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20924780294926Y/2011-04665 组配分类 业务工作
发布机构 安监局 发文日期 2011-12-10
文号 射安字〔2011〕68号 主题分类 其他
体裁分类 其他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时效性

关于组织开展四季度安全生产目标考核的通知

 

关于组织开展四季度安全生产
目标考核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各区管委会,县各有关部门和单位,驻射省属农、盐场:
经县安委会研究,决定近期组织开展对与县政府签订年度安全生产责任状的各镇(区、场)及县各有关部门、单位2011年度安全生产履职及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时间
镇区考核时间:12月15日-12月24日;
部门和单位考核时间:12月25日-12月30日。
二、考核内容
我县今年对各签状单位的年度安全生产履职及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考核,实行季度考核得分加权累计的办法确定(目前已对前三个季度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了考核)。第四季度的考核内容,按照县政府与各单位签订的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状、《2011年度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书考核细则》和四季度部署的相关工作任务确定,详见附表。
鉴于今年有部分镇因乡镇机构改革已变更为办事处,对这些镇(办事处)的考核,只考核其发生事故情况,以县安监局的事故报表为准,不再另行考核。
三、被考核单位
与县政府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的镇(区、场)、部门和单位。
四、考核分组
第一组:组长 徐  明
        成员 吕庚龙、李经纬
考核单位:临海镇、千秋镇、临海农场、淮海农场、盐城生态染整集中区、海通镇、临港工业区、海河镇、四明镇、合德镇。
第二组:组长 谢利民
        成员 陈  杰、徐沛海
考核单位:经济开发区、射阳盐场、新洋农场、黄沙港镇、特庸镇、盘湾镇、洋马镇、长荡镇、新坍镇、兴桥镇。
五、考核方式
1、县安委会组成两个考核组赴各镇(区、场)进行考核。采取听汇报、查阅文件资料及管理台帐、现场检查企业、抽查核实有关情况的方式,并按要求评分,凡未能提供各项规章制度、情况汇报、会议记录等台帐资料的,一律以工作不落实进行考核。每个镇(区)、省属农、盐场抽检查1-2个企业。
2、部门和单位将年度考核资料带到县安委会办公室进行考核。县安委办提前通知相关部门和单位。
六、考核要求
1、请各镇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认真做好迎查准备工作,并准备好全年书面工作总结及相关见证材料。
2、各镇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提供行政正职安全生产年度报告。
3、县安委会部署开展的道路交通、消防、建筑施工、化工、气瓶、海洋渔业、职业卫生和烟花爆竹等13个重点行业的专项整治考核与本次考核一并进行。
4、请各镇区、县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将2011年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和2012年安全生产工作计划电子档,于12月20日前报县安委办。 (联系人:陈  杰,联系电话:87050336;电子邮箱:syajjzhk@163.com)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九日
 
 
抄送:市安委会,县委,县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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