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09年上半年财政奖励的通知
各镇区及有关企业:
根据射发[2009]7号《2009年工业经济工作意见》要求,现就申报审核2009年上半年财政奖励通知如下:
一、申报审核内容
1、技改扩能:购置发票原件及复印件两份;
2、电费补助:用电量证明单(供电公司审核盖章)一式两份;
3、产品参展:展位发票原件及复印件两份;
4、清洁生产验收:文件原件及复印件两份;
5、企业创牌:证书或文件原件及复印件两份。
二、申报审核地点:县财政局三楼企业科。
三、申报审核方式:以镇区为单位集中申报送审。
四、申报审核期限:2009年7月2日至3日下午6点前,过期责任自负。
五、申报审核要求
1、对今年以来未申报兑现奖励的企业,请提供1月1日-6月30日的申报材料;对1-3月份已申报兑现奖励的企业,请提供4月1日-6月30日的申报材料。申报依据及奖励标准请对照《射阳县2009年工业经济工作意见》(射发[2009]7号)。
2、财政奖励申报表一式两份,其中,技改扩能财政奖励申报表由企业填报,申报表由主要负责人签名。申报送审时带证书、文件和发票原件,审核后原件当场退回。
本次申报时间紧、要求高,请各镇区高度重视,及时通知到有关企业,按期限、按文件要求申报,确保不重不漏。
附表一:2009年上半年技改扩能财政奖励申报表;
附表二:2009年上半年财政奖励申报表。
财政局联系人:李桂芹、杨军;联系电话:82323975
经贸委联系人:王 莉; 联系电话:82379902
二〇〇九年六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