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政办[2011]18号
黄沙港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黄沙港镇药品安全示范镇
创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居(村)、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大药品安全示范镇创建工作力度,现将《黄沙港镇药品安全示范镇创建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一年九月二十日
主题词:药品安全 示范镇创建 工作方案
抄送:县政府办、县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
射阳县黄沙港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1年9月20日印发
共印30份
黄沙港镇药品安全
示范镇创建工作实施方案
为全面提升药品安全保障水平,确保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有效,根据射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射阳县创建药品安全示范县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射政办发〔2011〕111号)精神和有关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决定自2011年9月起至2012年底,在全镇广泛开展药品安全示范镇创建活动。为确保创建活动顺利实施,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关注民生、改善民生为出发点,进一步巩固农村药品“两网”建设成果,完善药品安全长效监管机制,提升农村药品安全水平,有效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推进“平安黄沙港”建设,构建和谐黄沙港。
二、创建目标
通过药品安全示范镇创建,进一步落实药品安全基层的责任,药品监管网、供应网更加完善,药品经营、使用单位药品质量规范化管理水平全面提升,合理用药水平得到提高,药品市场秩序全面规范有序。
三、组织领导
全镇药品安全示范镇创建工作在镇政府领导下,由镇药品安全示范镇创建活动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创建领导小组)组织协调,各单位组织实施。镇药品安全示范镇创建活动领导小组组长由镇政府分管副镇长担任,副组长由政府办副主任、镇卫生院院长担任,宣传、财政、公安、卫生、人口计生、工商等有关部门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创建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政府办公室,由卫生院院长兼任办公室主任。(详见附件1)
四、创建内容
主要包括组织领导和责任体系、药品监督网与供应网的建设及运行、药品规范化管理、药品市场秩序及药品安全知识宣传等(具体内容祥见附件2:《黄沙港镇药品安全示范镇评定考核标准》)。
五、工作步骤
整个创建工作分宣传发动、组织实施、总结评估三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1年9月)
在认真总结我镇“两网”示范镇建设成果的基础上,组织开展学习调研,结合本镇实际,制定《黄沙港镇药品安全示范镇创建工作实施方案》,启动开展药品安全示范镇创建活动。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1年10月~2012年10月)
各单位按照实施方案要求,积极开展创建工作。创建过程中,镇创建办公室要及时做好指导和督查工作。本着成熟一家,考核验收一家的原则,2012年10月底对所有单位进行评定考核,对评定考核达不到规定要求的、需要整改的,应在12月底前全面整改到位。
(三)总结评估阶段(2012年11月~12月)
镇创建领导小组对开展药品安全示范镇创建工作情况进行总结评估,进一步完善药品安全长效监管工作机制。
六、创建要求
(一)切实加强领导。药品安全示范镇创建工作,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提升农村药品安全水平,有效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的重要举措。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创建工作的领导,成立相应组织,制定创建工作方案,细化工作措施,扎实开展药品安全示范镇创建工作。要把药品安全示范镇创建工作列入年度目标责任制和平安建设考核内容。
(二)广泛宣传发动。各单位、各有关部门要广泛宣传创建工作的目的、意义、方法、步骤,宣传创建工作成效、经验等,营造浓厚的创建氛围。创建办公室要加强对创建活动的指导,强化督促检查,及时总结经验并进行推广。创建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按照各自职责,协同做好创建活动的各项工作,确保创建活动顺利开展。
(三)坚持注重实效。创建活动要坚持从实际出发,注重工作实效,严格按照创建工作标准和要求,扎扎实实搞好创建,对不符合要求的和评定考核中发现的问题,要制定整改方案,采取有效措施,落实整改工作,对整改情况要实行跟踪督查,确保创建工作取得实效,为药品安全示范镇的创建夯实基础。
附件:
1、黄沙港镇创建药品安全示范县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黄沙港镇药品安全示范镇评定考核标准》
附件1:
黄沙港镇创建药品安全示范镇工作
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蔡雪峰 副镇长
副组长:钱永进 镇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蒋怀东 镇卫生院院长
成 员:刘昌太 黄沙港工商分局局长
吴大勇 黄沙港边防派出所所长
戴万璋 财政所所长
梁学明 计生中心主任
沈海平 文广中心主任
徐上坡 镇卫生院公共卫生科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在镇政府办公室,由蒋怀东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附件2:
黄沙港镇药品安全示范镇评定考核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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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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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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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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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方法及评分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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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查
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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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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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组织领导和责任体系
(2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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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明确的分管药品安全工作领导和设有专门的工作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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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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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阅文件、资料;
未做到对应扣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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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机构运转正常,做到有办公场所、有人员、有电脑、有制度,有台账(2分),相关部门分工明确,责任落实到位,运转所需的经费有保障(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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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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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有关资料、文件以及相关人员的工资和奖金的发放等档案,未做到对应扣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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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期分析研究辖区药品安全形势(2分),药品安全管理工作年初有计划(2分)、年终有总结(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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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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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制定的计划、总结、会议记录和责任分工,未做到对应扣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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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药品安全工作纳入镇政府(管委会)对村(社区)年度考核目标和绩效考核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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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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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相关工作台账和政府对村(社区)的考核内容;未做到此项分值全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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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各行政村(社区)和有关单位签订药品安全责任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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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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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资料、档案,未签订的此项分值全扣,签订不全的扣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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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药品安全知识宣传
(1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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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各种形式组织开展药品法律法规、安全用药知识和药品安全创建宣传活动, 年宣传次数不少于4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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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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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档案,并实地查看, 查阅宣传活动资料,每少1次扣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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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个村(社区)设置药品安全宣传栏,宣传栏内容至少每季更新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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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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抽查50%行政村(社区),查看药品安全宣传栏及宣传档案,少建1个村(社区)扣2分;宣传栏内容未及时更新的每个扣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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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入每个村(社区)开展药品安全讲座每年不少于1次,入户分发宣传资料活动每年不少于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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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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抽查50%行政村(社区),未开展讲座的扣1分;未发放资料的扣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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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对药品安全满意率和药品安全知晓率测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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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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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机抽查50名群众问卷测评,群众对药品安全满意率和知晓率率未达到95%,扣2分;未达到85%扣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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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监管网络建设
(2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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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监督网络健全,有配备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站工作人员、协管员、信息员,信息员每个行政村(社区)不少于1人,工作档案齐全,有正式聘用名册和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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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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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阅文件、档案,无文件档案的,此项分全扣;现场核实,随机从名单中抽查3人,并电话核实,如未知情的每人扣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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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监管网络中各级工作人员的职责,各相关人员职责明确,日常管理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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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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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文件和工作职责,如无此项分全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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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参加药监局组织的各类培训、会议(2分),并及时将培训和会议内容传达给辖区内的相关人员(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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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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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台帐。
一次一人无故未参加扣1分;未召开会议、组织培训扣2分,未进行传达的扣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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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期召开辖区药品安全工作会议,交流协查工作经验,商讨存在的的问题和难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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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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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会议记录,如无,此项分全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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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辖区内的涉药单位全部建立档案,并及时更新;相关人员对各自区域内的涉药单位和从业人员情况基本掌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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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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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阅台帐,无档案的扣3分;已建立但不全面的扣1分;现场提问有关人员,有关人员不了解辖区内基本情况的扣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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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站工作人员、协管员、信息员要基本掌握对涉药单位的检查重点,能单独开展一些日常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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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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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走访涉药单位,听取涉药单位对协管员、信息员等有关人员工作能力方面的反映,并提问有关人员,对检查要点不掌握的扣2分;平时不开展工作的此项分值全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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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药品规范化管理
(2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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辖区内医疗机构(包括民营医疗机构)药品使用按《江苏省医疗机构药品使用质量管理规范》达标率达100%以上(3分),年终药品零售企业信用评定诚信、守信比例达到80%以上(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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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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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相关工作台帐;
核对医疗机构规范化达标率,不到95%的扣3分;信用等级评定守信以下比例低于80%高于70%扣1分;低于70%扣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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辖区内药品经营企业从业人员持证上岗率100%,从药人员每年健康体检率达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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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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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抽查3家涉药单位,分别检查上岗证和体检情况,每发现一人不符合规定的,扣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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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食品药品工作站按照涉药单位日常巡查工作检查要求对辖区内的零售药店进行全覆盖检查,每季度巡查不得少于1次,检查情况及时上报当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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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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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现场协查记录,无记录的此项分值全扣,记录不全的扣2分;(现场走访,抽查药店3家)协查每少一家次扣1分;检查情况不上报的,扣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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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食品药品工作站按照江苏省医疗机构药品规范化管理规范的标准对辖区内的医疗机构进行全覆盖检查,每季度检查分别不得少于1次,检查情况及时上报当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查医疗机构有无滥用抗菌药物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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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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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现场协查记录,无记录的此项分值全扣,记录不全的扣2分;(现场走访,抽查医疗机构3家)协查每少一家次扣1分;检查情况不上报的,扣1分;存在滥用抗菌药物现象扣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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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时上报辖区内发现的药品安全问题,建立药品案件报告制度,发现案源及时报药监部门,积极配合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开展的各类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并做好各类工作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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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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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建立制度的扣1分;有制度但存在知情不报的,扣2分;查制度台账和开展的工作记录,无工作记录台账的,扣2分,台账记录不全的,扣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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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药品市场秩序
(2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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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药单位营业场所无违法广告张贴和发布,辖区内无药品广告张贴;镇、村(社区)管理的公共场所不得向违法推销药械的企业或个人提供场地(2分);及时发现并制止辖区内药品违法广告宣传和以讲座、旅游、义诊等名义违法推销药品、医疗器械行为(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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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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辖区内有药品广告的,扣1分;乡镇(街道)、村(社区)管理的公共场所提供违法销售药械场所的,发现一起扣2分;其他场所以讲座、旅游、义诊等名义违法推销药品、医疗器械未及时发现的每起扣1分,发现后未及时制止的每起扣2分,由此造成较严重后果的,此项全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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辖区内社区卫生服务站药品由卫生服务中心实行统一配送,配送覆盖率和配送率均达100%,(2分);镇以上医疗机构基本药物全部纳入招标配送(2分),正常供应辖区老百姓(1.5分),服务中心、服务站药品质量管理软件100%使用(1.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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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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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机抽查,查阅进货台账。
镇医疗机构使用的药品全部实行统一招标配送,未达到达100%的,扣2分。 社区卫生服务站药品配送率100%,未达到100%的扣2分。不能正常供应辖区老百姓的扣1分。不能正常使用软件每低10%扣0.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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辖区内药品经营使用单位不从非法渠道购进药品、医疗器械;没有经营使用假劣药和不合格医疗器械现象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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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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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非法渠道购进药械案、主观故意或严重过失经营使用假劣药品及不合格医疗器械案、长期存在安全隐患未及时消除的,此项分值全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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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构成立药品不良反应(含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组织,辖区涉药单位配合有关部门加强药品不良反应(含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和报告工作,发现药品不良反应的,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上报,同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不良后果扩大。经营使用单位不得瞒报、缓报药品不良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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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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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地查看涉药单位,查阅资料。发生不良反应或不良事件瞒报、缓报的,每起扣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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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合有关部门加强不合格药品、过期药品回收工作,建立药品回收管理制度(1分);回收点做到布局合理,方便快捷,基本保障家庭过期药品回收(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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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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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阅资料,实地调查,未建立制度的,扣1分;布局不合理或回收工作未开展的每发现一次扣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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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考核内容分为组织领导和责任体系、药品安全知识宣传、监管网络建设、药品规范化管理、药品市场秩序等五个方面25项内容,每项考核指标设定具体分值,满分100分。
2、评定考核应对检查的项目内容进行全面检查,检查方式分为查看文件资料、现场检查、问卷调查,并逐项做出评分,合理缺项不扣分,依据实际得分判定综合评分。
3、评定考核组将评定情况及时反馈给单位主要负责人,评定得分为90分以下的,应在三个月内再次组织评定,直至通过为止。
2、评定考核应对检查的项目内容进行全面检查,检查方式分为查看文件资料、现场检查、问卷调查,并逐项做出评分,合理缺项不扣分,依据实际得分判定综合评分。
3、评定考核组将评定情况及时反馈给单位主要负责人,评定得分为90分以下的,应在三个月内再次组织评定,直至通过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