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各区管委会,县各委、办、局,县各直属单位:
为全面加强全县担保公司、投资公司、资金合作社等各种农村新型资金合作组织的管理,有效防范金融风险,严厉打击各种非法金融活动,建立规范有序的金融秩序,经县政府研究,决定成立“射阳县农村新型资金合作组织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李东成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副组长:张成中 副县长
季晓春 副县长
曹志祥 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
陈昌瑞 副县长
王家宁 县政协副主席、县财政局局长
耿晔明 县法院院长
姚 图 县检察院检察长
成 员:高 亚 县政府办副主任
胡 平 县政府办副主任、县人防办副主任
郁建忠 县政府办副主任、县侨办主任
顾宝铸 县政府办副主任、县外事办主任
徐卫东 县人行行长
倪广清 县委农工办主任
吴云耀 县经贸委主任
吴东林 射阳工商局局长
何 奇 县法院副院长
吉志群 县检察院副检察长
顾正刚 县公安局副局长
刘敬华 县人行副行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徐卫东兼任办公室主任、刘敬华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设在县人行,与县打击非法集资办公室合署办公,主要承担全县农村新型资金合作组织的综合协调、监管、审批、发展规划等工作。县农村新型资金合作组织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实行定期会办制度,分析研究重要事项,推进全县农村新型资金合作组织健康发展,协调解决各类问题。
特此通知。
二〇〇九年九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