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光平先生:
你报来的射阳县毅平农产品有限公司《可行性报告》及《章程》收悉。经审查,该项目《可行性报告》及《章程》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及其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香港客商黄光平先生在射阳投资设立射阳县毅平农产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同意公司投资方于2012年2月签订的公司《章程》。
二、公司投资总额为800万美元,注册资本600万美元。注册资本中黄光平先生出资600万美元,以现汇出资。公司的注册资本在公司成立之日起90日内缴付注册资本的15%,余额自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1年内全部缴清。
三、公司经营范围:特色水果栽培、反季节蔬菜等农产品种植。
四、公司经营期限为10年。
五、公司注册地址:射阳县临海镇八大家居委会。
六、公司生产经营不涉及进出口配额和许可证。
七、公司在环保、消防安全等方面均须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进行设计,达标生产。
此复。
二○一二年二月二十二日
抄 送:市商务局、工商局、质监局, 县工商局、环保局、外管局,临海镇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