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209247301394346/2010-06299 组配分类 业务工作
发布机构 农委 发文日期 2010-11-14 0:00:00
文号 射农〔2010〕132号 主题分类 其他
体裁分类 其他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时效性

关于成立四明镇新南植保服务协会的批复

关于成立四明镇新南植保服务协会的批复

 

新南植保服务协会筹备组:

你们报来的《关于申请登记成立植保服务协会的报告》及相关材料收悉,经审查,符合国务院颁布的《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经研究准予登记注册。

植保服务协会依法成立后,要充分发挥社团组织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坚持面向基层、面向生产、服务农民的宗旨,普及科学技术,沟通生产、经营和科研渠道,反映会员的愿望和要求,切实保护生产者权益,推动我镇植保服务工作稳步健康持续发展。

协会必须坚定不移地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民主办会,自主自治的发展方向,坚持人民自聘、工作自主经营自筹的内部管理机制,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自觉接受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县民政局的监督管理,严格按照本会章程开展活动,按时进行年检,履行重大活动请示报告制度。

此复

 

                                        射阳县农业委员会

                                         2010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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