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居)民委员会,镇直、双管各单位、机关各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县 “三大排查”活动会议精神,进一步推进 “安全生产年” 活动的深入开展,有效遏制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促进我镇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镇政府决定,在全镇组织开展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治理活动,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工作目标
通过全面排查各村(居)、各行业和各单位的安全隐患,狠抓整改,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达到三个“全覆盖”,即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各项工作制度执行全覆盖、隐患排查全覆盖、重大隐患整改监控全覆盖,为喜迎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和全镇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创造和谐、安全的环境。
二、排查治理范围、内容和方式
(一)排查治理范围
各村(居)、各行业(领域)的全部生产经营单位和相关事业单位。主要包括:
1、化工、建筑施工、非煤矿山、冶金、电力、纺织等工矿企业及其生产、储运等各类设备设施;
2、道路交通、水上交通等行业的企业、单位、站点、场所及设施,以及城市基础设施等;
3、渔业、农机、水利、燃气等行业的企业、单位、场所及设施;
4、商(市)场、公共娱乐场所、学校、医院、宾馆、饭店、网吧、劳动密集型企业等人员密集场所;
5、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厂(场)内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
6、易受台风、雷电、暴雨、洪水等自然灾害影响的企业、单位和场所;
7、近年来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单位。
(二)排查治理内容
全面排查治理各生产经营单位及其工艺系统、基础设施、技术装备、作业环境、防控手段等方面存在的隐患,以及安全生产体制机制、制度建设、安全管理组织体系、责任落实、劳动纪律、现场管理、事故查处等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具体包括:
1、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程标准的贯彻执行情况;
2、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及落实情况;
3、高危行业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安全责任保险和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等经济政策的执行情况;
4、安全生产重要设施、装备和关键设备、装置的完好状况及日常管理维护、保养情况,职业危害防护工作措施落实情况;
5、危险性较大的特种设备和危险物品的存储容器、运输工具的完好状况及检测检验情况;
6、对存在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以及重点环节、部位重大危险源普查建档、风险辨识、监控预警制度的建设及措施落实情况;
7、事故报告、处理及对有关责任人的责任追究情况;
8、安全基础工作及教育培训情况,特别是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上岗情况和生产一线职工(包括农民工)的教育培训情况,以及劳动组织、用工等情况;
9、应急预案制定、演练和应急救援物资、设备配备及维护情况;
10、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三同时”执行情况;
11、道路、桥梁维护及交通安全设施设置等情况;
12、对企业周边或作业过程中存在的易由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的危险点排查、防范和治理情况等;
13、结合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进一步检查各村(居)及有关部门落实监管责任,打击非法建设、生产、经营行为,事故查处及责任追究落实,有关政策措施制定和执行,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建设,构建长效机制等方面的情况。
(三)排查治理方式
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做到“五个结合”:
1、坚持把隐患排查治理与加强安全生产监管基础工作结合起来,采取发动广大职工排查、聘请专家排查、组织属地检查、行业专项检查、政府督查、群众举报等多管齐下的办法,提高隐患排查治理的质量和效果;
2、坚持把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与正在开展的春季安全生产大检查、重点行业安全专项整治结合起来,狠抓薄弱环节,切实解决一批影响安全生产的突出矛盾和问题;
3、坚持与日常安全监管监察执法结合起来,严格安全生产许可,加大打“三非”(非法建设、生产、经营)、反“三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治“三超”(生产企业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运输企业超载、超限、超负荷)工作力度,消除隐患滋生根源;
4、坚持与加强企业安全管理和技术进步结合起来,强化安全标准化建设和现场管理,加大安全投入,推进安全技术改造,夯实安全管理基础;
5、坚持与加强应急管理结合起来,建立健全应急管理制度,完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体系,落实隐患治理责任与监控措施,严防整治期间发生事故。
三、时间步骤
(一)排查治理阶段(4月至10月):
1、做好大排查大治理活动的动员部署、方案制定等工作,层层发动,精心组织,迅速行动。
2、以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道路和水上交通、特种设备等为重点,抓住容易引发事故的重大隐患,加大治理力度。建筑施工要防坍塌垮塌,化工企业、加油站、危险物品运输要防火防爆、防泄漏防中毒,道路交通要防超载超限超速,水上交通要加强渡口、客渡船、旅游船、捕捞船的安全管理。
3、针对台风、暴雨等的特点,建立健全自然灾害预报、预警、预防和应急救援体系,落实防洪防汛、防坍塌、防火等各项措施,严防因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
4、开展各类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和联合执法,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坚决查处生产企业和交通运输企业的“三超”行为,加强对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检查,消除火灾等重大隐患。
5、指导督促各生产经营单位全面落实好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各项安全防控措施。
(二)总结提高阶段(11月):
1、对大排查大治理中发现的各类隐患进行回头看,确保整改到位;暂时难以完成整改的,要列出计划,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间、预案五落实,并加强监控。
2、认真总结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治理工作成果,提出改进措施和要求,健全重大隐患排查治理及重大危险源监控机制,实现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化、规范化、经常化。
四、推进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精心推进实施。各村(居)、各部门和各单位要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治理活动的组织领导,特别要全面落实行政首长和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制,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把安全生产摆在当前工作的突出位置,切实履行“一岗双责”,深入一线亲自抓部署、抓检查、抓落实,夯实安全生产基础,确保防范措施落实到位,事故隐患整改到位。各生产经营单位要切实负起隐患排查治理的主体责任,企业法定代表人负总责,有效开展本单位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二)突出工作重点,全面排查治理。隐患排查治理要突出四个重点,即交通运输、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特种设备、人员密集场所、海洋渔业等重点行业领域,事故多发、易发的重点地段,安全管理基础薄弱的重点企业,“五一”、高温汛期、“国庆”、十八大召开等重点时段。
(三)强化监督检查,确保取得实效。各村(居)、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监督检查和指导,统筹协调好联合督查行动,进一步完善工作方案和相关制度措施,规范监督检查的方法和程序,深入基层和生产一线加强督促指导。进一步健全重大隐患公告公示、挂牌督办、跟踪治理和逐项整改销核制度,强化行政执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建设、生产、经营等行为,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且难以整改到位的企业,依法予以关闭取缔。对因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不力而引发事故的,依法查处并严肃追究责任。
(四)加强舆论宣传,营造浓厚氛围。充分利用广播,加大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宣传力度,通过各种途径教育引导各类生产经营企业和相关单位,深刻认识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治理活动的重要性,充分依靠和发动广大从业人员参与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建立监督和激励机制,组织职工特别是专业技术人员全面认真细致地查找各种事故隐患。对隐患排查治理不认真、走过场的单位予以公开曝光。
(五)坚持标本兼治,构建长效机制。各村(居)、各部门、各单位要以隐患排查治理为契机,不断加强和规范安全管理与监督。切实加强隐患排查治理的信息统计,健全隐患排查治理信息报送和分级管理制度。全面落实各项安全生产治本之策,下决心解决影响安全生产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建立安全生产的长效机制。实行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治理旬报制度,各村(居)、各部门和各相关单位每月的8日、18日和28日将《盘湾镇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治理活动旬报表》上报镇安监站办公室,电话:82735176
二○一二年四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