二、任务
按照防治重大动物疫病领导小组的要求,具体实施有关疫情处理工作。
三、培训
预备队组成后,应当对预备队人员进行系统培训,培训内容包括:
(一)动物疫病知识,包括:病原学、流行病学、临床症状、病理变化、检疫检验要点等。
(二)预防、控制、扑灭动物疫情知识。包括:
1、各种疫苗的特性及适用对象、消毒、疫情监控等;
2、疫点、疫区、受威胁区的划分和管理;
3、隔离、封锁、扑杀及无害化处理;
4、动物防疫法律、法规;
5、监督检查站的设立与工作开展;
6、其他。
(三)个人防护知识。
(四)治安与环境保护。
(五)工作协调、配合要求。
(六)其他。
附录三:
新坍镇动物防疫经费测算说明
一、防治专项工作经费:4.94万元。
1.会议费:0.64万元。
每季一次大型防疫会议4次/年×50人/次[领导2人+成员单位5人+14个村居委会28人+其它工作人员3人+村级防治员12]×20元/人天×4次=0.4万元。
上级布置的紧急会议6次/年×200元/次=0.12万元。
日常镇动防办会议每二个月一次200元/次×6次/年=0.12万元。每年三次突击防疫,每次突击防疫召开各类型会议2次×3次×200元/次=0.12万元
2.日常办公费:1.3万元。
镇动防领导小组办公费1.3万元(含一门电话费0.3万元<传真机>,水电费0.5万元,办公用品0.5万元)。
3.招待费:1万元。
迎接上级检查等。
4.打印费:1.5万元。
根据每年实际耗用测算(含传真纸等)1.5万元。
5.宣传费:0.5万元。
电视、广播、标语宣传、宣传技术材料印刷费等0.5万元。
二、疫苗经费:2.174万元。
1.有关疫苗:1.054万元。
鸡Ⅳ系苗免疫数 30万羽×4ml/只÷500羽/瓶×2.4元/瓶=0.144万元
鸡Ⅰ系苗免疫数 30万羽×1ml/只÷500羽/瓶×2.5元/瓶=0.15万元
狂犬苗免疫数 0.2万条÷10条/瓶×3元/瓶=0.06万
犬五联免疫数 0.2万条÷1条/瓶×3.5元/瓶=0.7万元
2.疫苗运费:0.3万元。
疫苗运费按2005年、2006、2007年实际使用情况及2008年实际用苗量估算为0.3万元。
3.免疫证、耳钳、注射器、耳针:0.82万元。
其中:免疫证(大证)兽医用 1元/本×200本=0.02元
免疫证(小证)农户用 0.5元/本×10000本=0.5万元
耳钳、注射器、耳针约0.3万元
三、消毒经费:1.2万元。
1.每年两次大消毒,每个村居委会每次一箱每箱300元,等于0.84万元。
2.其它公共场所(畜禽交易场所、农贸市场及交通要道口等)消毒费每次0.09万元,每年4次,计需0.36万元。
四、物资储备经费:1.1155万元。
护目镜20付×15元/付=0.03万元
弥雾机台×560元/台=0.056万元
抗菌耐酸碱防护服20套×250元/套=0.5万元
一次性防护服50套×40元/套=0.2万元
编织袋300只×1元/只=0.03万元
靴子20双×20元/双=0.04万元
口罩100付×1.5元/付=0.015万元
胶手套50付×2.5元/付=0.0125万元
一次性注射器200只×0.3元/只=0.006万元
手术器械(手术刀、镊子、手术剪等)0.1万元
药棉10卷×26=0.026万元
国产消毒药0.1万元
五、冷链设施运转维护费:0.5万元。
冷链设施运转维修、制冰、保温袋等用品0.2万元
电费 疫苗冰柜3台0.3万元
六、无害化处理经费:0.5万元。
七、免疫反应死亡补助:1.5万元。
生猪免疫反应死亡补助费0.75万元
家禽免疫反应死亡补助费0.75万元
八、免疫注射费:5万元
14个村(居)委会,现有县里分配10个指标,每人每年县补助3000元,镇级补助2000元。
九、畜禽应急预备队经费:0.5万元。
在进入应急状态时,对应急预备队员需训练,进入24小时应急工作准备,及各类应急材料的配备。
十、扑杀补助:
待发生疫情时按实支付。

附录四:
补贴评估
为了保护饲养者的合法权益,减少他们的损失,必须在扑杀发病动物和同群动物前对存栏的动物进行合理的评估。
一、评估小组
由有关两名以上专业评估人员组成。
二、评估对象
被扑杀的动物、销毁的动物产品和其他需要被烧毁的栏舍、饲养及饮水用具、饲料等物品。
三、评估结果
须经评估小组签名,经防治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办公室确认,方为有效。
四、评估执行程序
按国家规定评估程序执行。

附录五:
新坍镇应急防疫物资储备及管理
一、应急防疫物资储备种类及数量
(一)消毒药品
氯制剂消毒药品、复合酚制剂、烧碱、甲醛、高锰酸钾各1吨。
(二)常用消毒设备
1、高压消毒机2台、轻便消毒器5台。
2、消毒容器:20升、50升各20个。
(三)防护用品
透气连体衣裤1000套、重胶手套500套、普通白大褂、帽子各200套、口罩500只、防水鞋、安全风镜200套。
(四)其他用品
毛巾、手电筒、一次性2毫升注射器。金属连续注射器300付、药棉、针尖、玻璃器皿等。
(五)密封用具
高强度密封塑料袋。
二、管理办法
(一)应急物资储备于镇防治重大动物疫病领导小组物资储备库。
(二)应急物资储备由镇畜牧兽医站负责日常管理,由镇防治重大动物疫病领导小组办公室调配。
(三)应急物资根据其有效期进行更换,保持所有应急物资随时处于有效状态。
(四)应急物资仅用于控制和扑灭重大动物疫病疫情,不得挪用。

附录六:
新坍镇重大动物疫病现场临床初步诊断人员名单
姓 名     职 务        职 称      联系电话
王克成  兽医院院长   助理兽医师  13276129999
陆立文  兽医院副院长 助理兽医师  13276120101
陈昌卫  兽医院副院长 执业兽医师  13276120179

附录七:
新坍镇村级动物防疫人员名单
姓 名   职 务     职 称        联系电话
王克成  院 长    助理兽医师     13276129999
陆洪昌  防疫员   助理兽医师     13276120190
陆立文  副院长   助理兽医师     13276120101
陈昌卫  副院长   执业兽医师     13276120179
吴善勇  防治员   执业兽医师     13196671177
曹孝美  防治员   执业助理兽医师   13276120197
朱万锦  防治员   执业助理兽医师   13276120170
徐承祥  防治员    技 术 员         13276120176
薛东坤  防治员   执业助理兽医师   82868081
张中悦  防治员    技 术 员    
陈立志  防治员   执业助理兽医师   13276120160
陈汝超  防治员    技 术 员         13276120130
戴龙尧  防治员    技 术 员         13276120171
蔡东俊  防治员   执业助理兽医师   13276120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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