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总支(党委),各村(居):
现将县《关于开展全县城乡低保政策执行情况专项检查工作的实施意见》转发给你们,希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射阳县盘湾镇委员会
射阳县盘湾镇人民政府
2012年3月31日
关于开展全县城乡低保政策执行情况
专项检查工作的实施意见
为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我县城乡低保动态管理,保证国家低保惠民政策得到有效落实,促进全县城乡社会和谐稳定,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对全县城乡低保政策执行和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确保国家惠民政策落到实处,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更加扎实有效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二、工作目标
通过对全县城乡低保政策执行情况的专项检查,认真清理、整治城乡低保认定、发放、管理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健全完善城乡低保工作长效机制,进一步促进我县城乡低保管理工作规范化。
三、检查内容
此次专项检查主要内容为全县城乡低保政策的执行情况,包括城乡低保对象的认定,低保资金的拨付、发放、管理,低保对象的动态管理等情况。重点检查:
1.制度执行:低保动态管理,是否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及时掌握低保户经济状况变化,办理停发、减发或增发低保金手续;低保档案、资金发放台账是否健全;低保证发放、审查是否实行登记注销制度等。
2.报批程序:低保对象是否符合条件;申请、审核和审批程序是否规范;家庭收入核算详细记录、民主评议详细记录,公示材料是否具体齐全;是否做到民主评议、张榜公示;是否存在拆户保、并户保、人情保现象。
3.资金发放:是否实行“一折通”社会化发放到低保对象手中,有无滞留、挪用、挤占、套取、虚报冒领低保金的行为。
4.投诉受理:投诉受理渠道是否畅通,各镇区、村居是否设立举报箱和公布举报电话,对投诉问题的调查、整改、处理、反馈等工作是否到位。
四、工作方法及步骤
专项检查采取全面自查、集中核查和重点抽查相结合的方法进行,具体分四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2年3月26日-3月31日)
各镇区、相关部门认真做好专项检查的动员部署,要层层召开动员会,学习传达上级关于专项检查工作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周密安排好专项检查工作。加大宣传发动力度,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和镇村宣传栏、发放宣传单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向社会公众,尤其是广大基层群众大力宣传城乡低保政策和开展此次专项检查活动的目的、内容、形式以及现实意义,公布监督举报电话,营造浓厚的活动氛围,为专项检查工作的开展奠定良好的群众基础。
(二)自查自纠阶段(4月1日-4月15日)
由各镇区、单位统一组织,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自查期间,各镇区、单位要抽调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人员组成自查工作组,对本地区、本单位低保政策执行情况进行全面自查自纠。要认真填报相关资料,对自查自纠中发现的问题及调查处理情况要登记造册,按要求做好公示和存档工作,并写出自查情况报告,自查情况报告和自查表(详见附件1)于4月15日前报县纠风办。自查自纠工作要求实事求是、情况清楚、整改到位、档案规范。对自查自纠工作不力、进展缓慢、不符合工作要求走过场的单位要查明原因,督促整改,对自查自纠中隐瞒情况不报的,查出问题不纠正,甚至弄虚作假的将视情节追究相关人员的纪律责任。
(三)集中检查阶段(4月16日-4月30日)
由县纪委牵头组织,县民政局具体负责,县监察局、县政府纠风办、县财政局、县审计局联合组成专门检查组对各镇区、农盐场进行集中检查。主要采取:一是听取低保政策执行情况和专项检查工作开展情况汇报;二是检查有关账目、文件、资料,核查低保资金管理、发放、使用情况是否符合相关规定;三是进村入户、走访群众、调查了解,查看城乡低保对象是否符合政策规定,低保资金的发放管理是否合规、公开透明,是否真正发放到了群众手中;四是以案带促,严肃查处各类违规违纪行为。在集中检查的基础上选择部分镇区、村居开展专项审计和进行重点抽查。
(四)总结整改阶段(2012年5月1日-5月15日)
各镇区、各部门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认真落实整改措施,确保全部整改到位,集中检查结束后,各个检查组要认真撰写专项检查工作报告,对专项检查工作进行总结,于5月15日前报县纠风办。要把专项检查与改进工作相结合,既把问题查清、查透、查实,又要深入剖析,从中发现体制和管理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提出具有针对性的整改意见,有效防范低保政策执行中违规违纪现象发生。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此次专项检查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工作难度大,各镇区、农盐场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强化宣传,使低保政策人人明白、家喻户晓。为加强专项检查工作的领导,县成立专项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由县纪委分管负责同志任组长,县监察局、民政局、财政局、审计局负责同志为成员,指导、督查全县的专项检查工作。各镇区、农盐场要成立城乡低保政策执行情况专项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坚持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抽调专门人员抓好落实。各职能部门要明确责任,通力合作,共同落实好城乡低保政策执行情况专项检查工作。
(二)加强执纪,严肃整治。检查中对群众反映强烈、长期得不到有效解决的突出问题要重点调查、集中治理,认真清查“关系保”、“人情保”、“拆户保”、“并户保”,坚决查处贪污、截留、挪用、克扣、冒领低保资金的行为,对社会影响大、性质恶劣的,要进行严肃查处。坚决纠正各种“与民争利”、“吃、拿、卡、要”等不正之风。尤其是涉及城乡基层干部以权谋私,欺下瞒上的,要严格执纪,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姑息迁就。
(三)加强监督,健全制度。县民政、财政等部门要在分析问题,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加强政策业务指导,重视总结和推广先进工作经验,不断健全完善低保工作评议制度、低保对象公示制度、低保资金管理制度、低保复查复核制度、信访回访制度和工作责任追究制度,加快推进低保标准化、信息化建设的步伐,建立健全完善低保工作长效管理机制,从制度上、源头上堵塞城乡低保管理工作存在的漏洞,杜绝违规问题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