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20924014383153R/2013-07582 组配分类 业务工作
发布机构 公安局 发文日期 2013-10-15
文号 射公发〔2013〕60号 主题分类 其他
体裁分类 议案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印发《关于贯彻执行公安部三项纪律实施方案》的通知

 

本局各单位:
现将《关于贯彻执行公安部三项纪律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希迅速贯彻落实。
特此通知。
附件:一、关于贯彻执行公安部三项纪律实施方案
二、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贯彻执行“五条禁令”、“三项纪律”承诺书
三、民警执行“五条禁令”、“三项纪律”承诺书
四、民警执行“三项纪律”家属告知书
五、正确适用“三项纪律”的解释
                              二〇一三年十月一日
附件一:
 
关于贯彻执行公安部三项纪律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执行公安部三项纪律,严格队伍教育管理,严防发生民警违纪行为,根据公安部、省厅和市局严格执行三项纪律的部署要求,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公安部、省厅和市、县局党委深化纪律作风建设的部署要求,坚持从严治警方针,按照“在教育上要严明纪律,在执行上要严格纪律,在处理上要严肃纪律,确保良好警纪警风”的要求,多措并举扎实推进三项纪律在全县公安机关的贯彻执行,努力使遵守和执行三项纪律成为公安民警的自觉行为,成为公安机关的统一行动,深入推进公安机关纪律作风和反腐倡廉建设,持续保持全县公安队伍稳定,树立公安机关的良好形象。
二、工作措施
(一)强化学习宣传,确保覆盖全警。
1、强化宣传发动。通过召开动员部署会议,把“三项纪律”规定和公安部、省厅、市局和县局系列通知精神,及时传达到各单位和每名民警,确保人人知晓、入心入脑。及时向党委、政府报告,主动争取党政领导的重视和支持。
2、深入学习教育。把“三项纪律”宣传教育与学习贯彻全国公安厅局长座谈会精神有机结合起来,加大内部学习宣讲力度,通过学习讨论、专题辅导报告、座谈交流、拍摄并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等多种形式,切实增强领导干部和广大民警执行纪律的自觉性、主动性,消除少数民警的模糊认识和侥幸心理。
3、造浓舆论氛围。广泛采取上网宣传、印制卡片、发送短信、墙报板报等多种形式,将三项纪律要求告知每名民警及其家属,营造浓厚的学习宣传氛围。同时,充分利用报纸、电视、电台、互联网等多种媒介,向社会宣传公安机关严格执行“三项纪律”、深入推进作风建设的决心和举措,动员广大人民群众监督“三项纪律”执行情况,形成人人关注、广泛支持的良好工作格局。
(二)强化排查整改,确保不留盲区。
1、全面自查自纠。各单位要对照三项纪律,全面排查整改本单位在纪律作风和队伍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隐患和薄弱环节。每名民警要紧密结合工作、生活实际,深刻自查,制订落实整改措施。
2、强化日常管理。针对容易发生问题的薄弱环节,进一步完善规章制度、堵塞漏洞。加强对重点人员、重点岗位民警八小时外管理,对接处警不规范以及嗜酒成瘾、酒后失态、酒后驾车、交往复杂、经常出入娱乐场所等重点人员,逐人进行教育谈话、提醒告诫、落实针对性管理措施,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民警违反“三项纪律”的行为发生。
3、作出承诺保证。各单位要全面落实队伍监督管理责任,认真组织全体民警围绕执行纪律开展承诺保证。每个民警要与所在单位领导签订保证书(样式见附件),中层领导要向上级领导签订保证书,确保“三项纪律”落到实处。
(三)强化执纪问责,确保令行禁止。
1、严格监督检查。纪检、督察部门要对贯彻执行“三项纪律”情况定期不定期地开展专项检查,及时查纠存在的违纪问题和苗头隐患,严格督促落实整改。特别要在节假日期间集中开展执行“三项纪律”、“五条禁令”专项检查活动,及时发现、制止违纪违令问题。
2、主动接受监督。县局纪检督察部门要进一步畅通监督举报渠道,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和电子邮箱,鼓励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对公安民警违反“三项纪律”问题进行举报投诉。对群众举报和网上反映的违纪线索,一律迅速组织核查,及时反馈、公布处理结果。
3、严肃责任追究。坚持“零容忍”态度,严肃查处违纪违令行为。对发现违反“三项纪律”的,一律对当事民警先予以禁闭,并立即进行调查核实,视情给予纪律处分。对消极对待、疏于管理,导致发生民警违纪问题的,一律追究领导责任。对违纪问题瞒案不报、压案不查、包庇护短的,从严追究领导责任。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公安部制定“三项纪律”,是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推动问题整改的重要举措,是继“五条禁令”之后推出的又一项铁纪铁规。全县公安机关一定要高度重视,把贯彻执行“三项纪律”作为当前公安队伍建设的重要任务,加强领导,精心部署,狠抓落实。主要领导要敢抓敢管,严格要求。纪委书记要亲自部署、落实责任,对违纪案件处理中遇到阻力和困难的,要亲自协调,一督到底。各级领导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带头遵守“三项纪律”,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深入基层抓教育、抓检查、抓落实。
(二)注重工作结合。各单位要把贯彻执行“三项纪律”与深入开展作风教育整顿“清风行动”和推进公安惩防体系建设结合起来,与创建党风廉政建设示范单位活动结合起来,与做好当前各项公安中心工作结合起来,创新工作方法,丰富教育内容,确保纪律规定真正落实到位。
(三)严格报告制度。各单位发现有民警违反“三项纪律”行为的,必须在迅速组织妥善处置的同时,第一时间报告县局纪委,不得私自化解和包庇袒护,不得迟报、漏报和瞒报。要加强信息报送,及时收集、上报好的做法和经验。各单位贯彻落实和自查自纠情况请于10月8日前通过办公系统报县局纪委曹恒勇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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