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20924769890225A/2009-08886 组配分类 业务工作
发布机构 洋马镇 发文日期 2009-8-20 0:00:00
文号 洋办发[2009]26号 主题分类 其他
体裁分类 意见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时效性

关于在全镇开展清理整治非法卫星电视接收设施暨创建“无小耳朵村(居)”活动的实施意见



各村(居)委会、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落实国务院第129号令(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管理规定)和中央综治办、国家广电总局《关于对非法卫星电视接收设施问题加强综合治理的通知》精神,结合我镇近年来安装、使用卫星电视接收设施(俗称“小耳朵”)问题日益严重的实际,根据县综治委、县公安局等有关部门统一部署,决定由镇综治办牵头,组织文广、工商、派出所等部门对全镇销售、安装、使用“小耳朵”行为进行突击清理整治,并大力开展“无小耳朵村(居)”创建活动,确保全镇社会大局更加和谐稳定。现特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根据国家有关法规和中央综治办、国家广电总局《关于对非法卫星电视接收设施问题加强综合治理的通知》以及今年以来上级综治、广电等部门召开的专题会议精神,按照“统筹协调、各司其职、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综合治理、标本兼治”的原则,把创建“无小耳朵村(居)”作为基层安全创建工作的重要内容,把无非法生产、无非法销售、无非法安装、无非法使用“小耳朵”作为基层创建活动的基本目标,通过综合治理和联合执法,并保持高压态势,大力整治非法生产、销售、安装、使用卫星电视地面接收设施,依法加大对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积极有效地推动创建“无小耳朵村(居)”工作的深入开展,促进我镇卫星地面接收设施管理工作的健康发展,为实现镇党委、政府提出的“奋战四年达小康,全面建设新洋马”奋头目标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目标任务 
  确保本辖区实现无非法生产、无非法销售、无非法安装、无非法使用“小耳朵”。 
  三、方法步骤 
  2009年6月底至9月底为全镇卫星电视地面接收设施集中整治时间,共分四个阶段: 
  (一)宣传发动阶段(7月10日前) 
充分利用广播、电视、会议、板报、横幅、张贴标语、印发宣传材料、巡回宣讲等形式,上下联动,广泛深入地宣传卫星电视地面接收设施管理的法规、政策和上级有关会议精神以及创建活动中的正反典型,以营造清理整治“小耳朵”和创建“无小耳朵村(居)”的浓烈氛围。 
  (二)调查摸底阶段(7月20日前) 
采取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方法,由各村(居)、各单位组织并发动群众对辖区内卫星电视地面接收设施非法销售、安装、使用等情况进行全面的摸底调查、登记造册,并报镇综治办和创建“无小耳朵村(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集中整治阶段(7月20日-8月20日) 
由镇综治办牵头,组织文广中心、派出所、工商分局、村(居)依据各自职责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在全面宣传引导的基础上,确保非法销售、非法安装、非法使用“小耳朵”得到停止,居民自行拆除“小耳朵”达90%以上。少数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由执法部门实行联合依法查处,保证全部清理整治到位。 
  (四)检查验收阶段(8月20日-9月20日) 
镇综治办将组织对各村(居)、各有关部门的整治、创建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对工作不力、行动迟缓、问题较多的予以通报批评以及责令整改,确保创建活动达到预期效果,同时做好迎接县创建“无小耳朵村(居)”检查验收的相关准备工作。 
  四、组织领导 
  镇成立创建“无小耳朵村(居)”工作领导小组,由曹卫星同志任组长,孙逊、张俊峰同志任副组长,丁凤清、韩金霞、崔金龙、仇德荣、周国中、陈波等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室,由张俊峰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韩金霞、陈波二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到设在镇文广中心,各村(居)也要相应成立的领导小组,由村(居)主任任组长。 
  五、工作要求 
  (一)充分认识创建“无小耳朵村(居)”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整治非法卫星电视接收设施工作是加强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的必要举措,是我国意识形态领域反渗透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事关能否有效抵制境外特别是西方各种有害思潮文化进入的重大而现实的问题,事关党和国家的工作大局,事关国家的政治稳定、文化安全。各村(居)、各单位要通过多种形式,向广大干群宣传创建“无小耳朵村(居)”的重要意义,向广大群众宣传《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管理规定》及其《实施细则》,宣传《广播电视管理条例》,让广大群众知晓个人不得安装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要及时宣传报道创建“无小耳朵村(居)”工作方面的动态情况,不断增加广大干群创建“无小耳朵村(居)”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建性。工商分局坚决清除销售“窝点”,文广中心要积极行使查处违法使用“小耳朵”行为,派出所要加大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对抗拒、阻碍执行公务的人员要坚决依法予以查处。 
  (二)切实担负起本辖区治理非法卫星电视接收设施的责任。各村(居)、各单位要把做好创建“无小耳朵村(居)”工作作为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的具体行为,进一步加强对创建工作的领导,组织落实整治非法“小耳朵”的各项措施。各村(居)主任为所在村(居)的第一责任人。镇综治办将把整治非法卫星电视接收设施工作纳入年度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创建考核内容,把创建“无小耳朵村(居)”工作与综治其它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创建任务,确保顺利通过县级检查验收。 
  (三)要保证信息渠道畅通。各村(居)、各单位要及时向镇创建“无小耳朵村(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报情况,镇创建办公室将对各村(居)、各单位行动情况进行定期通报。 
 

                    射阳县洋马镇党政办公室 
                    二○○九年六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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