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2092401438333XK/2011-04888 组配分类 业务工作
发布机构 环保局 发文日期 2011--6--3
文号 射环字[2011]76号 主题分类 其他
体裁分类 其他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时效性

关于申请对市级生态镇、村和国家级生态镇规划进行验收、评审的请示

 

市环境保护局:
今年以来,我县强势推进生态县建设,县委、政府提出2014年建成国家级生态县的目标、并将生态县建设指标纳入2011年度全县“三个文明”建设考核内容,对未完成生态建设任务的镇、区、办和部门,在年度考核时一票否决;县政府还与34个责任单位签订了《生态县建设目标责任状》。
根据县长生态建设责任状和明年申报国家级生态镇的要求,今年我县生态创建的基本任务是:建成2个国家级生态镇并获命名(合德镇、海通镇);建成1个国家级生态村(盘湾镇南沃村);建成3个省级生态镇并获命名(兴桥镇、洋马镇、特庸镇);建成1个省级生态村,(通洋办事处徐庄村);建成6个市级生态镇(长荡镇、新坍镇、四明镇、海河镇、千秋镇、临海镇);建成103个市级生态村;同时要求各镇、区、农场生态规划在年内通过评审。
为了保证县委、县政府政令的严肃性,充分检阅我县生态建设的阶段工作成果,凸显环保部门在全县“三个文明”建设中的话语权,请市环保局能充分考虑我县的实际情况,根据我县年度“三个文明”考核的实际需要,对各镇、区、办的上述工作任务分期分批进行考核验收,并对国家级生态镇规划、生态农场规划等进行评审,从而为县委、县政府考核各镇、区、办年度“三个文明”建设提供可靠依据。
以上请示,请示复。
射阳县环境保护局
二〇一一年五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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