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县各学校:
为弘扬中华民族的传统文化,提高全县中小学生的美育水平,推进素质教育的深入实施,现将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在全市中小学开展书法水平等级证书考试工作的通知》(盐教发〔2011〕12号)转发给你们,希你们做好组织学习和宣传工作。
二〇一一年五月四日
主题词:书法 证书 通知
射阳县教育局办公室 2011年5月4日印发
共印:120份
盐城市教育局文件
盐教发[2011]12号
关于进一步在全市中小学校开展书法水平
等级证书考试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盐城经济开发区社会事业局:
为弘扬中华民族的传统文化,提高全市中小学生的美育水平,推进素质教育的深入实施,根据《教育部关于在中小学加强写字教学的若干意见》、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省教育厅《关于开展“书法水平等级证书考试”的通知》[苏教考(2004)2号]的相关要求,进一步推动江苏省书法水平等级证书考试工作在我市范围内深入开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立盐城市书法水平等级证书考试工作委员会
1、人员组成
主任委员:
常逢生 盐城市教育工委书记、市教育局党委书记、局长
副主任委员:
崔成富 盐城市教育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
郑英舜 盐城市教育局副局长
孙 勇 盐城市教育工委副书记
委 员:
陈昌林 盐城市高等师范学校党委书记
陈 静 盐城市教育局初等教育处处长
朱建奇 盐城市教育局中等教育处处长
茆艾磊 盐城市教育局职业教育与社会教育处处长
刘阳春 盐城市教育局体卫艺处处长
倪国华 盐城市教育局组织人事处处长
金正平 盐城市教育科学研究院院长
卞纲成 盐城市招生考试中心主任
邵为民 盐城市教育培训与服务中心主任
汪 盐 盐城市招生考试中心副主任
2、主要职责
盐城市书法水平等级证书考试工作委员会负责统筹规划部署全市书法考级工作,全面提升中小学生的综合素质。通过开展书法水平等级证书考试工作,普及书法艺术,弘扬传统文化,推动广大中小学生学习和继承中华优秀文化,使学生在系统训练中培养兴趣,提升书法艺术修养;并努力推进江苏省书法水平等级证书考试工作健康发展。盐城市书法水平等级证书考试具体工作由市招生考试中心牵头负责;市教育局初教处、中教处、职社处、体卫艺处、组织人事处和市教科院负责对中小学校书法培训工作进行指导、检查及相关政策的制订和落实;市招生考试中心负责报名信息汇总与上报、培训教材征订、组织考试、证书发放和收费等工作。
盐城市书法水平等级证书考试工作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设在市招生考试中心,卞纲成同志兼主任。
二、成立盐城市书法考试辅导中心
盐城高等师范学校为盐城市书法考试辅导中心,负责全市江苏省书法水平等级证书初、中级书法指导教师培训,培训合格后由省教育考试院办公室和南京艺术学院艺术考级委员会共同颁发聘书;负责全市书法培训校本教材编写;在条件成熟时,负责举办全市中小学生优秀书法作品比赛等活动。各地可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成立一个中心培训机构,配合县(市、区)考办做好书法水平等级证书考试的推广、宣传、生源发动工作。
三、开展书法特色学校评选活动
各地要充分调动各中小学校开展书法水平等级证书考试的积极性,增强学校荣誉感。今年暑假前省教育考试院办公室和南京艺术学院艺术考级委员会将对各地申报的江苏省书法水平等级证书考试特色学校进行评定,经评定符合条件的,由省教育考试院办公室和南京艺术学院艺术考级委员会命名为江苏省书法水平等级证书考试特色学校。全市各中小学校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积极开展书法水平等级证书考试特色学校创建活动,推动我市书法水平等级证书考试工作向纵深发展。
四、切实做好书法水平等级证书考试组考工作
书法水平等级证书考试是我省具有一定社会需求的非学历证书考试。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各学校要高度重视,切实将做好此项工作摆上议事日程。要将开展书法水平等级证书考试工作纳入中小学校校长任期目标管理考核,将写字教学、培训列入教师教学工作量。在全市中小学校中开展教师书法水平等级证书考试达标活动,考试对象为中小学校45周岁以下(1966年9月1日以后出生)的在职教师。今后,书法水平等级证书考试是否达标将作为教师评优晋级的依据之一。语文学科教师须达书法六级以上,其余学科教师须达书法四级以上,所有考试对象必须在三年内完成考试并达到合格要求。凡获得江苏省书法水平等级证书考试硬笔(或毛笔)六级以上的考生,在中考报名时可申请报考相关中学的音、体、美特长生。各高等师范学校学生应将书法考级列入毕业生学业考核内容。
希望各地、各学校按照要求,切实加强对书法水平等级证书考试工作的领导,严格管理,精心组织,严肃考纪,积极有序地开展好此项工作。
以上通知,希遵照执行。
二○一一年三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