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20924346090410C/2011-05479 组配分类 业务工作
发布机构 市场监督局 发文日期 2011-9-23 0:00:00
文号 射食药监综〔2011〕11号 主题分类 其他
体裁分类 议案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时效性

关于印发射阳县“百名药师进百村”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本局各科室(所)、全县各药品生产、经营企业:
    根据县政府《关于印发射阳县创建药品安全示范县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射政办发〔2011〕71号)文件精神,经局党组研究,决定开展射阳县“百名药师进百村”活动,现将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特此通知。

二〇一一年九月二十日  


射阳县“百名药师进百村”活动实施方案

    为了认真贯彻国家药品管理的法律法规,宣传药品安全使用的基本常识,动员全社会的力量积极投入国家药品安全示范县创建和全县药品安全示范镇的创建工作,保障全县人民用药安全有效,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国家药品监管工作的法律法规为依据,深入开展国家药品安全示范县和全县药品安全示范镇创建工作,广泛宣传国家药品管理的法律法规和安全用药知识,不断深化“全国安全用药月”活动成果,进一步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对安全用药合理用药的认识,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有效。

    二、活动主题
    关爱生命健康,安全合理用药。

    三、工作目标
    “百名药师进百村”活动要做到“四个结合”,一是与创建国家药品安全示范县和全县药品安全示范镇创建工作相结合,广泛宣传药品安全示范创建工作的意义、目的和任务,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对药品安全示范创建工作的认识,动员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药品安全示范创建活动;二是与正在开展的“全国安全用药月”活动相结合,广泛宣传安全合理用药的知识,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对安全合理用药重要性的认识,提倡科学、合理、安全用药;三是与贯彻实施新的《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办法》相结合,通过活动一方面宣传药品不良反应常识和国家有关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的法规,另一方面收集药品不良反应案例,积极开展在线呈报工作;四是与整治滥用抗菌药活动相结合,广泛宣传滥用抗菌药物的危害,动员广大人民群众自觉抵制抗菌药物的滥用,保障用药安全有效。

    四、主要任务
    1、宣传国家药品安全管理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有关制度;宣传射阳创建国家药品安全示范县和全县药品安全示范镇创建工作的目的、任务和重要意义。
    2、宣讲药品、医疗器械安全合理使用的知识及药品分类管理常识。
    3、开展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的常识和有关法律法规宣传,并开展收集、呈报工作。
    4、为孤寡老人和老弱残障人员开展上门送药服务,并开展免费为群众测量血压服务。
    5、清理家庭小药箱,回收过期失效药品。

    五、方法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9月20日—9月30日)
研究制定活动实施方案,召开动员会议,组织学习国家药品安全管理工作的法律法规和国家、省、县关于药品安全示范创建工作文件精神,举行“百名药师进百村”活动启动仪式,启动“百名药师进百村”活动。
    (二)推进实施阶段(10月1日—2012年1月31日)
组织100名执业药师(药师),利用“十一”、元旦和春节节假日回家和探亲、访友的时机,开展进村入户宣传药品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规,宣讲安全用药知识。每名执业药师(药师)进1个村(居),至少深入100户居民家中开展宣传活动,每人散发宣传材料不少于200份,每名药师收集上报药品不良反应案例1例以上。组织2—3次药师志愿者队伍深入偏远乡村集中进行宣传,开展安全合理用药咨询活动、为群众免费测量、为孤寡、老弱病残人员上门送药等便民利民活动。
    (三)总结表彰阶段(2012年2月1日—2月10日)
对活动进行总结、回顾,评选“十佳药师”,召开总结表彰会,进行总结表彰。

    六、具体要求
    一要统一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要进一步加强开展药品安全示范创建工作,对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重要性的认识,把思想统一到县委、县政府关于药品安全示范县创建的重要部署上来。要加强对活动的组织领导工作,局里成立“百名药师进百村”活动领导小组,由局长胡春曙任组长,副局长李传平、耿艳、戴鉴任副组长,成员由胡兵、丁国华、陈艳、刘加云、施琴,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药品综合监管科,具体负责活动的组织实施和督查工作。
    二要倾心为民服务,扎实开展活动。要充分利用所掌握的药品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所学的药学知识,为广大人民群众服务,要放下架子、倾下身子,深入群众之中,开展面对面的宣传和服务,倾听群众对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对用药安全的需求、对药事管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等。
    三是强化督促检查,保证活动效果。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切实履行督查责任,强化对活动的督查工作,及时了解和掌握活动的进展情况,不断总结经验,对开展活动不力、敷衍塞责的,及时提出批评,以推动活动的开展,保证活动取得预期的效果。

附件:
射阳县“百名药师进百村”活动人员名单

1、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5名)
李  隆、胡  兵、梅晓健、陈  艳、葛华林
2、药品生产企业(5名)
吴建元、陶春梅、王  静、戴恩达、张雪莲
3、药品批发、连锁经营企业(30名)
史夏阳、周龙基、王春华、管吉林、李  磊、束亚琴、
吴竹叶、孙士兵、孙洪亮、秦  俭、陈建华、陈  兵、
陆  萍、蒋海波、俞珊萍、陈尚祥、沈  凯、周士琦、
梁南南、吴春雷、顾正展、董  政、邓  忠、周晓富、
缪万萍、杨朝庭、缪万春、徐德权、马文良、王治洪
4、零售药店(60名)
陈大洋、唐正广、沈  治、李章洪、路艳华、沈利利、
唐子文、侯  高、王正兵、吴其焕、李书娟、严岳琴、
张为虎、陆红琴、尤国洲、陈  霞、胡广伟、王红梅、
王远华、万  宓、尤婷玉、沈加桂、刘古霞、徐乃龙、
尤  涛、张旭斌、马亚燕、蔡忠军、袁志福、嵇仁魁、
周晓雷、杨  光、李  莉、孙晓丽、殷  勇、王久胜、
黄兆华、王  虎、尤国顺、陈立刚、严 玲、于  跃、
陈风军、王金巧、杨正秀、孙丽丽、葛  环、王月玲、
陈其平、李素梅、陈开煌、丁志高、陈秀芳、陈  华、
王亦坤、陆会娟、韩  兰、王  燕、张才国、周纬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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