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烟草公司射阳分公司(江苏省射阳县烟草专卖局)盘湾稽查分队房屋装修工程经射发改投预[2012]19号文件批准建设,资金来源自筹,已落实。现根据建设工程招投标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组织该项装修工程施工公开招标。
一、工程概况
(一)工程地点:射阳县盘湾镇
(二)工程内容:室内装修、外墙涂料等
(三)合同估算价:约53万元
(四)标段划分:本工程为一个标段
(五)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六)质量标准:合 格
(七)计划工期:50天
二、参加投标的主要资格条件
(一)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二)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定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等级;
(三)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四)拟定项目负责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小型项目管理师证书或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和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五)无法律、法规规定投标受限情形。
★ 投标申请人不得以虚假材料、证件参加本项工程的投标报名和投标。一经发现并被证实其弄虚作假行为,将报行政管理部门查处,交纳的所有保证金被扣除。
三、根据射阳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射办发[2010]42号“关于在招投标过程中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投标报名人应出具检察机关《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华东六省一市投标人亦可直接到射阳县检察院查询并出据),无行贿记录者方可参加投标报名。
四、工程付款办法:
(一)工程形象进度达30%时,付中标价的20%工程款;
(二)工程形象进度达60%时,再付中标价的20%工程款;
(三)工程全部竣工并经验收合格,付至中标价的75%工程款;
(四)经省烟草局驻盐审计办委托审计后付至审计金额的95%,余款作为质保金,一年后无质量问题全部付清。
五、诚信金、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一)诚信金数额:2.5万元;
(二)诚信金交纳时间:投标报名前;
(三)诚信金交纳方式:从投标人基本帐户汇入“诚信金专户”;
(四)“诚信金”专户帐户
1、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射阳支行营业部
2、开户名:射阳县招投标市场;
3、帐 号:1109630109000146848
(五)投标保证金数额: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限价×2%;
(六)投标保证金交纳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
(七)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从投标人基本账户汇入“保证金专户”;
(八)履约保证金: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与诚信金扣除中标人应交招投标中心的综合服务费后的剩余部分全部转为履约保证金,并由招投标中心转至招标人指定帐户;
(九)履约保证金的退还: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退还;
(十)按时支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按有关规定交纳。
六、本项工程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资格进行审查。
七、拟采用的评定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招标文件设定投标最高限价,高于最高限价的投标为废标;投标报价不得低于通过初步评审报价平均数×K。K为开标现场随机确定的0.93、0.94、0.95三个数字中的一个数字。低于通过初步评审投标报价平均数×K的投标报价不作为中标候选人(当通过初步评审投标报价大于等于7家时,去掉一个最高报价和一个最低报价后求其平均值)。
八、投标报名
(一)报名时间:2012年3月13日至2012年3月19日。上午8:30-11:00 , 下午14:30-17:00(星期假日除外)
(二)投标报名地点:射阳县招标中心(射阳县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地址:射阳经济开发区西区)
(三)投标报名应具有:
1、报名人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和两份复印件、劳动合同原件和两份复印件、缴纳社保基金有关凭据原件及其两份复印件;
2、检察机关出具的《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和复印件;
3、单位介绍信或加盖申请人公章的投标申请书(格式自拟)和投标申请书复印件;
4、投标人的银行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和两份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5、投标人从基本账户汇出的2.5万元“诚信保证金”进账单。
(四)投标报名联系人:于广胜
(五)投标报名联系电话:0515—82396891
九、领取招标文件时间:另行通知。
十、公告发布时间:2012年3月13日—2012年3月19日。
招标人:江苏省射阳县烟草专卖局
地 址:射阳县城解放路
负责人:江卫宁
联系人:范劲松
联系电话:13912555522
招标代理机构:射阳县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射阳县城人民西路66号
联系人:彭沭新
联系电话:0515-82341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