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射阳海事处建设陆域监管设施工程(1#楼)经射发改投[2011]90号文件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上级拨款,已落实,其房建工程正在实施之中。现根据建设工程招投标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组织该项目室内装潢工程施工公开招标。
一、工程概况
(一)工程地点:射阳县合德镇解放东路北侧
(二)建筑面积:约2040平方米
(三)结构层次:框架五层(局部六层)
(四)招标范围:室内装潢
(五)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六)合同估算价:约120万元
(七)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八)质量标准:合 格
(九)计划开工时间:2012年5月
(十)计划竣工时间:2012年8月
(十一)计划工期:100天
二、投标人资格条件
(一)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二)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定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等级;
(三)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四)拟定项目负责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和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拟定项目负责人必须无在手工程。
★ 投标申请人不得以虚假材料、证件参加本项工程的投标报名和投标。一经发现并被证实其弄虚作假行为,将报行政管理部门查处,交纳的保证金被没收。
(五)招标人拒绝有不良行为的企业、项目负责人参加本项目工程投标。
三、根据中共射阳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射办发[2010]42号“关于在招投标过程中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投标报名人应出具检察机关《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无行贿记录者方可参加投标报名。
四、工程付款方式
(一)工程预付款:按照合同价的30%支付预付款,承包人同时向发包人提供对等的银行保函(分三份,分别为合同价30%的25%、50%、25%)。第一次支付工程进度款,退合同价30%的25%保函,第二次支付工程进度款,退合同价30%的50%保函,工程决算经审计批复后退回余下合同价30%的25%保函;
(二)工程进度款:按每个月实际完成工程量的 85%支付。第一次支付工程进度款时应扣除合同价30%的25%,第二次支付工程进度款时应扣除合同价30%的50%,工程决算经审计批复后支付至审计价的95%。
(三)质量保修金为工程审计价的5%。保修期两年。
五、投标保证金
(一)投标保证金数额: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限价×2%;
(二)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从投标人基本帐户汇入“保证金专户”;
六、履约保证金
(一)履约保证金为中标价×10%;
(二)履约保证金在签订合同时交纳;
(三)履约保证金交至招标人指定帐户;
(四)工程竣工验收合格,退还应退还的部分或全部履约金。
七、按时支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按有关规定交纳。
八、评定标办法: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确定中标人。
九、投标报价
(一)招标文件设定投标最高限价,高于最高限价的投标为废标。
(二)投标报价不得低于有效报价平均数×K。K为开标现场随机确定的0.93、0.94、0.95三个数字中的一个数字。低于有效投标报价平均数×K的投标报价作为废标处理(当有效投标报价大于等于7家时,去掉一个最高报价和一个最低报价后求其平均值)。
十、投标报名
(一)投标报名时间 :2011年11月10日至2011年11月16日。上午8:30-11:00 ,下午14:30-17:00(星期假日除外)
(二)投标报名地点:射阳县招标中心(射阳县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地址:射阳经济开发区西区)
(三)投标报名所需材料:
1、报名人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和两份复印件、劳动合同原件和两份复印件、缴纳社保基金有关凭据原件及其两份复印件;
2、检察机关出具的《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和复印件;
3、单位介绍信或加盖申请人公章的投标申请书(格式自拟)和投标申请书复印件;
4、投标人的银行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和两份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报名时预缴综合服务费:5150元(不是中标候选人,在定标后予以退还;是中标候选人的,待中标合同签订后予以结算)。
(四)投标报名联系人:于广胜
(五)投标报名联系电话:0515—82396891
十一、本项工程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资格进行审查。
十二、领取招标文件时间:另行通知。
十三、公告发布时间:2011年11月10日—2011年11月16日。
招标人:盐城射阳海事处
地 址:射阳县合德镇
负责人:刘志海
联系人:关 东
联系电话:13805131238
招标代理机构:射阳县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射阳县城人民西路66号
联系人:王 祥
联系电话:0515-82341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