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各区管委会,县各委、办、局,县各直属单位:
《射阳县2009年度高效渔业发展工作考核办法》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希结合自身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射阳县2009年度高效渔业发展工作考核办法
二○○九年七月十四日
射阳县2009年度高效渔业发展工作考核办法
发展高效渔业是建设现代渔业的重点任务,是促进渔业增效、渔(农)民增收的有效途径,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内容。今年,县委、县政府把发展高效农业作为全县重点工作“五大突破”之一,提出用2年左右的时间全力跻身全市高效农业规模第一板块的目标。各镇(区)和相关部门要对高效渔业发展工作认识上再提高、目标上再细化、措施上再落实、责任上再明确。为扎实有效抓好全县高效渔业发展工作,保证高效渔业建设取得新的突破,实现渔业又好又快发展,根据市高效农业工作领导小组下发的《盐城市高效渔业工作考核办法》(盐高农〔2009〕3号)和《县委、县政府关于大力推进高效农业突破的意见》(射发〔2009〕15号)文件精神,结合全县渔业产业实际,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总体思路与目标
总体思路: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市场为导向,以渔业增效、渔(农)民增收为核心,以争创全市高效渔业第一县为目标,按照发展现代渔业的总要求,坚持目标明确、责任落实、措施到位、奖惩分明的原则,建立健全高效渔业目标任务评价、考核和奖惩机制,强化镇(区)和部门责任,奋力推进高效渔业新突破。
总体目标: 全年新增高效渔业面积5.5万亩,实现高效渔业规模总量全市第一。
二、考核对象
各镇人民政府、各区管委会、县各有关单位。
三、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包括十一项指标(详见附表1、附表2)。
1、新增高效渔业面积5.5万亩(高效渔业指亩平纯收入2000元以上)。
2、新增设施渔业面积1.5万亩(设施渔业指工厂化温室养殖、钢架塑料大棚养殖、筏架养殖配套加工机组、池塘硬质护坡、微孔增氧、双机一饵、水电路等基础配套完好的养殖基地)。
3、新建高效渔业“双百”工程8个(指纯收益20万元以上)。
4、新建年纯收益百万元以上养殖小区3个(连片养殖面积500亩以上)。
5、新建现代高效渔业示范园11个(有规划,有方案,有形象进度,有建设主体,有配套设施)。
6、培植高效特色渔业村(场)8个(高效渔业特色村指渔业产值占农业总产值比重50%以上,高效渔业面积占养殖面积比重60%以上;高效特色渔业场指连片养殖面积2000亩以上,高效渔业面积占养殖面积比重80%以上)。
7、新建或扩建水产品规模加工企业2个(固定资产投资1000万元以上)。
8、新增渔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8个(达到“四有”标准)。
9、新建或改建水产品批发市场2个(投资额300万元以上)。
10、新认定无公害水产养殖基地面积1.5万亩。
11、新认定水产品“三品”数量8个。
四、考核方式
高效渔业工作考核实行基本分加项目奖励分考核。
1、基本分。完成新增高效渔业面积得基本分85分,完不成指标的实行同比例减分。
2、项目奖励分。具体分值为:完成设施渔业发展任务加4分;完成“双百”工程任务加2分;完成新建年纯收益百万元以上养殖小区任务加4分;完成现代高效渔业示范园任务加5分;完成培植高效特色渔业村(场)任务加2分;完成水产品规模加工企业任务加4分;完成渔业合作经济组织任务加5分;完成水产品批发市场任务加4分;完成无公害水产养殖基地认定任务加2分;完成“三品”认定任务加2分。加分最多不超过15分。为鼓励发展高效渔业,没有下达项目指标任务的镇(区)如新增项目,也按照上述分值相应加分。
五、考核办法
高效渔业发展工作考核验收,由县海洋与渔业局按照“科学规范、透明公开”的原则组织实施,单独考核,以奖代补。以奖代补标准依照县有关文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