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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中,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实行公开承诺,是增强基层党组织和党员投身创先争优活动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激发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内在动力,确保创先争优活动取得实效的重要方式;是新时期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增强先进性意识、树立先进性标准、践行先进性要求,展示先进性形象的具体实践;是拓宽党内监督与群众监督渠道,提高基层党组织、党员践诺能力和自我约束能力的有力措施。为认真做好公开承诺工作,根据《中共射阳县委关于在全县基层党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实施意见》(射发[2010]14号)及县委创先办的相关精神,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准确把握公开承诺的基本要求
实行公开承诺要始终把握以下要求:一是注重体现先进性要求。对照党章规定的基层党组织的基本任务和党员标准、义务及基层党组织“五个好”、党员“五带头”的基本要求,提出局党支部和不同岗位党员承诺的具体要求,引导党员建功立业、展示先进形象,防止降低标准,把承诺等同于一般性的工作和纪律要求。二是注重结合职责任务和岗位实际。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防止公开承诺标准过高过泛、不切实际,搞形式主义,切实提高公开承诺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三是注重回应群众的关切和期盼。局党支部根据本地本单位实际,党员结合发挥自身的能力和特长,每年向群众承诺几件办得到的实事好事,并与学习实践活动整改落实后续工作结合起来,帮助群众解决生产生活中遇到的实际困难,让群众得到更多实惠。四是注重分类指导。根据党员的实际加强分类指导。担任领导职务的党员,要带头承诺,其内容和标准应高于一般党员。无职党员要结合党员设岗定责开展承诺,发挥应有的作用。对年老体弱、文化程度低的党员和离退休党员要区别对待,要体现党员的基本要求。在职党员在参加局党支部公开承诺的同时,要按照所在社区党组织的要求,就在居住地发挥作用进行公开承诺。
二、分类细化公开承诺的主要内容
局党支部和党员实行公开承诺,必须落实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服务人民群众、加强基层组织的目标要求,把重点放在推动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立足本职,充分发挥作用上。
局党支部重点围绕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出色完成党章规定的基本任务,推动局机关业务工作和重点任务完成,组织抓好创先争优活动,创建“五个好”党组织,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服务群众、为民办实事等方面作出承诺,即具体围绕服务中心、建设队伍,改进作风、提高效能,服务群众、改善民生等方面作出承诺。党员要围绕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重点在带头学习、提升能力,改革创新、推动发展,认真履职、服务群众,遵纪守法、勤政廉政等方面作出承诺。
党员重点围绕积极参加创先争优活动,模范履行党章规定的义务,努力做到“五带头”,在履行岗位职责,特别是在完成急难险重任务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根据自身能力和特长为群众办实事做好事等方面作出承诺。
三、严格实施公开承诺的步骤方法
公开承诺分年度组织实施。主要包括以下环节:
1、科学定诺。通过召开座谈会、设置意见箱、调研走访等形式,广泛征求意见建议,把群众的意愿和需求作为承诺的重要内容和依据,力求承诺事项惠及群众、得到群众认同。结合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实施方案和制定年度工作目标提出承诺事项,承诺内容坚持党支部会议集体酝酿提出的原则。党员结合岗位特点和本人实际,提出参加活动的具体打算,自愿提出承诺事项,承诺内容应符合实际、力所能及、简明具体、易记便行。承诺书要条目清晰,具体可行。
2、组织审诺。局党支部对党员的承诺事项进行审核把关,领导干部的承诺书交党委审核,普通党员的承诺书交局党支部审核。审核指导重点看承诺事项是否体现先进性要求,是否围绕本部门、本单位的中心工作,是否体现岗位、职责特点,是否符合群众意愿,是否切实可行。对不符合要求的,要指导督促,加以完善。
3、公开亮诺。承诺事项正式确定后,局党支部通过会议、文件、党务公开栏等形式向党员、群众公布,接受群众监督。党支部亮明创建目标、承诺内容、具体措施、完成时限和履行责任人;党员亮明争当目标、承诺内容、完成措施和完成时限。
4、扎实践诺。围绕本局中心工作和重点任务,严格要求自己,切实履行职责,践行好承诺事项,发挥好带头作用,展示出先锋形象。践诺情况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接受党员和群众监督。
5、问诺评诺。建立“问诺”例会制度,每半年召开一次党员承诺工作例会,对党员履诺情况进行不定期的督促检查。综合运用领导点评、群众评议、组织考核等方式,全面评价党支部和党员开展承诺活动的情况。经过点评、评议、考核,仍未兑现承诺的,责令其进行整改。实行考评考核结果公开,并将兑现承诺情况作为创先争优活动评选表彰的重要依据。
2010年公开承诺原则上在7月31日前完成。今后公开承诺作为一项经常性工作,在每年年初进行。
四、切实加强公开承诺的组织领导
1、强化工作指导。要充分认识做好公开承诺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具体指导。党员领导干部要加强调查研究,尊重首创精神,指导党员不断丰富承诺内容,严格承诺标准,改进承诺方法。要加强对公开承诺的具体指导和检查督促,对公开承诺落实不好、党员和群众不满意的,应要求限期整改。
2、做好宣传引导。要搞好舆论宣传,大力宣传公开承诺的重要意义、原则要求、主要内容和方法步骤;大力宣传履行承诺好做法、好经验,促进创先争优活动顺利开展。
3、树立典型推动。用工作典型来推动面上工作的开展,在“三承诺”活动中,选树一批工作典型,发挥示范引导作用,务求“三承诺”活动取得实效,得到群众认可。
附:1、《党组织公开承诺书》(样稿)
2、《党员公开承诺书》 (样稿)
二〇一〇年七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