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度城管系统安全工作意见
2011年度,城管系统安全生产工作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安全发展、以人为本、关爱生命”为核心,遏制安全事故为目标,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和“一岗双责”制,加快推进安全生产“三项建设”,严格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强化安全生产服务保障和法制建设,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努力为城管事业的发展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具体工作措施如下:
一、不断完善安全生产责任领导机制
继续推行和完善行政领导“一岗双责”制,把安全生产纳入日常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其他负责人积极配合,认真研究解决本部门安全生产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组织制订和落实安全防范措施。按照“一岗双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是安全生产工作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安全工作负总责;分管领导是安全生产的具体责任人,负责综合监督管理,要全心全意抓好安全工作,把安全网络建到每个班组,把责任分解落实到每一个岗位、每一个人。推行安全生产“问题责任倒查制”,做到日常监管与责任落实有机结合。建立刚性约束机制,完善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和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办法。如果发生重大事故或突破安全控制指标的,将按照“四不放过”的要求,严格追究各相关人员的责任。
二、认真做好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
认真组织员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射阳县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和《射阳县重特大安全行政责任追究规定》。强化职工安全意识,提高职工自我防范能力。积极参加全县和局组织的“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大检查等各项活动,严防和消除各类事故隐患。各单位要成立安全生产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宣传教育培训力度,在黑板报、宣传画廊上开辟安全生产专题专版,既要宣传安全生产工作的先进典型,又要对严重忽视安全生产存有重大安全隐患的人和事予以曝光,营造“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舆论氛围。要继续抓好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与考核工作,真正形成安全文化、安全法律、安全责任、安全科技、安全投入五要素有机结合,建立起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三、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目标管理体系
各单位要根据目标责任状的要求,分解落实安全生产目标,层层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状,重点建立以下4个体系:一是建立事故控制目标体系。按照县政府和有关部门的要求,根据本单位实际,确定全年安全生产目标控制值,落实到具体责任人,确保全年无职工因公死亡事故,不发生重特大火灾、爆炸、设备、交通等事故。二是建立基础管理目标体系。建立健全以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为核心的各类安全工作规章制度,完善安全工作组织管理网络。建立健全安全管理的各项基础性台帐,贯彻会议要形成书面材料,开展活动要有书面记载,检查有记录,奖惩有依据。三是建立事故隐患整改目标体系。结合安全生产大检查,排查所有事故隐患,进行评估、监控和整改,定整改期限、定整改措施、定责任人员。要做到“一患一档”,并要完善重大隐患日常跟踪检查、督办和销案制度,形成闭环管理。四是建立事故应急处理体系。各单位要制定详细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落实严密的防范措施,严防死守,确保万无一失。
四、坚持安全检查和落实整改相结合
建立健全严格的安全检查制度并认真执行。每月组织一次安全生产检查,杜绝、减少各类事故发生。一要坚持自查和检查相结合。各单位加强安全自查工作的同时,局安全领导小组要加强抽查,检查的内容不能仅限于检查设备、设施等硬件方面存在的事故隐患,更要检查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职工安全教育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二要坚持全面查和专项查相结合。专项检查仍然从五方面着手,即:车辆、路灯、亮化设施、户外广告、农贸市场,安全检查不能留“死角”,不留任何一个薄弱环节,必须进行全面检查,同时,检查也要突出重点。三要坚持检查和整改相结合。明确安全检查人员的责任,该发现而未发现或发现问题不报告、不采取措施或采取措施不力的,要追究检查人员和单位领导的责任。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落实具体的整改措施,对无动于衷、拒不整改而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法实施处罚,对其负责人要严肃处理,发生重大事故的,必须按失职、渎职规定追究责任。
五、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工作“一票否决”
今年,我们将加大考核检查力度,严格按责任状进行奖惩兑现,以推进安全工作开展。局属各单位、各科室全年安全专项治理工作验收不合格或发生重特大事故的,将视为单位突破安全生产控制目标,年终不得参与评优。
2011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