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20924014383153R/2011-05523 组配分类 业务工作
发布机构 公安局 发文日期 2011-9-30
文号 射公发〔2011〕35号 主题分类 其他
体裁分类 议案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射阳县公安局关于重申“五条禁令”、“六项禁令”等警纪警规的通知

 

本局各单位:
公安部“五条禁令”、市局执法安全“六项禁令”等警纪警规实施以来,全县公安机关及全体民警对照要求认真履行,不断规范自身行为,促进了公安工作的科学发展,树立了公安机关的良好形象。但在实际执行过程中,部分单位在队伍建设和执法安全等环节上仍存在着一些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公安工作的发展。为进一步抓好 “五条禁令”、 “六项禁令”等警纪警规的贯彻落实,结合全局实际,县局决定从现在起,在全局范围内组织开展“五条禁令”、 “六项禁令”再对照再排查再教育活动,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深入组织学习。各单位要在本月底前抽出两个半天时间,组织本单位全体民警学习 “五条禁令”、“六项禁令”,单位领导要带头参加学习、组织讨论。县局将对各单位学习记录、民警学习笔记等进行检查,并对相关人员掌握了解两项规定情况进行随机抽查。
二、认真对照排查。各单位对照规定要求,通过召开民主生活会、座谈会和个别谈心等形式,全面了解本单位全体人员遵守执行情况,认真对照、全面排查,凡排查出的隐患及时采取措施,着力予以整改,排查整改情况在本月底前书面报县局纪委。
三、严格落实责任。各单位要在9月底前与单位全体民警再次签订严格执行公安部“五条禁令”责任书,除民警本人签字外,民警家属也要在责任书上签字,让其担负监督责任。责任书签订情况县局将进行专项检查。
以上通知,希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严格执行公安部“五条禁令”责任书
 
                                 二○一一年九月二十四日
 
附件:
      科所队
严格执行公安部“五条禁令”责任书
 
为坚决贯彻执行公安部“五条禁令”,切实加强公安机关内部管理,维护公安队伍的整体形象,提高公安机关的整体战斗力,确保圆满完成党和人民赋予的历史使命,本单位与                  
同志签订本责任书。
一、责任人保证完成下列目标:
总体目标:严格执行公安部“五条禁令”,切实解决在“枪、酒、车、赌”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坚决杜绝恶性案件和事故的发生,树立公安机关和民警队伍的良好形象。
二、具体目标:
1、不发生违反枪支管理使用规定的问题;
2、不发生携带枪支饮酒的问题;
3、不发生酒后驾驶机动车的问题;
4、不发生在工作时间饮酒的问题;
5、不发生参与赌博的问题。
如在我身上发生上述问题,将自愿按“五条禁令”的规定接受处理。
三、本责任书一式两份,单位、责任人各执一份。本责任书请民警所在家庭予以监督,民警配偶(家长)对民警8小时之外遵守“五条禁令”有监督职责。
 
    单位负责人:       责任人:
 
                                  家    属:
                 二○一一年九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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