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做好国庆期间
安全生产等工作的通知
各分局,机关各科、室、会、队:
为认真贯彻“安全生产年”各项要求,深入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国庆期间安全生产和社会稳定。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10年国庆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和《射阳县安委会关于开展国庆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局实际,对国庆期间的安全生产、内部安全、车辆安全等各项工作进行一次大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展安全检查,保障节日安全。要以对人民生命财产高度负责的精神,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严防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要按照法定职能,在全县范围内认真组织开展重、热点行业安全生产监管工作,依法规范涉及安全生产的市场主体资格,建立健全重、热点行业企业档案,加强对前置审批的检查,严厉打击取缔违法经营行为;积极排查安全生产隐患,特别是要加强营业性公众聚集场所如网吧、KTV、舞厅等的安全监督检查,确保节日生产安全。
二、强化市场监管,保证消费安全。要以流通领域食品质量为重点,切实加大对农贸市场重点商品、重点经营企业的检查、巡查、监管力度,有目的、有针对性的开展节日市场专项检查活动,要重点检查肉、菜、粮及其制品、水发制品、豆制品、熏腊制品、月饼、饮料、烟、酒、营养保健品等与群众生活和身体健康密切相关的商品质量;重点开展对商品批发市场、零售市场的检查,严厉查处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的违法行为,确保人民群众放心消费。在组织开展节日市场检查的同时,要高度重视商品交易市场消防安全工作,加强防火、防盗等内保工作,坚决杜绝事故隐患,以市场消防安全来保证市场经营和购物安全。
三、加强消费维权,维护群众利益。节日期间,消保、消协及各分局每天确保要有一名工商干部值班,其他干部在长假期间24小时保持通讯工具畅通。要充分发挥12315申诉举报中心和“一会两站”受理投诉和社会监督职能,快速调处消费纠纷。要及时发布消费提示,提醒广大消费者提高防范意识,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要认真做好本辖区消费者申(投)诉、举报、咨询的受理工作,及时完成上级转办投诉、举报的处理、回复及相关材料的登记,对群众来信来访及时处置,保障社会稳定。
四、严格内部管理,做好应急准备。国庆期间,各单位要制定和完善各种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进一步健全应急处置机制。要明确专人值班,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尽职尽责,确保通讯联络畅通。干部职工出县要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要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国庆期间办公场所、宿舍、食堂、机房的防火、防盗措施,切断所有与工作无关的电源,消除安全隐患。严格加强车辆管理,节日期间所有车辆必须服从办公室统一管理,严格按照车辆管理相关制度执行。
以上通知,希认真贯彻执行。
盐城市射阳工商行政管理局
二○一○年九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