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20924014383145Y/2010-05816 组配分类 业务工作
发布机构 教育局 发文日期 2010-9-11 0:00:00
文号 射教办发〔2010〕1号 主题分类 其他
体裁分类 议案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时效性

关于切实加强寒假和春节期间学校安全与法制教育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镇社会事业办公室、各中小学、幼儿园:

    2010年寒假和春节即将来临,为了确保全体师生节假日期间安全、幸福、祥和,按照省、市、县的要求,现就切实加强寒假和春节期间的学校安全工作紧急通知如下:

    一、要高度重视寒假和春节期间的学校安全工作。各学校要牢固树立“安全工作无小事”和“责任重于泰山”的思想,警钟长鸣,高度重视安全工作,增强防范意识和责任观念,针对寒假和春节期间学校安全工作的特点,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将学校安全工作抓紧、抓实、抓好,确保广大师生的生命、财产和学校的安全稳定。

    二、要加强对师生的安全法制教育,提高师生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救自护能力。全县各中小学、幼儿园要从安全工作的实际出发,针对师生安全和学校稳定的需要,将法制教育和安全教育有效结合起来,开展多种形式的教育活动。给放寒假前,全县各中小学要认真组织一次面向全体师生的生动活泼、富有实效的安全法制教育。将“2010年寒假青少年自我保护提示”(附后)印发给每一位师生,以法律法规和校规校纪教育、交通安全教育、消防安全教育、饮食安全教育、防溺防滑防冻等方面的教育为主,切实提高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和危机自救能力。学校要落实专人逐条讲解,确保相关要求入脑入心,成为学生的自觉行动。放假时,要通过印发《致家长的一封信》或《告家长通知书》等形式,加强与学生监护人的联系,对学生及家长进行各种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寒假期间,要组织教师利用电话咨询和家访等形式,及时了解学生在寒假期间的学习生活情况,密切与家长的沟通和联系,共同做好学生的假期安全教育工作。要结合寒假学生活动的特点,开展多种形式的安全宣传教育。以《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道路交通安全法》等与中小学生联系密切的法律知识为重点,采取邀请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授课,举办法制报告会,观看警示教育片等多种形式,培养学生的安全观念、法律意识、法律素养。要教育中小学生做到“五个远离”,即:远离不良文化、远离不良诱惑、远离“三厅一吧”、远离邪教、远离毒品,坚决杜绝由此引发的违法犯罪。各中小学要安排好学生的假期生活,利用假期因地制宜的开展社会实践、社会调查活动,使青少年学生自觉接受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及革命传统教育。学校开展的各项安全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都必须留有痕迹,建立健全好台帐。

    三、开展一次学校安全大检查,要对已检查过的重点部位和重点内容进行复查。放假前,全县各中小学、幼儿园要对校园治安、安全防火、饮食卫生、交通安全和危险化学品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隐患开展一次全面、细致的安全检查,检查的重点是学生宿舍、教职工宿舍、图书馆、实验室等场所的安全情况和安全隐患;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事故隐患,能立即整改的要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制定整改方案,限期整改。县教育局相关科室将对各学校安全状况与检查情况进行督查。

    四、要进一步加强寒假和春节期间校园安全管理工作。全县中小学、幼儿园要加强离校返家乘车安全管理,教育学生不乘坐非法营运车辆;对校车进行安全检查,确保学生交通安全。要全面落实冬季防火各项措施,严格落实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加强消防设施和器材的日常维护,保证其能够有效使用;要注意对电线电路等的安全检查,防止因其老化引发火灾。

    五、要严格执行学校领导节假日带队值班制度和重大事件报告制度。各学校要加强设施设备的管理,严防失窃、破坏等事件发生。关键岗位必须有专人负责,昼夜值班。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尽职尽责,重大问题要随时报告,及时妥善处理。要落实安全工作一把手为第一责任人的责任,预防为主,层层落实责任,对由于责任制不落实,隐患查找和整改不及时,管理不严,报告不及时、监管不到位引发的各种安全责任事故,要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责任人员的责任。


二〇一〇年一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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