射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射阳县推进商标战略实施的意见》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0-08-18 00:00 来源:政府办 浏览次数: [字体: ]

各镇人民政府,各区管委会,县各委、办、局,县各直属单位:

  县政府原则同意《射阳县推进商标战略实施的意见》,现印发给你们,希认真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二〇一〇年八月十八日

 

射阳县推进商标战略实施的意见

  实施商标战略是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实现自主创新,培植新兴、特色产业,提高我县企业核心竞争力的重要举措。近年来,我县商标事业得到了一定发展,培育了一批市场信誉好、竞争力强的著名、知名商标,商标申请注册量不断扩大,为全县的经济发展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为大力推进实施商标战略,抢占经济发展制高点,加快转变经济增长方式,促进全县经济和社会发展,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策应国家沿海开发战略,以打造品牌大县为目标,通过加强引导和扶持,鼓励各类市场主体争创驰名商标、著名商标、知名商标,促进我县经济快速健康发展。

  二、总体目标

  力争通过3年(2010年—2012年)时间,实现:全县注册商标发展到1100件左右,其中农副产品注册商标占30%以上,农副产品证明商标、集体商标2-3件;形成1—2个江苏省产业集群品牌培育基地;争创市知名商标15件,总数达到45件;争创江苏省著名商标6件,总数达到15件;争创中国驰名商标1—2件。

  三、具体措施

  (一)明晰工作职责。县相关职能部门要加强协调沟通和配合,形成合力推动品牌建设工作的开展。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充分发挥商标综合管理和行政执法的职责,认真做好组织、协调、规划、指导、检查和服务工作,要认真履行商标监督管理的职能,建立和完善《重点商标保护名录》,积极与县内知名品牌企业联手开展打假行动,有效地保护我县企业的注册商标专用权。发改、经信等部门要围绕实施商标战略,在立项、技改、引进项目等方面给予重点支持。财政部门要在创牌经费、奖励资金等方面给予支持。质监部门要将免检产品推荐、质量体系论证工作与实施商标战略接轨。农林部门要为农副产品创牌当好参谋,搞好服务。规划建设、城管等部门要为创牌企业在规划建设、广告宣传等方面提供优质服务。广播电视和社会公众媒体要积极开展商标宣传活动,通过多种形式展示我县商标发展的成就和良好的发展环境。司法机关要加强对商标违法案件的侦查和审判,严厉打击假冒注册商标的犯罪行为,为注册商标所有人提供有力的司法保护。

  (二)突出培植重点。积极鼓励扶持特色产业和新兴产业的商标发展,对这些产业的企业开展全方位的调查摸底,选择具有较大规模和较高创新水平、较强市场竞争力的企业,引导和服务企业申请商标注册,使我县的新兴产业和特色产业产值达到一千万元以上的规模企业商标注册率和使用率达到100%。要大力服务“射阳大米”地理标志商标和“双灯”商标争创中国驰名商标,实现我县中国驰名商标零的突破。要指导支持盐城双蕾制衣有限公司、射阳县庆缘康蜂产品厂等企业争创江苏省著名商标,并重点培植一批盐城市知名商标。指导服务捷康三氯蔗糖、庆缘康等公司进行境外商标注册,提升企业在国际市场上的核心竞争力。要积极开展农副产品商标、集体商标和地理标志的申报工作,大力支持农副业专业大户和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创牌经营,推动农副产品品牌化经营。推广“公司+商标+农户”的生产经营模式,增强农业龙头企业的市场竞争力。积极挖掘我县的中药材、梨果、蔬菜、水产品等农产品地理资源,鼓励申报地理标志商标。同时加大涉农商标的注册力度,形成一大批农产品商标,为我县的农业经济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对成功注册商标的企业,分别予以奖励。

  (三)加强组织领导。县成立推进实施商标战略领导小组,由分管县长任组长,发改、经信、财税、工商、质监等部门分管负责人为成员,在工商局设立办公室,负责协调处理日常事务。各镇区、各部门要建立相应的领导机制,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推动商标战略的有效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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