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各区管委会,县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
现将《2012年全县食品安全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0一二年四月十六日
2012年全县食品安全工作要点
2012年全县食品安全工作的主要任务是:继续深化食品安全治理整顿,加大惩处力度,切实解决影响人民群众食品安全的突出问题,坚决遏制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加强食品安全全过程监管,努力消除监管盲区;强化食品安全责任落实,努力提升食品安全监管效能,促进食品安全水平不断提高。
一、深化食品安全治理整顿
加强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治理行动,全面排查和整治带有行业共性的隐患和“潜规则”问题,严厉打击“地沟油”、“瘦肉精”等违法行为,深化乳制品、肉类及保健食品、调味品等日常消费量较大品种的综合治理,深入开展中小学食堂及校园周边、城乡结合部、集中交易市场等区域的食品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行动,进一步整顿规范小作坊、小摊贩、小餐饮单位等薄弱部位的食品生产经营行为。在整治过程中,加强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的衔接,完善涉嫌犯罪案件的移送程序,加大对违法犯罪行为的惩处力度,坚决防止有案不移、以罚代刑,确保对食品安全犯罪行为的责任追究到位。
二、加强食品安全过程监管
依法强化和全面落实各项监管措施,扩大食品安全监督抽查、市场巡查、执法抽检的频次和范围,努力实现监管工作的无缝对接。
(一)、种植养殖环节
1、加强制度建设,全面落实责任。县农委和各镇区进一步修订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制定考核办法,将责任目标纳入政府考核内容,具体落实好“两条线三个面”的责任制,即政府一条线和农委系统一条线的责任制,县农委、乡镇农业中心和村、农资经营户、农产品生产基地岗位责任制。年内所有镇都区必须挂牌和落实专门监管人员,乡镇农业中心与村、农资经营户、农产品生产基地签订责任状,确保基层责任全覆盖。
2、提高检测能力,推进质量可追溯。完善县农产品质量检测中心建设,提高农产品检验检测能力,完成监督抽检任务。今年确保县农产品质量检测中心通过论证,建设包括重点乡镇、基地、龙头企业、批发市场等在内的各类检测点10个。完善县农产品质量可追溯信息平台建设工作并与省市联网上传检测数据,实行中心远程监控。
3、开展重点监测,减少事故隐患。针对重点时段、重点季节、重点市场、重点区域、重点品种,按照省市要求月月监测,组织检打联动,对问题产品溯源率达100%,做到件件有查处,件件有落实。推动各级批发市场产品检测工作,建立和落实市场准入机制,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开展对农业投入品、添加剂等为主要内容的市场执法检查活动,下大力气查缴违禁农药、兽药和添加剂。净化农资市场。
4、开展“三品”创建,推进生产标准化。年内计划新增“三品”12个,“三品”种植面积占耕地面积比提高1个百分点,争取达到88%,开展“三品”基地的现场检查监督和指导服务活动,推进基地生产记录格式化、标准化、制度化,促进“三品”发展数量与建设质量的有机统一。开展“三品”保真打假活动,提高“三品”公众信誉。
(二)生产加工环节。
1、严格监督企业落实主体责任。严格食品生产许可程序,做好行政许可工作。全面实施“三分监管”和“三位一体”综合监管模式,按照“三分监管”要求,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相关规定,“三位一体”依时、依序、依规开展对企业的监督检查。重点加强对质量保障能力较弱、市场份额较大的企业和关键环节的监管,提升监管水平和工作的有效性。严格巡查、回访、年度报告审查,采取约谈企业、食品生产企业出厂检验专项整治、警示教育等多种形式,落实企业主体责任。要加强企业质量信用档案工作,推进企业诚信体系建设。要加强进出口食品检验监管和企业、基地备案管理。
2、严格落实食品安全工作责任制与责任追究制。建立系统内部监管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坚持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划定监管责任区,明确监管责任人,把监管责任层层落实到位。特别是落实小作坊监管职责,对监管职责范围内的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进行有效监管,对不符合规定的小作坊进行综合治理。建立食品安全责任风险抵押金制度,完善考核奖惩兑现机制,充分发挥绩效考核在查找问题、推进落实、提高效能、激励先进等方面的作用。加强督查、指导,建立食品安全检查月报告制度。
3、深入开展食品安全风险大排查、隐患大治理、问题大整改行动。围绕重点品种、重要时段、重点区域和单位,加强肉制品、酒类、乳制品、饮料、食用植物油、酱油、纯净水、豆制品、酱、腌菜、水产加工品、食品添加剂、小作坊高危食品等12类重点产品的质量安全防控,突出原辅材料验证、添加剂使用、出厂检验、生产现场管理等关键环节和重点隐患检查,在生产旺季、问题高发期实施多频次滚动式专项整治,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的违法犯罪行为,确保不出现区域性、系统性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和食品安全负面新闻。
4、完善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明确工作程序,充分发挥各部门在应急处置中的作用。联合相关行业协会、企业,定期研究、分析行业潜规则和预知风险,坚决做到重大食品安全隐患早发现、早处置。建立健全县食品质量安全监控中心,为食品监管提供全方位的技术支撑,打造县政府2012年为民办实事精品工程,争取在4月底前,县监控中心通过市有关部门验收.
5、加强生猪屠宰管理。开展打击私屠滥宰强化肉品卫生安全专项治理行动,严厉打击私屠滥宰、制售注水肉和病害肉的行为,加强对外埠生猪产品的管理。 6月底,努力实现县城区销售的猪肉全部来自定点屠宰企业;年底前,力争实现城镇销售的猪肉全部来自定点屠宰企业。6月底前全面完成全县生猪定点屠宰资格审核清理工作,取消经整改仍不合格、不符合设计规划或有严重违法行为企业的定点屠宰资格,坚决制止将不达标定点屠宰厂(场)作为小型屠宰场点的行为。
(三)市场流通环节。
1、加强市场准入管理。坚持先证后照,严格按照标准和程序实施食品流通许可行为,加强许可档案的规范化管理.全面推行食品经营主体证前培训制度,提高食品经营主体的从业水平。
2、加强食品质量监测。按照高频次、全覆盖、常态化的原则,科学制定抽检计划,定期、不定期开展食品抽检,加强对重点时段、重点区域、重点场所的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加强对抽样结果的统计、分析和综合利用,有针对性地开展监管执法,切实防范区域性和系统性风险,并有序组织开展快速检测工作。
3、加强日常巡查监管严格落实食品安全日常巡查和属地监管责任制,建立健全制度规范、责任明晰、执法严格、反应迅速、措施有力的日常巡查机制,加大食品案件查办力度。探索推行食品安全信用分类监管模式,进一步提高流通环节食品安全日常监管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在全市组织开展校园食品安全“红盾蓓蕾”行动,推动校园及周边食品经营主体升级改造,净化校园及周边食品市场环境。
4、推动食品经营自律建设。认真贯彻国务院食安办《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纲要《2011一2015年》精神,落实对食品经营单位负责人、食品安全管理员和主要从业人员的集中培训任务,强化食品经营者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意识。探索成立县级食品流通行业自律协会,进一步提高食品流通行业自律的组织化水平。加快推进索证索票和进货台账制度信息化进程,力争到年底,全县大型商场、超市和食品批发企业、总经销(总代理)和乳制品等重点食品经营主体的信息化系统应用率达到100%。
(四)餐饮消费环节
继续推进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街、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年内,全县再创建成1条以上的示范街。保质保量完成省市下达的专项整治任务,突出重大活动、主要节日和学校食堂、集体用餐配送单位等重点,强化卫生监督执法,严防重大食物中毒事故发生,继续推进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专项整治和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全县新创1家A级单位。依法开展保健食品、化妆品执法检查,做好相关产品的抽样监测。
三、提高食品安全综合监管效能
(一)强化食品安全责任制落实。进一步强化地方政府责任,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当地年度工作目标考核体系。继续开展食品安全评价考核工作,落实情况通报、督促整改等措施,抓好考核结果的反馈和运用,保证各项工作及时落实到位。
(二)加强食品安全协调配合。进一步完善联动监管、信息共享的工作机制,形成上下联动、部门联动、地区联动的执法格局和对食品生产经营违法行为的打击合力。加强食品安全信息收集、整理、分析、上报和发布工作,及时整理重大食品安全工作情况,汇编年度食品安全状况报告。
(三)进一步强化督查工作积极实施对年度重点工作、专项整治工作开展及完成情况进行督查,建立并完善以“有责要尽责、失责要问责”为导向的问责体系,制订完善监管责任的监督和追究制度。通过强化督查、严格责任追究,促进干部履职尽责,保障制度的有效落实,全面提升执行力和落实力。
(四)强化食品安全应急处置能力健全食品安全信息报送体系和应急指挥体系,细化完善信息报送时限、程序、责任等方面的要求;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事故快速反应和查处机制,加强应急处置培训工作,提高对突发事件的处置能力;建立重大食品安全信息发布的评估审核机制,确保信息发布及时、准确、客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