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居)委会,镇直镇属各单位:
2011年是“十二五”的开局之年,为了开好局、起好步,为全年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打下坚实的工作基础,确保全面完成各项目标任务,决定在全镇范围开展以清理全员人口信息为主要内容的首次集中服务月活动。现就活动的开展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开展以清理全员人口信息为主要内容的首次集中服务月活动,以组织实施“六清理、六到位、六服务”为着力点,摸清管理底数,夯实工作基础,规范管理与服务,实现全年目标,推动全镇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持续健康发展。
二、主要任务
一要认真清理全员人口信息,信息规范管理落实到位。各村(居)、镇直各单位要组织人员对本村(居)内全员人口、全员流动人口信息进行全面核查,清理漏登漏管人员,做到组不漏户、户不漏人、人不漏项,摸清总人口、育龄妇女、已婚育妇女、新婚、怀孕、生育、措施落实、流动人口等信息,登记管理率达100%,对清理出来的漏登漏管信息要及时修正差错信息,做到人、机信息一致,提高管理服务水平。
二要认真清理无节育措施对象,避孕节育措施落实到位。要组织对所有应落实避孕节育措施对象进行清理,对清理出来的措施不对号对象及时转换措施,对笔下措施和无措施对象要及时落实以放环为主的长效避孕措施,确保安全有效,提升孕前管理水平。
三要认真清理怀孕对象,孕情管理措施落实到位。要以B超见面服务为主要手段查清孕情,对查出的政策内怀孕对象及时发放《生殖保健服务证》并纳入管理,对政策外怀孕对象做到查清一例,组织一个班子,实行一包到底责任制,确保及时采取补救措施。
四要认真清理政策外生育对象,征收措施落实到位。主要对2001年1月1日以来政策外生育对象进行全面清理,对清理出的政策外生育对象,未征收社会抚养费的,要迅速提请计生中心进入依法征收程序,坚持征收标准,提高征收到位率,以社会抚养费的严格征收,有效治理生育秩序,促进低生育水平的稳定。
五要认真清理奖、特扶对象,奖扶措施落实到位。各村(居)组织人员对所有奖特扶对象进行一次全面清理,对已享受奖、特扶人员的资格逐人进行重新确认。对应享受未享受的对象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对应退出的对象及时办理退出手续,对今年应享受的对象做好排查摸底登记工作。
六要认真清理照顾生育对象,程序规范落实到位。要对2001年以来照顾生育对象进行全面清理,看条件是否符合。对不符合条件已批准且生育的对象作政策外生育处理,对今年和下年度符合照顾再生条件的要建立档案,及时帮助办理相关手续。
三、落实管理与服务措施
为确保首次人口计划生育集中服务月活动取得实效,要在抓好“六清理、六到位”的同时抓“六项服务措施”的落实,从而形成常态管理服务的格局。
1、新婚管理服务。
①摸准六个底数。一是男女青年准备结婚的底数;二是当年新婚人员的底数;三是新婚人员中已 达法定婚龄未领证底数;四是重组家庭未领《结婚证》同居底数;五是男女青年外出打工非法同居底数;六是未达法定婚龄结婚的底数。
②开展五项服务。一是开展计划生育、优生优育方面的知识宣传,发放宣传资料,宣传预防出生缺陷科学知识,填写“孕前危险因素自查表”,实施孕、产全程跟踪服务,孕前一围孕期保健率95%以上。二是查验《结婚证》,核对身份证和户口簿,防止未到龄。三是对已达婚龄未领证和重组家庭未办证的,要动员补办结婚登记手续。四是对未达婚龄早婚对象,要帮助落实一项避孕措施,并签订不早育协议。五是对已领取《结婚证》的新婚对象及时发放《生殖保健服务证》。对符合照顾再生育条件的家庭,及时帮助办理申请再生一孩手续。
③纳入正常管理。对新婚和非法同居及早婚的对象,均要登记入册,纳入已婚育龄妇女正常管理。
2、B超见面服务。
①认真开展B超见面服务工作。对所有已婚育龄妇女进行B超检查服务,查清孕情、环情、健康状况,检查时要按照“两对照”(身份证、对象本人)、“三把关”(村支书、孕检人员、计生专干三人把关)的工作程序。
②通过B超见面服务,排查6种对象:即符合政策怀孕对象、政策外怀孕对象、无措施对象、措施不对号对象、流动人员未管理对象、新婚未管理对象。
③做好四项服务:一是对符合政策怀孕对象,要及时登记入册,建立围产期保健档案,定期检查孕情,签订严禁“两非”承诺书,落实跟踪服务责任人,实行月访视服务。二是到龄未登记怀孕的,限期办理《结婚证》后,补办《生殖保健服务证》,纳入正常孕情管理。三是符合再生一孩条件未办证而怀孕的,按照“村规民约”进行处罚兑现后,帮助其补办申报材料。四是政策外怀孕对象,明确责任,做好工作,限期解决。对不愿落实措施导致怀孕的,流引产费用自理。对措施失败怀孕的,无特殊原因,怀孕月份超过四个月的,引产费用自理。
3、生育管理服务。
①坚持住院分娩。督促孕妇生育时,必须持证到指定医院分娩,分娩医院在办理入院手续时,必须查验生育证。
②要告知产妇产后出院时必须领取《婴儿出生医学证明》,及时参加防疫,三个月内申报户口。
③生育后家庭或孕情跟踪责任人,要及时向村(居)计生专干报告婴儿出生时间和性别。
④村(居)计生专干在当月将出生信息记入信息变更报告单,报镇信息中心。⑤对政策外生育,村(居)专干及时上报镇计生中心,不得瞒报。
4、避孕节育服务。
①坚持在期内落实措施。已生育一个子女的育龄妇女,在生育后的90天内落实以放环为主的长效避孕措施。剖宫产术后42天指导其使用外用避孕药具,180天内落实相应的长效避孕措施。
②强化节育措施管理与服务。一是坚持落实以长效避孕措施为主,长效措施落实率不低于80%。二是对暂不能采取放环措施的,可使用避孕药具,村(居)计生专干必须及时送药具上门,并落实跟踪服务责任人,定期访视,定期检查,及时转换。
5、流动人口管理服务。
①摸底建档。要以组为单位,对流出总人口、育龄妇女的总量、去向、生育和节育等信息,要一个不漏、一项不错的建档入册,实行动态管理。
②完善手续。外出前必须办理“六个一”的管理手续,即:发放一份宣传资料、免费办理一份《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签订一份计生合同、开展一次生殖健康服务、留下一个通讯联系方式和常住地址、明确一名联系责任人。
③内清外查。对内,各村(居)集中开展流动人口清理专项整治活动,严肃查处流动人口违法生育行为。对外,在信息准确的前提下,有计划有重点的外出开展清理活动,切实解决为超生而流动的问题。
④建章立制。认真落实以“现居住地管理为主、户籍地与现居地共同管理”的双向管理模式,对流进人员实行“以房管人”,实行流入地为主的目标管理考核机制。逐步建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统一管理、优质服务的新机制。流动人口建档率100%,管理服务率95%以上。
6、生殖健康服务。对查出患有常见生殖道感染疾病的妇女,要按照避孕节育和生殖保健服务的要求,建议接受咨询指导、规范治疗、跟踪随访,对诊治困难以及常见生殖道感染一般疾病以外的可疑患者,要及时帮助提供转诊服务,要协助计生中心技术服务人员及时收集、汇总、分析参查患者的信息,组织开展生殖道感染后续防治服务,确保所有已婚妇女近3年至少享受一次生殖健康检查服务。
四、时间要求
今年首次集中服务活动从2011年3月10日开始,4月10日结束。历时30天,共分3个阶段进行。
1、第一阶段为宣传发动阶段(3月10日——11日)。
①成立集中服务月活动领导小组,负责集中服务月活动的指导督查和考核工作。
②制定集中服务月活动的实施方案。
③召开会议进行动员部署。
2、第二阶段为集中服务阶段(3月12日——4月8日)。
全面开展以清理全员人口信息为主要内容的“六清理、六到位、六服务”活动。
3、第三阶段为考核验收阶段(4月9日——10日)。
镇计生中心负责对各村(居)集中服务月活动开展情况的考核验收工作。
五、强化责任
开展首次集中服务月活动,事关全年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大局,各村(居)要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认真清理,确保到位,坚持规范,狠抓整改,不断提高全镇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整体水平。
1、强化领导。深入开展集中服务月活动,切实做到“六清理、六到位、六服务”,是确保全年人口计划生工作任务完成的关键措施,要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把集中服务月活动作为全年人口计生工作的重要举措来落实,作为确保完成全年工作任务的一场硬仗来打,作为提升人口计生工作整体水平的一个重要环节来抓,切实抓上手,抓到位。为强化对首次集中服务活动的领导,镇成立以党委书记戴成中为组长、镇长陈锋、分管镇长陆立成为副组长的首次集中服务月活动领导小组。各村(居)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各支部书记是该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具体负责对集中服务活动的指导、督查和考核工作。
2、强势推进。要坚持边清理、边整改、边规范。将清理出来的所有问题,尤其是全员人口信息漏登对象、2001年以来瞒报、漏报的政策外生育、目前尚存的政策外怀孕、无措施对象、流动人口漏登漏管对象、社会抚养费未进入征收程序,已征收未达到规定标准等方面问题,要分组列出核查清单,将整改工作任务明确到分工包村干部,落实到各村具体负责人,细化到完成任务的具体日期,实行挂图作战,倒计时运作,张榜公布,逐日核销。
3、强抓考核。镇计生中心将对首次集中服务月活动工作进行单项考核,并将考核结果纳入 全年实绩计算,镇除集中组织检查考核外, 还将采取督促检查、抽样调查、明查暗访和工作调研等形式,进一步强化对各村(居)集中服务月活动的督查指导力度。村(居)还要做好自查,采取户户到、人人查、项项核的方法,上报自查结果,镇将检查结果与自查上报结果进行对照,以误差率的高低来评判清查整改工作的实绩,实行严格奖惩兑现。镇划出平时工作考核总分10%的分值作为集中服务月活动的考核积分,纳入全年考核总积分。对工作不实、漏洞较多、问题处理遗留尾子较大的村(居)予以通报批评,并限期完成任务。对镇计生中心分工包村干部实行同奖同罚,确保全镇集中服务月活动取得实效。
二O一一年三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