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政办发〔2010〕6号
射阳县长荡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2010年全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工作的方案》的通知
各村(居)民委员会,各企、事业单位:
现将《2010年全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的方案》印发给你们,希认真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
2010年4月10日
主题词:安全生产 整治 方案
抄送:县安委会
射阳县长荡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0年4月10日印发
共印:50份
2010年全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的方案
为了进一步治理整顿生产秩序,完备生产条件,杜绝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根据市、县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我镇实际情况,特制定2010年全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一、整治目标
全面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坚持“全面部署,突出重点,标本兼治,综合整治”的原则,坚持依法开展各项安全生产活动,彻底消除重特大事故隐患,使全镇有一个安全文明生产的良好秩序。
二、组织领导
为了加强对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扎实有效地开展2010年的安全生产专项治理活动,镇成立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乔干群同志任组长,周军、陈锋、房军同志任副组长,孙培、冯佶、林志亚、郭书才、奚占林、倪华、马洪岗、薛锋生、周庚彪、徐廷荷等同志为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周军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徐廷荷同志为联络员(联系电话:82772069),具体负责督促指导各行各业专项治理工作的开展。
三、治理整治范围及部门分工
1、道路交通专项整治,由派出所牵头负责,交管所、农技中心、镇村建设中心等部门配合。
2、水上交通(含渡口)专项整治,由镇安委会办公室牵头,各村(居)民委员会配合。
3、危险化学品专项整治,其中:危化品运输专项整治由派出所牵头负责,社区中心、工商分局等部门配合,农药(含鼠药)的专项整治由镇安委会牵头负责,工商分局、农技中心等部门配合。
4、非煤矿山专项整治,由镇安委会办公室牵头负责,镇监察室、国土所、企业发展中心、供电所等部门配合。
5、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由镇村建设中心牵头负责,各村(居)民委员会配合。
6、人员密集场所消防专项整治,由派出所牵头负责,镇社会事业办公室、文广中心、工商分局、供电所等部门配合,其中:集贸市场、商贸市场专项整治由工商分局牵头负责,文化娱乐场所专项整治由文广中心牵头负责,农贸市场专项整治由镇城管中队牵头负责。
7、燃气安全专项整治,由镇村建设中心牵头负责,社区中心、派出所等部门配合。
8、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整治,由镇安委会办公室牵头负责,派出所、工商分局配合。
9、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整治,由镇安委会办公室牵头,企业发展中心、镇社区中心配合。
10、农机安全专项整治由农技中心牵头负责,派出所配合。
11、临街设施专项整治由镇村建设服务中心牵头负责,镇城管中队配合。
12、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安全专项整治由卫生院牵头负责,由社区中心、企业发展中心、派出所等部门配合。
13、“三线”交越和搭挂专项整治由文广中心、电信支局、供电所各自牵头负责,相互配合协调。
四、整治工作重点
1、对2009年专项治理中没有开展自查自纠和验收认定为不合格的企业单位,逐一进行过堂,全程跟踪整治。一是对安全管理混乱,安全生产机构人员经费不到位,现场安全设施投入不足的,要加大督查力度;二是对存有重大事故隐患而受客观条件限制难以整改的,要坚决予以关闭。
2、对重点企业、部位实施重点监控,依法排查、登记、申报、监控重大危险源(点),全面建立和完善重大危险源应急救援体系,并开展演练。
3、依法纠正、查处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一是对实行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的企业,要完备安全生产基本条件,获取《安全生产许可证》,无证企业不得投入运营;二是对被责令停产停业或长期停运的特种、危险性较大的企业单位,恢复运营前,没有经有权部门验收合格不得投入运营;三是厂长(经理)、专职安技人员、特种作业人员一律要获取相应的培训合格证书,持证上岗;四是对生产经营企业瞒报事故、没有按规定配备劳动防护用品、安全投入资金不到位等违反《安全生产法》的行为坚决予以查处到位;五是对涉及安全生产事项审查批准或者验收的行政部门,没有严格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进行审批、发证、验收的行为坚决予以纠正、查处,酿成事故的严肃追究行政和法律责任。
4、继续抓好安全评价和“三同时”工作。一是继续抓好已上项目安全审查、整改补课工作,分期、分批、分类将已投入运行而未经审查的工程项目开展安全现状综合评价和全面整改到位;二是全面规范新、改、扩建设项目的安全评价和“三同时”审查工作,对没有履行安全审查的依法查处到位。
5、全面彻底地排查重特大事故隐患,依法开展事故隐患的风险评估,及时整改到位。对以前各种检查中发现的重特大事故隐患,凡是没有得到有效整改的,立即落实限期整改。同时,通过不断开展安全检查和举报等活动,及时发现重特大事故隐患,及时消除。
五、整治工作步骤
1、计划布置阶段(4月份)。按照省、市、县安委会的部署,结合我镇实际情况,制定全镇安全生产专项治理方案。各村(居)、各专项治理牵头部门组织制定详细的工作方案、验收标准,明确治理目标、重点、措施和要求,并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深入动员,落实责任,把专项治理工作全面展开。
2、企事业单位自查自纠阶段(5月份)。镇各有关部门和企事业单位,对照专项治理检查验收标准进行自查。全面排查事故隐患和存在问题,制定整改方案。
3、督查整顿阶段(6—9月份)。各企事业单位全面整改存在的隐患和问题,各村(居)和镇牵头部门组织有关部门和人员开展重点督查。
4、验收总结阶段(10—11月份)。镇安委会办公室组织对各项专项治理进行验收,针对突出问题进行会办解决,落实安全生产长效管理措施,对专项治理验收情况提出处理意见。
六、整治工作要求
1、各专项治理牵头及配合部门要高度重视2010年安全生产专项治理工作,根据各自职责和分工,结合本行业安全生产实际,认真研究制定今年专项整治方案;今年全镇各项治理方案均以镇文件下发到每一个企业单位。每项治理方案中目标和责任要明确,整治措施要具体、扎实,组织机构要到位,要有时间进度安排和具体奖罚办法。要从解决突出问题入手,从薄弱环节抓起,要着眼于安全生产的长效管理。同时,各专项治理要制定出验收标准细则,以便于整治单位不断对照,改进工作。
2、各村(居)、各部门要按照镇安委会和各牵头部门的统一部署要求开展工作,并针对本单位、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的特点和薄弱环节,确定专项整治重点,集中整治。
3、专项整治所涉及的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密切配合,相互协调,尽职尽责,确保专项整治任务的顺利完成。镇安监、公安、监察、交通、工商、建设等执法部门要严格履行职责,严格依法行政,加大执法力度,并积极配合有关牵头部门做好专项整治工作。
4、各(村)居、各部门在做好专项整治工作的同时,要加强对其他重点行业的安全管理与督查,进一步明确各级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5、为保证今年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的顺利进行,镇安委会办公室将对各专项治理的工作进展情况进行定期督查,对行动迟缓、治理不力的,将通报批评,并按照规定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同时在年度考核时予以“一票否决”。
6、各安全生产专项治理牵头部门要将专项治理方案于5月23日前报镇安委会办公室审定,治理工作结束后要将书面总结报镇安委会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