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校:
为提高中小学现代教育技术水平,提升学校师生信息技术能力,丰富学生学习生活,激发创新精神,培养实践能力,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现将《关于开展2011年江苏省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的通知》(苏教信办〔2011〕1号)转发给你们,并明确相关要求:
1.电脑制作活动是学生展示创新精神、实践能力的重要平台,是学校现代教育技术水平的重要体现。各学校必须认真做好宣传发动工作,积极组织学生参与制作活动,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2.这次电脑制作活动对象为普通高中、初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在校学生。作品项目分类为小学组:电脑绘画、电脑动画、电子报刊、网页;初中组:电脑绘画、电脑动画、电子期刊、网页;高中组:电脑艺术设计、电脑动画(二维)、电脑动画(三维)、网页、程序设计。各学校信息技术教师要研究《第十二届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指南》,把握这次制作活动与已往的不同特点,认真做好指导工作,确保上报作品的质量。
3.2011年3月12日前,中心小学以上的学校每个项目必须上报一件作品,并提交《推荐作品登记表》(见附件)和电子文档,其他学校不作要求。联系人:吴耀东。联系电话:82363682
以上通知,希即执行。
附件:1.《关于开展2011年江苏省中小电脑制作活动的通知》
2.《第十二届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指南》
二〇一一年二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