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直机关大院地段旧房拆除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射阳县县直机关大院地段旧房拆除工程经县政府批准实施。射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作为该拆迁项目工程施工招标人。拆除工程资金由拆除后的旧物料的部分残值抵算,并已具备招标条件。拟采用公开招标方式择优确定该项拆除工程施工承包人。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拆除地点:县直机关大院地段

2.2拆除范围:东至健康路、南至红旗路、西至发鸿街、北至县医院南围墙

2.3拆除内容:县政府原办公区的所有办公楼、国贸大厦(不包括国贸大厦以东的商铺)、人民大会堂、县政府宿舍楼(不包括县政府宿舍楼以外的宿舍楼)、车棚

2.4拆除规模:约29535平方米

2.5拆除工期:25天

2.6拆除质量标准:拆平并将所有物料、垃圾清理出场(非爆破拆除)

2.7拆除费用支付方式:以拆除旧房物料部份残值抵算拆除工程费用,其余部份物料残值返还招标人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3.2具备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定的爆破与拆除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或建筑物非爆破拆除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等级;

3.3拟定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或小型项目管理师证书)和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3.4拟定项目组成员不得少于5人(包括项目经理),均应具有与投标人签订的劳动合同和投标人为其交纳社保基金凭证;
3.5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3.6 2009年5月1以来具有已竣工的单项合同15000平方米及以上旧房拆除工程业绩;
3.7无法律、法规规定投标受限情形。
★ 投标申请人不得以虚假材料、证件参加本项工程的投标报名和投标。一经发现并被证实其弄虚作假行为,将报行政管理部门查处,交纳的所有保证金被扣除。
★根据射阳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射办发[201042号“关于在招投标过程中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投标报名人应出具检察机关《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华东六省一市投标人亦可直接到射阳县检察院查询并出据),无行贿记录者方可参加投标报名。
4、拆除后的旧物料的残值返还办法
4.1拆除后的旧物料的部分残值抵算拆除工程款后,其余部分物料残值(中标价)应返还招标人。
4.2中标人在中标公示结束后的5个工作日内将应返还招标人的旧物料残值(中标价)一次性汇入招标人指定帐户。
5、诚信金、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5.1 诚信金数额:20万元; 
5.2 诚信金交纳时间:投标报名前;
5.3 诚信金交纳方式:从投标人基本帐户汇入“诚信金专户”;
5.4 “诚信金”专户帐户: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射阳支行营业部
开户名:射阳县招投标市场;
  号:1109630109000146848
5.5 投标保证金数额:5万元;
5.6 投标保证金交纳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
5.7 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从投标人基本账户汇入“保证金专户”;“保证金”专户账户:
    (1)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射阳支行营业部
    (2)开户名:射阳县行政服务中心
    (3)账  号:1109630129200004205
5.8若中标人未能在中标公示结束后的5个工作日内将应返还招标人的旧物料残值(中标价)一次性汇入招标人指定帐户,将被取消中标资格,其诚信金与投标保证金全部被招标人扣除。
5.9 履约保证金: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与诚信金扣除中标人应交招投标中心的综合服务费后的剩余部分全部转为履约保证金,并由招投标中心转至招标人指定帐户;
5.10 履约保证金的退还: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退还。
5.11 按时支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按有关规定交纳。
6、资格审查
本项工程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资格进行审查。
7、投标报价方式
7.1投标人投标前按招标文件规定自行对施工现场实地考察并由投标人自行测算工程量和拆除旧房具有残值的物料数量。
7.2投标人应根据自行测算的工程量、具有残值的物料数量、施工现场条件、招标文件有关规定、当前市场行情确定投标总价。
7.3投标人的投标总价是指:所有具有残值的物料由中标人变卖后的总价减去拆除工程所需的全部工程费用所剩余的应返还给招标人的部份物料残值。
7.4拆除工程所需的全部工程费用包括整个拆除和验收所需的一切材料、人工、运输、机械设备、安全防护、税金、利润、保险、风险金以及其他所有为完成本项工程所需的一切费用。
7.5招标人不因投标人少算、漏算工程量或少算漏算有关费用而追加承包人的工程费用。合同总价按中标价一次性包死不作调整。
8、拟采用的评定标办法
8.1最低报价不得低于140万元;
8.2采用经评审的最高投标价法确定中标人。
9、投标报名
9.1 报名时间:2012528201261。上午8:30-11:00 , 下午14:30-17:00
9.2 投标报名地点:射阳县招标中心(射阳县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地址:射阳经济开发区西区)
9.3 投标报名应具有:
1)报名人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和两份复印件、劳动合同原件和两份复印件、缴纳社保基金有关凭据原件及其两份复印件;
2)检察机关出具的《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和复印件;
3)单位介绍信或加盖申请人公章的投标申请书(格式自拟)和投标申请书复印件;
4)投标人的银行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和两份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5)投标人从基本账户汇出的“诚信保证金”进账单。
9.4投标报名联系人:于广胜
9.5投标报名联系电话:051582396891
10、招标文件的获取
10.1获取时间:2012528201261
10.2获取地点:射阳县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10.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
11、 投标文件的递交
11.1递交截止时间:201265900
11.2递交地点:射阳县招标投标中心
12、公告发布时间
2012528201261
13、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射阳政务网、中国招投标网上发布。
14、联系方式
招标人:射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  址:射阳县幸福大道(西城商务大厦)
       邮  编: 224300             
       联系人:赵  兵           
       联系电话:0515-87050068 
       招标代理机构:射阳县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射阳县城人民西路66号
       联系人:彭沭新
       联系电话:0515-82341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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