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各区管委会,县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现将《射阳县“地沟油”整治和餐厨废弃物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你们结合工作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特此通知。
二〇一〇年八月二十六日
射阳县“地沟油”整治和餐厨废弃物
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推进食品安全整顿工作,有效解决“地沟油”回流餐桌问题,切实加强对餐厨废弃物的监督管理,严厉打击非法生产、销售和使用“地沟油”的行为,保障群众饮食安全,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地沟油整治和餐厨废弃物管理的实施意见》(苏政办发﹝2010﹞102号)和市食安委办《关于印发盐城市“地沟油”整治和餐厨废弃物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盐食安委办﹝2010﹞8号),现就开展 “地沟油”整治活动和规范餐厨废弃物处置行为,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通过“地沟油”集中整治活动,对油脂生产经营企业(户)和餐饮服务单位进行拉网式检查,排查和清理非法生产“地沟油”的黑窝点,摸清“地沟油”原料来源和销售渠道,依法取缔非法收购、生产、销售“地沟油”的黑窝点,严厉惩处非法生产、销售和使用“地沟油”的违法行为,不断规范餐厨废弃物管理工作,有效维护食用油生产经营秩序,促进企业诚信、行业自律和食品产业持续健康发展,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和身体健康。
二、整治时间
2010年8月26日—9月30日。
三、整治任务
(一)严厉打击“地沟油”生产加工行为。要以城乡结合部和城市近郊区为重点,开展对油脂生产企业(户)的监督检查,对“地沟油”生产加工窝点进行全面摸底排查。要摸清“地沟油”原料来源和销售渠道,对发现的问题追查到底,对黑窝点及时予以取缔,严厉打击有关违法犯罪行为。要以小作坊、小食品加工厂(店)为重点,对食品生产加工单位(户)使用食用油的进货渠道和产品质量进行监督检查,依法查处从非法渠道购进食用油或使用“地沟油”加工食品的行为。
(二)严肃查处“地沟油”批发销售行为。要开展对食用油市场的监督检查,以集贸市场、批发市场、烤鸭店(摊)、食用油销售门市等为重点,强化对食用油经营主体注册登记管理,严格规范经营者主体资格,切实做到底数清、情况明;要加强市场巡查,依法监督经营者把好食用油进货关,切实落实进货查验和查验记录制度,确保进货渠道合法,产品质量合格;要加强对烤鸭店(摊)的监管,查清“烤鸭油”的流向和用途;要严肃查处非法经营“地沟油”和非正规来源食用油的行为,保障食用油市场消费安全。
(三)严格防范“地沟油”流入餐饮环节。要开展对餐饮服务单位采购和使用食用油脂情况的监督检查,要以小餐饮、火锅店、大排档、旅游景区餐饮店、学校食堂、企事业单位食堂和工地食堂为重点,严查进货查验记录及索证索票制度落实情况,严厉打击从非法渠道购进食用油和使用“地沟油”加工食品的行为,严防“地沟油”回到餐桌。
(四)切实规范餐厨废弃物的处置行为。一是要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各有关部门要依照职责指导餐厨废弃物产生、收运、处置单位建立健全管理制度;督促餐厨废弃物产生单位安排专人建立完善相应台账,记录餐厨废弃物的种类、数量、去向、用途等情况;监督相关单位将餐厨废弃物放置在标注“废弃油脂专用”或“餐厨废弃物”字样的收集容器内,实行分类投放,做到日产日清;要以集体食堂和大中型餐饮单位为重点,推行包装符合环境保护要求的油水隔离池、油水分离器等设施。二是要加强餐厨废弃物收运管理。要对餐厨废弃物收运、处置单位资质进行核查,引导相关单位对有关资质信息进行核实,严禁将餐厨废弃物交给未经相关部门许可或备案的餐厨收运、处置单位或个人处理。要督促相关单位对餐厨废弃物实行密闭化运输,保持运输设备、容器整洁,标识清楚,运输途中不泄漏、洒落。要加强以餐厨废弃物为原料加工的畜禽、水产饲料产品的监管,禁止使用未经高温处理的餐厨废弃物作为饲料饲喂畜禽、水产品。三是要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要加强对餐饮服务单位的监督检查,严防餐厨废弃物的乱倒乱堆,对违法销售或处置餐厨废弃物的餐饮服务单位要严肃查处;要加强对餐厨垃圾的收集、运输管理,对餐厨垃圾产生和处理单位污染防治措施开展重点监督检查,依法收缴非法收运餐厨废弃物的运输工具,严厉打击非法收运餐厨废弃物的行为。
四、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县食药安委专门了成立由分管县长季风为组长,食品药品监管、农委、海渔、商务、质监、工商、卫生、环保、城管、公安等部门分管领导为成员的县“地沟油”专项整治领导小组,设办公室在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具体负责落实领导小组的工作部署、综合协调、信息收集报送等相关工作。各镇(区)、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本次“地沟油”整治和餐厨废弃物管理工作,成立相应组织。要结合本地实际、部门职责制订具体实施方案,明确整治任务,确定重点环节,切实抓好落实,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二)强化落实监管责任。一是要落实相关监管部门职责。商务部门要加强餐饮业行业管理,引导餐饮企业诚信经营;农业、海洋渔业部门要加强源头环节的监管,对畜禽、水产饲料使用情况进行重点清查,禁止使用餐厨垃圾直接饲养畜禽、水产;质监部门要加强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监管,严厉打击使用“地沟油”加工食品的违法行为;工商部门要加强流通环节经营食用油的监管,严肃查处经营“地沟油”和非正规来源食用油的行为;卫生部门要加强对餐饮服务单位的监管,监督餐饮服务单位建立并严格执行食品原料采购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坚决打击购买使用“地沟油”、非正规来源食用油的行为,同时,按照上级要求会同有关部门加强食用油风险监测工作;环保部门要加强对废弃食用油脂、餐厨垃圾产生和处理单位污染防治措施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行为;城管部门要加强对餐厨废弃物收运、处置的监管工作;公安等部门应积极配合、主动参与,共同做好“地沟油”整治和餐厨废弃物管理工作。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加强综合协调,及时收集和报送整治信息,督促有关职能部门落实监管责任,适时组织联合检查和督查指导工作。二是要强化相关生产经营单位的责任。各有关部门要指导督促食品生产经营和餐饮服务单位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标准及操作规范,建立健全并严格落实食用油进货查验、索证索票、质量追溯以及餐厨废弃物管理等制度,坚持诚信守法经营,切实履行社会责任;要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部署要求,开展采购、销售、使用安全合格食用油承诺活动,并与相关食品生产经营和餐饮服务单位签订诚信承诺书,承诺书应包括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从事生产经营(餐饮服务)活动,不采购、不销售、不使用非正规来源的食用油,健全食用油采购、销售、使用以及餐厨废弃物管理台账,加强对食品原料的检验检测,完善食用油质量保证和溯源体系,发现问题立即处理并向监管部门报告等内容。在签订诚信承诺书时,要明确各单位的责任岗位和直接责任人,确保食用油和餐厨废弃物管理各项要求得到有效落实。
(三)着力开展检查督查。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扎实开展好全面摸底清查工作,对重点区域和重点单位要开展突击检查,加强对餐厨废弃物处置的规范管理,实现对“地沟油”和餐厨废弃物的全程监管,确保不留隐患和死角。要依法查处违法生产、经营、使用“地沟油”行为,对涉嫌犯罪的,要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要加强对各镇(区)“地沟油”专项整治和餐厨废弃物管理工作的检查指导。县食药安委将适时组织联合检查;2010年9月15日前,结合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对各镇(区)、各有关部门“地沟油”专项整治和餐厨废弃物管理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四)全面畅通信息渠道。各镇(区)、各有关部门要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普及食用油方面的食品安全常识和相关法律知识,引导群众科学消费。要加强对企业诚信和行业自律教育,强化对食品生产经营(餐饮服务)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和法律法规培训。要高度重视群众投诉举报,及时核实举报线索,依法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要积极与新闻媒体沟通联络,及时跟踪报道整治活动情况,曝光典型案例,形成政府依法监管、社会广泛监督的群防群治局面,营造专项整治的良好氛围。各镇(区)、各有关部门要指派专人负责信息报送工作,2010年9月20日前将“地沟油”专项整治工作情况报县食药安委办公室(联系人:王猛,电话:82388748(传真),邮箱:syfdawm@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