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总支(党委、支部),各村(居)民委员会,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以下简称《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全镇第十届村民委员会(以下简称村委会)将于2013年底任期届满,应当依法进行换届选举。同时,城市居民委员会(以下简称居委会)也将同步进行换届选举。为切实做好第十届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经镇党委、镇政府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的重要意义
村委会换届选举是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保证村民直接行使民主权利、推进和完善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重要途径。近年来,我镇农村经济社会不断发展,农村利益格局深刻调整,城镇化进程加快,流动人口增多,农村社会结构和组织形式发生了深刻变化,农民群众多元化、多层次需求不断增强,村委会换届选举面临着许多新情况、新问题。各村(居)党组织、村(居)委会要从巩固党的执政基础、落实党的群众路线、推进农村改革发展的高度,深刻认识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的重要意义。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认真执行《村委会组织法》以及《江苏省实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等法律法规,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真正把“思想政治素质强、科学发展能力强”的“双强”型优秀人才选进村委会班子,夯实村民自治的组织基础,提高村委会建设的整体水平,为加快农村发展、维护农村稳定、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有力保障。
二、扎实做好换届选举各项准备工作
(一)加强宣传发动。要充分利用会议、广播、电视、标语、板报、橱窗公告等行之有效的办法,加强换届选举工作的舆论宣传和法律宣传,做到家喻户晓,深入人心。通过宣传教育,引导广大村民增强民主法治意识,珍惜民主权利,切实按照真实意愿投票。镇电视、广播要主动做好宣传报道。
(二)制定工作方案。要认真做好换届选举前的调查摸底工作,全面掌握村委会建设情况及存在问题,制定工作方案,明确组织领导、选举程序、时间节点、工作标准等重点内容。要针对区划调整、征地拆迁、土地流转等过程中产生的矛盾问题,“村改居”、外出外来人口增多、户籍制度改革等带来的新情况,以及不正当竞选行为、宗族势力干扰等可能影响选举的因素,研究制定有针对性的对策措施。尤其是对村情复杂、组织涣散、发展滞后、管理薄弱的重点村难点村,要重点关注和指导,做到“一村一策”、“一村一预案”。
(三)做好村财审计。严格执行先审计后换届的规定。重点审查农村经济责任目标完成、财务纪律执行等方面情况,对农民群众反映集中的问题,进行审计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对村委会班子成员进行民主评议,评议结果及时向全体村民公开,作为村民推荐候选人的重要依据和参考。
(四)加强业务培训。要采取专题培训、以会代训、现场观摩等多种方式,搞好换届选举培训。抓好《村委会组织法》、省《实施办法》、《选举办法》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帮助选举工作人员熟练掌握选举的具体程序、基本环节和工作要求,确保换届选举工作依法有序进行。
(五)落实选举经费。以户籍总人口为基数,按每人0.5元,在镇级财政中列支。选举工作经费主要用于召开会议、培训骨干、宣传发动、印发资料、检查指导等。
三、依法有序开展换届选举工作
要进一步规范选举程序,确保选民参选率和一次选举成功率分别达到93%和98%以上。条件成熟的村(居),鼓励推行无候选人一次直选。全镇换届选举时间相对集中,从现在开始到2014年1月底前结束。具体安排为:10月下由监票人签字。投票结束后,当众开启票箱,公开唱票、计票,当场公布选举结果。原则上不得使用流动票箱,如遇特殊情况,应由村民代表会议讨论确定流动票箱的使用对象和行走路线,并做好全程监控。
(六)依法确定当选人。坚持“选举村民委员会,有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过半数投票,选举有效;候选人获得参加投票的村民过半数的选票,始得当选”的原则,依法确定当选人。要教育引导村民将优秀的妇女选进村委会班子,条件具备的地方,可探索通过“设岗定位”、“专职专选”等办法,提高妇女当选比例,力争村委会成员中妇女当选比例比上届有新的提高。选举完成后,由县民政局和镇(区)领导向新当选的村委会成员颁发省统一印制的当选证书。
(七)做好换届选举后续工作。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结束后,要按规定做好村委会新老班子交接工作。上届村委会应当在新一届村委会产生之日起10日内将印章、办公场所、办公设施和设备,集体财务账目,固定资产、工作档案、债权债务及其他遗留问题等,及时移交给新一届村委会。对无故拖延移交的, 要给予批评教育,督促并组织移交。对移交中发现有重大问题的,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依法依纪处理。各村委会要选好村民代表、村民小组长,按程序推选产生新一届村务监督委员会。要建立健全村委会各项规章制度,及时召开村党组织、村委会联席会议,制定完善新一届村委会议事规则。抓好新一届村委会班子成员特别是村委会主任的培训,努力提高履职能力。
四、加强对换届选举工作的组织领导
(一)认真落实领导责任和工作责任。镇党委、镇政府已成立第十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指导小组,各村(居)也要建立换届选举领导小组,村(居)党组织书记是换届选举工作第一责任人,也是直接责任人,要集中精力抓好换届选举工作。因工作不到位,措施不落实,未能按时保质完成换届选举任务,或引发群体性事件的,将追究领导责任。要建立目标责任制,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各有关部门要在镇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密切配合,协同工作。党委组织办要统筹协调村委会选举工作。民政办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认真做好换届选举的日常组织和指导督查工作。财政所要落实相关工作经费。纪检、监察、宣传、司法、派出所、农经中心、信访、共青团、妇联等部门要各司其职,加强沟通协调,确保换届选举工作顺利进行。做好对村(居)群众、现任村干部和候选人的教育引导工作,坚决防止拉票贿选、家族宗族势力影响和操纵选举。对违反纪律、干扰破坏选举的,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对以贿选等手段被确定为候选人或当选的,一经查实即依法取消其候选人或当选人资格。
(三)完善换届选举应急处置机制。加强对突发事件的防范、掌控和处理,完善重大问题、重要信息报送和情况通报制度,及时掌握动态,及时稳妥处置。对到期不选、假选、虚报选举数据以及违法操纵选举等严重侵害农民群众民主权利的信访案件,要及时调查处理,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并将查处结果与信访人见面。对基层组织和党员群众反映的重要问题,要认真研究,慎重答复。
各村(居)要将换届选举工作总结材料于2013年12月3日前报镇第十届村委会换届选举办公室。换届选举工作中的重要情况和问题,应及时向镇第十届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指导小组报告。
射阳县特庸镇委员会办公室
射阳县特庸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11月9日