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2320924MB0584341H/2010-06244 组配分类 业务工作
发布机构 城管局 发文日期 2010-12-13 0:00:00
文号 射城管委[2010]16号 主题分类 其他
体裁分类 议案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时效性

关于开展“党员创先争优星级示范岗”创建活动的通知

各党(总)支部、机关各科室:
为扎实推进城管系统创先争优活动深入开展,经局党委会议研究,决定开展 “党员创先争优星级示范岗”创建活动。现就做好此项活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党员创先争优星级示范岗”以科室(班组、中队)为单位,以共产党员为主体,岗位负责人必须是中共党员。
二、评选条件
按照争创先进基层党组织,努力做到“五个好的要求,党员同志能围绕党的中心工作和单位的各项工作,带领科(组)全体同志在工作中埋头苦干、开拓创新、无私奉献,做出显著成绩。党员同志能在各方面做到以身作则,带领科(组)全体同志弘扬正气,团结协作,在思想、工作和生活上互相关心,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严格自律,讲究职业道德,勤奋务实,不怕困难,勇挑重担,模范作用发挥好。
三、评选程序
1、星级界定。此次党员创先争优星级示范岗创建活动共设三个星级,即:一星级、二星级、三星级党员创先争优星级示范岗,首次创建从一星级开始,每季度结合职能工作开展情况考核认定一次,符合条件的逐级升档。
2、申请上报。凡符合党员创先争优示范岗条件的科室(班组、中队)均可向单位党组织提出申报。经单位党组织评议审查,初步审核,推荐上报局创先争优领导小组办公室。
 3、组织考核。局党委将组织人员对“党员创先争优星级示范岗”推荐对象进行考核考察。考核考察采取听汇报、查资料,问卷调查和个别访谈等形式。
4.研究确定。根据评选条件,坚持择优、示范、公认原则,由局党委讨论确定“党员创先争优星级示范岗”,进行公示后举行“共产党员优秀星级示范岗”授牌仪式,并给予奖励。
四、评选要求
1、各单位党组织要积极开展“党员创先争优示范岗”创建活动,将党员创优争先示范岗评选工作作为对全体党员进行党性教育的一项重要举措,引导全体党员起好模范表率作用。
2、各单位党组织要积极指导“党员创先争优示范岗”创建活动,要及时总结开展“党员创先争优示范岗”创建活动所采取的新的举措和做法,并结合工作实际,不断创新党建活动内容和载体,使之取得实质性效果。
3、“党员创先争优示范岗”申报须填写《党员创先争优示范岗登记表》,该表要求打印一式两份,8月20日前上报局创先争优领导小组办公室。
附:党员创先争优示范岗登记表

 

 

 

中共射阳县城市管理局委员会
                                 2010年8月10日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