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2320924MB0584341H/2011-04444 组配分类 业务工作
发布机构 城管局 发文日期 2011-3-21 0:00:00
文号 射城管[2011]11号 主题分类 其他
体裁分类 议案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时效性

关于印发《局领导班子成员接待市民来访工作制度》的通知

关于印发《局领导班子成员接待市民来访工作制度》的通知

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
现将《局领导班子成员接待市民来访工作制度》印发给你们,希结合实际,认真研究制订本单位领导班子成员接待市民来访工作制度。

 


2011年2月24日


局领导班子成员接待市民来访工作制度

为进一步密切城市管理与广大市民的关系,畅通与广大市民的交流渠道,更大范围的让广大市民了解、理解、监督、支持城市管理工作,使城市管理工作尽快步入法制化、正规化、人性化的轨道,根据《信访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现决定建立局领导班子成员接待市民来访工作制度。
一、充分认识做好来访接待工作的重要意义
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工作与市民工作、生活、学习密切相关,市民需要我们在职能范围内提供的服务和帮助涉及面较广,热点、难点、焦点问题较多。因此,认真接待市民来访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必然要求,是体现为人民服务宗旨的具体行为,是塑造城管形象的重要举措,是维护社会稳定的迫切要求,参加来访接待工作的领导和工作人员要高度重视,严格按照本制度的要求,认真做好来访接待工作。
二、充分履行来访接待工作的职责
参加市民来访接待工作的局领导和工作人员应当认真履行以下职责:
(一)认真受理。接待人员应按照“分级负责、归口办理”的原则,对市民来访反映的有关城市管理工作的批评意见及好的建议,要及时拿出整改措施;对本局工作人员违纪违法行为提出的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等,要及时予以受理。对非职责范围内的来访不予受理,但应告知来访人向相关部门反映。
(二)调查核实。对市民来访反映的城市管理工作方面问题,应迅速组织调查核实,能在半天内调查清楚的,安排来访市民等待处理结果;需较长时间的,请来访市民留下联系电话,或约定再次来访时间。
(三)依法处理。在调查核实的基础上,对城市管理业务工作的来访,依照城市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提出处理方案,在政策许可范围内的由参加接待的局领导签批;对涉及政策调整的,提交局长或局长办公会研究决定 ,重大事项向县政府作出报告。
(四)宣传解释。接访人员在认真解决来访人员反映问题的同时,要注意向来访市民宣传城市管理 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宣传人民城市人民管、管好城市为人民的道理,宣传城市管理对城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必要性,解释城市管理工作方法、操作程序、工作范围等,让来访市民对城市管理工作有更多的了解和理解,以争取尽可能多的支持。对上访人提出的无理要求,要按政策规定讲清道理。
三、接待来访工作程序和具体安排
(一)工作程序
1、来访人员在局信访接待室领取并填写来访登记表后,按序号到接待室直接向接待的局领导及 工作人员反映具体问题。
2、接访领导和工作人员认真听取市民的反映,并及时做好接访记录。
3、分类处理市民来访提出的问题。
市民反映的问题属局职责范围内的,由接待领导在接待登记表上签批处理意见,相关科室、单位按批示认真落实,限期答复。对暂不能解决的问题,作出耐心的解释。
市民反映问题不属我局职能范围的,应告知反映途径,并由接待领导在登记表上签署批转意见。
4、接待登记表由陪同接待工作人员按要求填写承办和解释情况。已办结的信访件及时送交办公室归档或转县信访局转办。
二、具体安排
1、接访时间:每周二上午8时30分-11时30分。
2、接访地点:局办公楼一楼信访接待室。
3、接访人员:局领导、相关科室和单位负责人(由局办公室统一安排)。
四、做好来访工作信息的跟踪和督查
每次接待来访工作结束后,需我局承办的事项,可在一周内办结的,由接待人员跟踪督查承办情况,填写承办结果,交办公室归档;需一周以上时间(不含一周)的,送交局分管信访工作的领导,列入日常督查内容,直至办结,填报承办结果由办公室归档。有典型指导意义的来访接待个案,由接待工作人员编写城管信息发送,供以后参考。
本制度自2011年3月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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