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县各镇人民政府、各区管委会、办事处、驻射省属农、盐场、全县各建设、开发、施工、监理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2012年“元旦”节期间全县各镇区、办事处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确保全县各镇区、办事处在建工程冬季施工顺利进行,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严防建设工程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上级相关文件的指示精神及相关要求,我局组织人员分成3个专项检查组于2011年12月20日至2011年12月29日对全县各镇区、办事处,驻射省属农、盐场的在建工程进行了安全督查,现将督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此次督查依据《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及采取软件资料与现场实物相结合的方法对全县各镇区、办事处,驻射省属农、盐场的在建工程进行一次系统安全大检查,共签发《建设工程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18份、《建设工程施工停工整改通知书》8份,要求相关责任单位立即组织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对施工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整改,并责成各镇区、办事处村建服务中心(或工程安全管理机构)对各自辖区内的在建工程安全隐患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督促检查。
二、存在问题
从本次安全督查情况来看,目前我县各镇区、办事处在建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形势比较严峻,主要表现在以下几点:
1、大多数镇区、办事处在建工程手续不齐全,不履行基本的建设程序,未办理图审、质量、安全、施工许可证等相关手续,许多工程存在无资质队伍施工或存在挂靠现象。
2、施工单位不能严格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安全管理制度、安全保障体系、安全应急预案制度不健全,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意识淡薄,均不能到岗到位履行各自的职责,部分工程甚至无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3、监理单位不履行自己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对施工单位的安全管理力度不足,未设立相应的安全监理机构及配备安全监理人员,对施工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不能及时地发现并敦促施工单位整改。
4、临时用电很不规范,未执行三级配电两级保护及TN—S用电系统,使用明令禁止的倒顺开关,线路敷设不规范,多数用电设备无接地接零保护装置。
5、多数镇区、办事处的在建工程使用淘汰的施工技术措施及明令禁止的机械设备,如使用明令禁止的井架、使用自制的圆盘吊及“三无”的物料提升机等起重机械设备;使用明令禁止的毛竹脚手架或未搭设脚手架安全防护。
6、各镇区、办事处的村建服务中心(或工程安全管理机构)对各自辖区内在建工程安全监管及巡查力度不足,安全监管人员数量配备不足,技术力量较弱,对各自辖区内的在建工程安全技术资料的收集与整理不及时,部分镇区、办事处甚至无安全技术资料。
7、个别镇区的村建服务中心存在一定的地方保护主义思想,在此次安全督查中没有认真积极地进行配合检查,为自己所在辖区内的在建工程充当保护伞,为全县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工作留有隐患。
三、个例通报
1、特庸镇的飞鹤节能建材公司办公楼及宏华服饰有限公司的别墅群工程,飞鹤节能建材公司办公楼工程使用命令禁止的毛竹脚手架,宏华服饰有限公司的别墅群工程施工至三层,脚手架安全防护高度不足;临时用电不规范,使用命令禁止的倒顺开关,部分机械的接地不符合要求,线路敷设不规范,存在一闸多用现象;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程度不高;这两个施工项目安全管理体系不健全,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均不在施工现场,施工现场无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施工现场多人未佩戴安全帽。
2、四明镇的四明农民市场工程,使用明令禁止的毛竹脚手架,就毛竹脚手架而言,连墙件较少且连墙件设置不符合要求,竹笆未铺设到位,剪刀撑搭设不符合要求,脚手架架体高度不足且脚手架架体倾斜;临时用电不规范,存在一闸多用现象,部分用电设备接地线与接地体不符合要求;施工现场较乱,安全文明施工程度较低。
3、临港工业区的江苏吉阳新能源有限公司宿舍、厂房及后勤楼工程及江苏吉阳光伏1#-4#厂房工程,分别由盐城广厦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江苏中柱建筑公司、江苏金贸建筑公司、江苏华实建筑公司、盐城正兴建筑公司承建,由北京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监理,脚手架搭设不规范,连墙件数量很少,且连墙件采用拉筋连接未用顶撑配合使用,部分立面未搭设剪刀撑,扫地杆搭设不到位,脚手架架体高度不足,吉阳光伏1#-4#厂房工程的办公楼未搭设脚手架安全防护;临时用电不规范,大部分用电设备未设置开关箱,线路敷设不规范;进料平台搭设不规范,进料平台的剪刀撑搭设不规范,进料平台与外脚手架相连接;施工现场较乱,建筑材料未集中堆放整齐;使用明令禁止的滑槽;各施工项目部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均不在施工现场,施工现场未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4、海通镇的金海湾别墅及碧海家园工程,金海湾别墅工程施工至结构主体二层未搭设脚手架安全防护,碧海家园工程脚手架搭设不规范,连墙件较少,局部未搭设脚手架安全防护,竹笆未铺设到位,安全网张拉不严密,脚手架架体倾斜严重,部分楼号为毛竹脚手架;临时用电不规范,开关箱内缺少电器元件,线路敷设不符合要求;临边洞口安全防护不到位,部分临边洞口无安全防护;施工场地道路未硬化。
5、盘湾镇的三峡纺织有限公司生活楼工程,由射阳县合兴建筑公司承建,江苏苏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监理,脚手架搭设不规范,连墙件数量设置不足,剪刀撑搭设不规范,安全网张拉不严密,安全网破损严重,竹笆未铺设到位,屋面造型部位安全防护不到位,脚手架架体倾斜且架体高度不足;使用命令禁止的滑槽;卸料平台搭设不规范,缺少剪刀撑,卸料平台整体稳定性不足;临时用电极不规范,楼层无分配电箱,私拉乱接现象严重,线路敷设不规范。
6、陈洋办事处的新宏村新农村建设工程及陈洋新农村建设工程,这两个工程均使用命令禁止的毛竹脚手架,就毛竹脚手架而言,连墙件偏少,竹笆未铺设到位,安全网张拉不严密,且部分立杆悬空,剪刀撑搭设不规范,个别楼号施工至二层未搭设脚手架安全防护;陈洋新农村建设工程使用命令禁止的QT25塔吊,且该塔吊基础螺栓及标准节锈蚀严重;新宏村新农村建设工程高压线安全防护不到位;这个两个工程临时用电不规范,部分用电设备无开关箱,私拉乱接情况严重,线路敷设不规范。
四、处理意见
1、凡被通报的工程,施工单位应立即组织人员对施工现场所存在的安全隐患逐一进行整改。
2、各镇、区村建服务中心(工程安全管理处)应立即组织人员对各自辖区内的所有在建工程进行拉网式的安全检查,并将检查情况及时反馈县城乡和住房建设局建工科。
3、各镇(区)凡达规模的工程(建筑面积300平方米以上或造价30万元以上的建筑工程)一律要履行相应报建程序,且到各自镇(区)安全监管机构办理安全监督等手续,
4、禁止使用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机械设备和落后工艺,严禁使用圆盘吊等自制设备。
5、严禁使用毛竹脚手架,脚手架搭设必须符合《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11)的相关规定和要求。
6、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要符合《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的相关要求,严禁使用倒顺开关。
7、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安全保障体系、安全应急预案制度,保障必要的安全投入和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各单位的相关负责人须在岗在位。
望全县各镇(区、办事处),驻射省属农、盐场,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要从社会稳定的大局出发,高度重视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工作,切实保护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为全县建筑工程安全生产工作平稳、健康地发展做出应有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