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成海丰等代表:
你们好!
你们在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关于加强对混凝土行业资质管理”的提案,我局收悉后,高度重视,采取积极措施,加强商品混凝土行业监管工作。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强化企业硬件设施管理
(一)要求各企业必须严格按照资质要求,保证生产线,混凝土运输车,混凝土泵送车辆的数量,并定期进行安全检查,确保安全生产无事故。
(二)加强企业专项试验室的建设,保证试验设备的种类、数量、质量符合国家规定要求,并且定期进行计量认证。
(三)要求企业提高试验室环境建设,安装空调,确保试验操作温度符合相关标准,养护室必须配置自动恒湿控制系统,确保养护效果。
二、完善人员持证上岗制度
(一)要求各企业试验室、质量控制人员等关键岗位必须持证上岗。证书所载单位应当与实际服务单位相一致。
(二)要求持证人员服务单位发生变更的,应当按规定及时向发证部门申请办理变更手续并申领新证。证书所载单位与服务单位不一致,该人员不计入服务单位技经人员总数。
(三)县散办将定期对持证上岗情况进行检查。对无证上岗的,要通报批评并限期整改。
三、开展产品质量巡查
(一)县散办不定期地对预拌混凝土使用进行检查监督,切实把好预拌混凝土的使用关。按季节组织对各企业生产的预拌混凝土进行质量巡查。发现质量存在问题的,及时通报批评。对存在重大质量问题的企业,责令该企业停产整顿。
(二)督促各企业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对照《江苏省商品混凝土企业试验室技术管理要求》开展自查自纠;完善试验室管理和搅拌楼生产环节管理,确保各项措施到位;要求各企业强化原材料质量控制,保证混凝土成品质量,各项检测资料齐全;严格执行供货合同,及时向需方提供相应的商品混凝土配合比通知单和出厂合格证,努力提高行业管理水平。
衷心感谢你们对住建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二0一三年十一月一日
承办责任人:孙厚景,联系电话:136451111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