凯怡(香港)集团有限公司:
你司报来的射阳县凯怡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可行性报告》及《章程》收悉。经审查,该项目《可行性报告》及《章程》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及其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在香港注册的凯怡(香港)集团有限公司在射阳投资设立射阳县凯怡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同意公司投资方于2012年5月签订的公司《章程》。
二、公司投资总额为450万美元,注册资本400万美元。注册资本中凯怡(香港)集团有限公司出资400万美元,以现汇出资。公司的注册资本在公司成立之日起90日内缴付注册资本的15%,余额自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2年内全部缴清。
三、公司经营范围:农业生产技术研发、应用推广;新型(高效)农作物研发、种植;淡水养殖,提供垂钓场所。
四、公司经营期限为50年。
五、公司注册地址:射阳县射阳港经济区人民路2号。
六、公司生产经营不涉及进出口配额和许可证。
七、公司在环保、消防安全等方面均须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进行设计,达标生产。
此复。
二○一二年六月一日
抄 送:市商务局、工商局、质监局, 县工商局、外管局,射阳港经济区管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