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2320924MB0584341H/2012-05682 组配分类 业务工作
发布机构 城管局 发文日期 2012-3-23
文号 射城管委〔2012〕11号 主题分类 其他
体裁分类 议案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时效性

关于进一步扎实开展“迎接十八大、保持纯洁性”教育实践活动学习教育阶段各项工作的通知

各党总支、支部:
 

根据《中共射阳县委关于在全县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中开展“迎接十八大、保持纯洁性”教育实践活动的实施意见》(射发〔2012〕12号)文件的要求和《城管局党委“迎接十八大、保持纯洁性”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的安排,全系统第一阶段学习教育阶段,计划在4月25日结束。现将进一步扎实开展学习教育阶段的各项活动和做好这一阶段总结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继续精心组织好学习教育阶段的各项活动
 

(一)、各党(总)支部要继续完善“七有五上墙”要求的内容
 

“七有”要求即:
1、有工作班子。要制定“迎接十八大、保持纯洁性”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等相关文件,要有专门负责教育实践活动的工作人员;
2、有工作计划。要结合单位实际,制定“迎接十八大、保持纯洁性”教育实践活动具体工作方案、计划等文件);
3、有专门办公地点。要有“迎接十八大、保持纯洁性”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牌子;
4、有学习资料。要有县、局党委“迎接十八大、保持纯洁性”教育实践活动相关工作方案、计划安排表、相关领导讲话、党员教育百问、基层组织建设材料选编等资料以及局领导授课提纲、本单位学习辅导材料;
5、有宣传标语。要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各党(总)支部要在单位周围、办公场所、公示栏等醒目位置有宣传标语;
6、有经费保障。要结合单位实际做好保障。
7、有台账资料。要有相关文件、会议记录、学习记录、心得体会、交流讨论发言稿、组织活动相关影像资料等。(每个阶段结束后,两日内各党(总)支部要将阶段开展情况、党(总)支部活动开展相关影像资料报局办公室)。
“五上墙”要求即:
1、工作机构:各党(总)支部要将成立的领导小组、主要职责,工作机构图上墙;
2、工作职责:各党(总)支部要制定综合性的工作职责,并且上墙(具体参考资料已下发);
3、工作制度:各党(总)支部的学习制度、工作例会制度、督查制度等制度要上墙(具体参考资料已下发);
4、计划安排:各党(总)支部教育实践活动计划安排表要上墙,要结合局党委下发的实施计划安排表,具体分解到四个阶段十二个环节,具体到每一个时间节点;
5、参学网络:环卫所党总支编制下设的各支部网络图,各党支部不需要编制。
 

(二)结合调查摸底和剖析评议,扎实做好“评定升”相关工作
 

各党(总)支部要根据局党委下发的《关于在“迎接十八大、保持纯洁性”教育实践活动中开展“评定升”工作的通知》精神,按照 “五个好”、“五带头”、“五个强”的总体要求,结合下发的党(总)支部、党员和党(总)支部书记评定标准,做好相关工作。
1、近期,由局党委牵头,各督导协调组按照评定标准,在对各党(总)支部发挥作用、党(总)支部书记素质能力情况充分调查了解的基础上,对照得分细则,对各党(总)支部进行评级定级、对党(总)支部书记进行评星定星;各党(总)支部要结合标准做好相关工作。
2、3月底前,各党(总)支部对照评定标准及得分细则,完成对每名党员进行评格定格,并将“评格定格”情况汇总表报局党委。
3、党(总)支部有下列情形的直接定为五级以下:
(1)、近一年来没有党(总)支部书记的;
(2)、党(总)支部未按期换届的;
(3)、党(总)支部1年以上没有开展组织活动的;
(4)、党员群众和服务对象测评满意度低于50%的;
(5)、近两年党(总)支部书记或领导班子有重大违法违纪行为的;
(6)、近一年出现严重群体性事件造成恶劣影响的。
4、近两年本人或领导班子有重大违法违纪行为的党(总)支部书记,直接定为五星以下;
对党(总)支部、党(总)支部书记评定程序是:按照党(总)支部、党(总)支部书记自评;党员测评;局党委初步认定;单独反馈;局党委最终确定和评定结果公示。
5、党员有违纪违法行为(包括正在立案查处的)或受到党政纪处分的,一律定为五格以下。
对党员的评定由各党(总)支部组织,其评定程序是:党员自评;党(总)支部初步认定;群众测评;单独反馈;党(总)支部、最终确定和评定结果公示。
6、评定程序、评定结果要通过适当方式公开,力保评定工作规范有序,评定结果公正、客观。对各党(总)支部、党(总)支部书记的评定局党委将在全系统范围内进行公示;各督导协调组将对各党(总)支部党员评定情况适时督导;
这次评定的目的就是通过评定使党(总)支部、党(总)支部书记和党员在下一步整改时有方向、晋级升格提星有目标。同时,通过“三评三定”活动,确定一批先进党组织、优秀党员,为“七一”表彰先进党组织和优秀共产党员奠定基础。
 

(三)对照排查出的问题,制定整改提高方案
 

各党(总)支部、党(总)支部书记和党员在“级、格、星”确定后,要对照调查摸底阶段排查出的突出问题和所缺的“级、格、星”,制定整改方案和“升级、升格、升星”计划(相关整改方案、计划要报局党委备案)。积分没有达到60分的每个党(总)支部的级、党(总)支部书记的星、党员的格要通过整改,必须在半年内达到六级、六格、六星以上;60-90分的党(总)支部、党(总)支部书记、党员的级、星、格至少要提升1~2个档次。
通过一年的努力,全系统达到十级、十格、十星的比例要达到30%,达到八级、八格、八星的比例要达到60%以上,要消灭五级、五格、五星以下的党(总)支部、党(总)支部书记、党员。各党(总)支部在“升级、升格、升星”计划确定后,要开展公开承诺活动,党(总)支部和党(总)支部书记要向局党委作出书面承诺,党员要向党(总)支部和群众作出承诺,并通过适当方式对外公开,主动接受监督,确保承诺落到实处。
 

二、继续充实每月20日开展的党员统一活动日相关活动内容
 

各党(总)支部在2、3月统一活动日中都能组织党员参加活动,细化活动内容、硬化活动措施,受到广大党员的欢迎。但从督导检查情况来看,也存有个别党支部重视不够,党员知晓率、参与率不高、活动开展不实等问题。现就如何切实组织好每月党员统一活动日作如下规定:
(一)、活动时间。各党(总)支部每月20日为组织党员统一活动日,每次活动一般不少于半天。
(二)、活动对象。除按规定可暂不参加组织生活的外,所有党员、预备党员都应参加本支部的党员活动。同时要注意吸收入党积极分子参加活动。各党(总)支部的党员活动率要保持在95%以上。
(三)、活动内容。党员统一活动日,主要内容与党的组织生活的主要内容相同,还可根据党的中心工作、上级党委统一制定的内容、本单位须提交党员大会讨论的重大问题确定活动内容。每次活动应有一、二个重点。活动内容要有针对性,注意解决实际问题。
(四)、活动形式。党员统一活动日活动以本支部为主,也应积极参加上级党委召开的党员大会。党日活动可集中学习或过民主生活,可组织外出学习参观,也可落实党员责任区、为群众办实事;可传达贯彻上级党组织的文件精神,可组织观看党员电化教育片,也可邀请先进模范人物和有关专家作专题报告等等。要根据内容确定形式,把党员活动的政治性、思想性、科学性、生动性有机结合起来,吸引党员自觉参加活动,提高活动的成效。做好相关活动资料、影像的收集整理。
(五)、要落实好党员活动日制度“四个有”。即:有固定的活动场所、有必备的电教设备、有齐全的台帐记录、有扎实的指导督查措施。
(六)、要如实记载每次活动的时间、地点、主题、党员出勤率等情况。要将每个党员参加活动情况填入《党员证》。党日活动的台帐要有专人记录、保管。要把党员参加活动情况作为民主评议党员的依据。
每月22日前,各党(总)支部要将本支部开展活动情况、特色亮点、3-5分钟影像资料报局党委。
 

三、其他要求
 

1.各党(总)支部书记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以保证教育实践活动学习教育阶段、党员统一活动日达到相关要求。存在党员参学率不高、党员对教育实践活动具体要求认识模糊等问题的单位,按照“评定升”要求不得评高、定高。
2.各党(总)支部在学习教育阶段要按照计划,切实开展好党(总)支部、党(总)支部书记、党员的“级、星、格”的评定工作,要力求评价标准贴近实际。

 


                                                                              中共射阳县城市管理局委员会
                                                                        2012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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