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20924738268070B/2010-06877 组配分类 业务工作
发布机构 长荡镇 发文日期 2010-6-19 0:00:00
文号 长政发〔2009〕19号 主题分类 其他
体裁分类 其他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时效性

关于切实做好2009年涉农经费征收工作的通知

长政发〔2009〕19号

 

 

射阳县长荡镇人民政府

关于切实做好2009年涉农经费征收工作的

通           知

 

各村(居)民委员会:

为切实做好今年的涉农经费征收工作,明确目标任务,强化工作责任,做到精心组织,科学安排,确保及时足额解缴到位,现根据我镇的实际情况,特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全镇今年涉农经费征收总任务为228.72万元,其中:一事一议筹资71.62万元,一事一议筹劳102.60万元,联防经费21.48万元,陈欠款回收18.20万元,长东排区预筹排涝电费14.82万元(水利工程水费任务由水利站下达)。

二、征收时间

今年涉农经费征收,安排30天时间,即从6月10日开始至7月10日结束。其中在6月25日前必须完成涉农经费征收任务的50%;其余部分必须在7月10日前完成。

清收农户税费尾欠,时间段原则上和当年涉农经费征收同步,考虑到这项工作的难度,考核时间截止今年的11月底。

三、奖惩考核

为快速有序推进涉农经费征收工作,确保圆满完成任务,按照规定的序时进度进行考核,进行奖惩兑现。

凡是6月25日前当年经费征收未达到任务50%的村(居),将由镇对村组干部实行提醒谈话;对在7月10日前完成当年涉农经费征收任务的组,奖励该组组长征收总额的2%,完不成征收任务的,按欠收额的3%处罚。

按时完成当年征收任务的村(居)未兼任组长的干部,得该村干部奖金的平均数(不含计生专干),完不成征收任务的,按欠收额的1%处罚。镇分工干部按300元进行奖惩。

完成农户税费尾欠清收任务的村(居),其中现金收回达70%以上的,奖现金部分2%;现金收回达80%以上的,奖现金部分3%;完不任务的村(居),按欠收总额的3%进行处罚。

奖惩计算:当年涉农经费按到农经中心的现金为依据,农户陈欠税费以到农经中心现金和票据为依据。

四、强化资金管理

今年涉农经费征收资金必须规范管理,征收的资金按照相关规定一律实行村有镇管,严禁坐收坐支。为确保资金安全,各组所收款项必须当日集中到村会计室,由村会计统一解交到农经中心专户储存。各村(居)需使用资金必须具报告,由镇统筹安排后,再从帐户中划拨。

以上通知,希贯彻执行。

 

附:长荡镇2009年涉农经费征收任务表

 

 

 

 

 射阳县长荡镇人民政府    

二○○九年六月六日    

 

 

 

 

主题词:涉农经费  征收  通知           

 抄送:县委农工办                   

 射阳县长荡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9年6月6日印发

共印:3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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