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20924741343967Q/2012-06449 组配分类 业务工作
发布机构 海通镇 发文日期 2012-10-26
文号 海政发(2012)19号 主题分类 其他
体裁分类 意见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时效性

关于促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的实施意见

各村(居)委会、镇直镇办各单位、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省、市、县有关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和严禁露天焚烧的意见精神,进一步加大秸秆禁烧力度,全面推进秸秆还田和综合利用,积极保护生态环境,为全镇经济社会跨越发展营造良好环境,现就做好全镇秋季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落实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基本国策,坚持行政措施、技术措施、经济措施和法制措施相结合,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努力构建秸秆综合利用长效机制,形成多途径、多层次的秸秆综合利用格局;全面实现秸秆禁烧,促进资源节约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
 

  二、工作目标
  全镇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86%以上,其中玉米秸秆6000亩,水稻18000亩,棉花28000亩,黄豆等其他农作物秸秆3000亩,秸秆机械化全量还田1万亩。全镇努力实现“不点一处火、不冒一处烟、遥感无记录”的目标。
  1、完善秸秆利用体系。成立1个草业合作社;各村居分别发展1-2家以上秸秆收储点,10名以上秸秆收储经纪人;每村居安排10亩以上的秸秆堆放点2个。
  2、重点推广秸秆机械化还田技术,鼓励引导主要农机服务组织及大户承担秸秆还田作业任务。充分发挥农机专业合作社作用,积极推行边收割、边打捆、边运输的收储模式。
  3、其他多种形式利用。各村居要积极引导和扶持秸秆综合利用企业或基地,大力推广秸秆生物反应堆技术、食用菌基料、秸秆饲料生产等等。对南洋等户用沼气运行较好的村居,鼓励群众利用秸秆生产沼气。
 

  三、保障措施
  1、强化组织领导。镇政府调整充实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与禁烧工作领导小组,由镇长任组长,相关分管同志任副组长,党政办、环保办、农技中心、农经中心、水利站、城管中队、派出所等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环保办,具体负责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的督查、考核,杨中华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包村领导、分工干部要深入联系村居督查秸秆禁烧工作,并及时上报秸秆禁烧情况。各村居要按照“属地管理、源头控制”的原则,健全村书记为第一责任人、村主任为直接责任人的工作机制,成立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领导小组,将人员分派到组,层层负责,严防死守,确保不发生秸秆焚烧现象。镇环保办设立举报电话82233226,实行24小时举报制度。
  2、强化责任落实。镇秸秆综合利用与禁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协调解决行政推动中的问题和矛盾,遇有重大问题,提交镇领导小组研究决定。环保办牵头负责开展秸秆禁烧工作,组织督查、执法、考核活动,每天将督察情况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农技中心牵头负责组织全镇秸秆机械化还田工作,组织农机操作人员开展技术培训,规范机收割和秸秆还田标准,推广秸秆还田、打捆、成型机具,督查、考核全镇秸秆机械化还田工作,并加快秸秆综合利用技术的引进、推广,拓宽利用渠道;农经中心牵头负责成立草业合作社,扶持秸秆经纪人开展秸秆收购工作;派出所负责对因秸秆焚烧造成的重大污染、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导致人身伤亡事件的处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刑事责任;城管中队开展禁烧执法;文广中心负责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的宣传报道,并根据镇领导小组的意见,对行动迟缓、措施不力的单位及个人予以曝光;水利站负责督促、检查河道乱扔秸秆,保证河道畅通;公路站负责道路的养护,禁止秸秆堆放并占用路道;财政所负责筹措资金,保证政策扶持资金及时到位。
  3、强化宣传教育。各村居、各单位、各部门要通过多种形式、多种渠道广泛开展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的科普宣传,在群众中大力倡导爱护环境、节约资源、循环发展的新意识、新风尚,引导农民树立秸秆也是资源、搞好综合利用就是增收的新思路、新观念,调动全民参与秸秆还田、综合利用的积极性和自觉性。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等媒体,并采取设立专栏、张贴标语、悬挂横幅、流动宣传车、组织文娱宣传小分队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秸秆禁烧的相关法律法规,推广秸秆禁烧及综合利用的好经验、好典型,同时要跟踪报道秸秆禁烧工作情况,及时对焚烧严重地区和相关责任人予以通报曝光,在全镇范围内营造强大的社会舆论氛围。镇农技中心要发放《致全镇广大农机手一封信》,并与每位机手签订协议,确保秸秆切割装置安装到位、使用到位;要通过组织“小手牵大手”活动,给全体中小学生发放《致全体学生家长的一封信》,动员中小学生说服并监督家长不焚烧秸秆。既要将秸秆焚烧的危害性告知所有农户,又要使农户了解焚烧秸秆所要负的法律责任。
  4、强化督查效果。各村居要组织专门的人员组成巡查灭火队,坚持24小时巡查,宣传秸秆禁烧知识,发现着火点及时处理。镇环保办牵头,镇派出所、城管中队配合,组织环保执法人员以及民警、联防队员,定期开展巡查。镇成立5个督查小组,抽调农技、农经、水利、纪检部门工作人员,督查各村居领导重视情况、组织发动情况、干部包村到组情况、宣传资料发放情况、人员到位情况、工作职责履行情况等。督查一组:刘定友、姜邦平;督查二组:魏建果、谢寿艳;督查三组:杨中华、皋古兵;督查四组:陈晓金、龚娟红;督查五组:周洪飞、朱月娥。督查不到位的,与责任村居同罚。
  5、强化政策激励。今年镇政府将对村居实现保证金制度。每村居向镇财政缴纳保证金3000元,秋季双禁工作结束后,经县考核验收,对全面完成任务的村居返还保证金并给予1000元奖励,其中60%用于奖励村居三大员。进一步加大惩罚力度。对镇督察组发现或经举报并查实的焚烧现象,每发现一处着火点,或每发现一处秸秆入河(渠)处,在保证金扣除300元。被县及县级以上通报或卫星遥感的着火点,扣除全部保证金,并说明情况或做检查。各村居也要根据《村规民约》,制定奖惩措施。对组织不力、监管不严、处置不当的村居及相关部门将在全镇进行通报批评;问题严重的,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射阳县海通镇人民政府
        二○一二年十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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